市区概况-- 琼山区
中共琼山区委
书 记 钟万荣
副书记 林甫肄 谭忠庭 王 舜
区人大常委会
主 任 吴淑兴
副主任 蔡夫清 冼冠平 陈少华 李育湘
区人民政府
区 长 林甫肄(7月起任职)
副区长 何启明 冯所民 李兰芝
【概况】 琼山区位于海口市南部,北部、东部与美兰区毗邻,西与龙华区接壤,南连文昌市和定安县。全区总面积939.9平方公里,总人口34万多人。辖国兴街道办事处和府城、龙塘、云龙、旧州、红旗、三门坡、甲子、大坡等八个镇,村(居)民委员会90个。辖区内有国营红明、东昌两个农场和省属岭脚热作场以及区属新民林场、中税热作场等。
琼山历史悠久,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在此设郡县,原琼山市是海南唯一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区政府驻地府城镇,素有“琼台福地”之美称。琼山物华天宝,人杰地灵,历史上留下过“一里出三贤”的佳话,流芳千古。古代有被誉为“海南双璧”的“海青天”海瑞和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丘浚,现代有被周恩来总理赞誉为“琼崖人民的一面旗帜”的冯白驹将军。
琼山自古文化昌明,教育发达,是早期海南文化传播最早的县份之一。早在宋代庆历四年(1044年)就创办海南岛最早的儒学机构——琼州官学宫,有书院、义学48间。琼台书院因粤剧、琼剧《搜书院》的流传而名闻天下。现辖区内有海南师范学院、海口经济技术学院、琼台师范专科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琼山中学等院校,为促进全市乃至全省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充分的智力支持和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琼山资源丰富,有煤、锰、高岭土等矿产资源;海南岛最长的河流——南渡江流经境内,另有集雨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6条,有中型水库4座。龙塘水源厂和儒俊供水厂担负着海府地区的供水功能。旅游资源独具特色,有五公祠、海瑞故居、琼台书院、丘浚故居、鼓楼、冯白驹将军故居、琼崖工农红军云龙改编旧址等人文景观,有民俗气氛浓郁的元宵换花节等极富地方特色的旅游活动。
【经济发展】 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完成27.82亿元,增长10.6%,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7.2亿元,增长6.5%;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8.51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12.11亿元,增长11.5%。
“三农”工作得到加强,农业经济增长速度逐渐加快。积极实施富民工程,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兑现“四项补贴”209.55万元。大力发展打工经济,组织劳务输出1177人。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240万元,完成一大批田洋的综合整治和水库的除险加固。投入443.5万元抗旱抗风,确保大灾之年农业取得好收成。大力推广“五统一分”规模化经营模式,创办50个百亩以上花、果、菜热作基地,种植水果面积达11万亩,花卉1万亩;林业工作走在全市前头,全年完成造林任务1.3万亩(其中金光纸浆林0.7万亩);动物防疫和禽流感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促进养殖业的发展,全年肉猪出栏量40万头,禽类出栏510万只。冬修水利荣获全市一等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一池三改、人畜饮水工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和调处土地纠纷等工作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全年完成农业总产值11.91亿元,增长8.2%,农业产业规模化、产业化明显提高。以创建文明生态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综合载体,创建了35个文明生态村。启动红旗镇、龙塘镇小城镇规划和建设,加快了全区城镇化建设步伐;通过加快城镇化进程,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农村就业机会提供了新的平台。
工业经济稳健增长。实施“工业强区”发展战略,围绕投资环境建设年活动,突出抓服务引导,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落实跟踪服务制度,推动红塔卷烟、金鹿集团、兴牧饲料、万达包装等重点企业发展。着力扶持服装加工、食品加工、木材加工、石材加工、家具制造等资源型企业发展壮大。新引进石英砂加工、商品混凝土等项目实现当年建成投产,进一步增强工业发展活力,实现工业总产值16.12亿元,增长10.2%,工业税收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达60%。目前,我区烟草加工、饲料加工、机械制造、包装制造四大工业支柱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四大引擎”;传统资源型的制糖、印刷、食品加工和乡镇企业的服装、家具、石材加工等成为工业发展的“两个支撑点”。
商贸服务业生机勃勃?熏第三产业成为经济发展新亮点。积极调整商业布局?熏大力发展商贸服务业。新增南庄商业城、汇隆广场、解放商用汽车销售服务中心、金鹿灯饰大世界等大型商贸项目和一批餐饮、零售服务网点,初步形成新的商业餐饮食集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3.36亿元,增长12.1%,第三产业经济贡献率大幅提升。同时,大力整顿旅游市场,发挥古城人文特色,加强旅游促销,把旅游业融入琼北旅游圈中,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
城建工作取得新进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用三年时间加强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完成70条小街路面硬化和74条小巷亮化改造。配合市政府做好海瑞大桥、迎宾大道、绕城高速公路、货运大道等重点项目和海府立交桥建设的协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投入210万元,加强环卫和城管设施建设,提高城区管理能力,城市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成绩显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小街小巷管理;整顿交通秩序,取缔占道经营,规范城区沿街自行车、摩托车停放和户外广告设置。依法拆除各类违法建筑296宗6.9万平方米,自拆率达100%,被评为全市拆除违法建筑先进单位。组织专门队伍对南渡江沿岸进行综合整治,龙塘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问题等得到有效遏制。爱国卫生工作获得省里表彰,“城中坟”整治,小街小巷卫生管理和城区管理工作取得好成绩。
【科技教育事业】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教育资源配置趋向合理。“三教统筹”试点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两免一补”确保城乡贫困子女都能上学读书,投入443.15万元,完成学校危房D级改造项目36个,面积9980平方米,有力地改善办学条件。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有新突破,全区8个镇均建立农业科技110服务站,“963110”服务热线覆盖全区农村。3万多农民接受了科技培训,农业科技110服务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文化体育事业】 文体工作有新进步。全民健身活动、广场文化、文艺下乡演出活动有声有色。旧州镇、国兴街道攀丹社区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府城镇老年人健身活动节目荣获全省一等奖,全国二等奖;府城社区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扫黄打非”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
【医疗卫生事业】 卫生事业有较大发展。加强城乡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防控急性肠道传染病和艾滋病工作成效显著;全区有11万多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6.4%,名列全市前茅;全市卫生现场会在该区召开,三门坡镇被评为全省卫生先进单位,云龙镇北庄等5个村被评为全省卫生村。
【计划生育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两年巩固一类先进区成果。坚决落实计生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国兴街道被中宣部等10部委评为计划生育新风进万家先进集体。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1‰以下,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民政和双拥工作】 经济发展给城乡居民带来了更多实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7732元和3224元,增长8%和6.7%。认真抓好为民解困工程,投入452万元,解决4180户群众生活难、348户住房难、91户治病难、428户上学难问题。抓好“达维”台风救灾工作,投入127万元,为五保户、特困户建房263间,送粮46吨,解决了灾民的吃住问题。发放低保金653.1万元,实现应保尽保。投入71.5万元,建设老区基础设施项目10个。积极开展优抚双拥工作,投入218.5万元,安置城镇退伍兵97人。加强国防教育,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区”创建活动,军民共建文明社区、文明生态村少年军校工作取得新成果。
【检察工作】 坚持以业务工作为中心、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全年批捕各种犯罪嫌疑人389人,提起公诉355人,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其中,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149人,毒品案件85人,分别占批准逮捕总人数的38%和22%。积极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各类案件7件7人,其中贪污3件3人,挪用公款3件3人,滥用职权1件1人,侦查终结6件7人,提起公诉6件7人。成功破获琼山人民医院吴某挪用公款90余万元要案和中石化琼山日夜加油站王某挪用公款40余万元要案等。
【审判工作】 以“公正与效率”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主题,以审判质量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基础,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审判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95件,结案1173件,结案标的70335万元,结案率达98.16%,比2004年上升2.1个百分点。其中诉讼案件903件,审结890件,诉讼结案标的29745万元,结案率98.56%;执行案件292件,已结案283件,结案标的40065.85万元,执结率96.92%。有力地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005年琼山区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
单位 |
绝对数 |
比上年增长(%)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27.82 |
10.6 |
其中:第一产业 |
亿元 |
7.20 |
6.5 |
第二产业 |
亿元 |
8.51 |
12.2 |
工业 |
亿元 |
6.97 |
10.1 |
第三产业 |
亿元 |
12.11 |
11.5 |
工业总产值 |
亿元 |
16.12 |
10.2 |
农业总产值 |
亿元 |
11.91 |
8.2 |
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7.93 |
31.2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13.36 |
12.10 |
财政收入 |
亿元 |
4.22 |
10.8 |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
元 |
7732 |
8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元 |
3224 |
6.7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8.1 |
6.7 |
(陈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