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7-39℃ 天气现象:多云间晴,局地有雷阵雨 风向风速:西南风3-4级

社会生活 -- 民族宗教事务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8-05-28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6》  

【概述】 2005年,海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省民宗厅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为海口市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表彰海口市民族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国务院授予海口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献爱心送温暖】 1月8日上午,市民宗局支持并协助市佛教协会(筹)在海港路20号的湖中寺和博爱南横路38号的广济庵设2个点,开展向印度洋海啸灾民进行募款活动,全市300多名佛教信众和秀英、美兰区委统战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捐款活动,2个点共募集善款34754.70元,市民宗局和市佛教协会(筹)及时将这笔捐款交给中国红十字会海口分会。

春节前夕,组织市佛教协会(筹)和仁心寺、泰华庵、湖中寺、广济庵及市基督教等宗教人士到琼山区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光荣院,三门坡、谭文敬老院和海口市福利院、培智学校慰问孤寡老人和残疾儿童。这次活动共送去现金8990元、大米500公斤、食用油40瓶。

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为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帮助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一是帮助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抓好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二是组织宗教团体领导成员及教职人员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国、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宗教政策、法规;三是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慰问等活动,对宗教团体负责人及教职人员进行思想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增强其对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信心及对社会主义的向心力。

【完善窗口服务制度】 为做好“写少数民族成份证明”、“变更民族成份审批”工作,市民宗局认真总结经验,制定了有关窗口服务制度,公开政策规定,增加办事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为防范和杜绝高考和中考报名中虚报民族成份行为的发生,维护少数民族考生的正当权利,市民宗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对工作、对考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写民族成份证明工作的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在工作中做到既坚持原则又方便群众,热情为群众服务。至12月底,共接待咨询、写证明的群众500多人次,为其写民族成份和变更民族成份证明243份,从未出现差错,群众甚为满意。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事件】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来海口市经商、办企业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因民族因素引发的民族矛盾与纠纷时有发生。市民宗局对这些问题的处理非常慎重,始终坚持依法管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侧重于教育疏导的原则,防止执法引发和加剧民族矛盾,促进民族团结。如龙华城管大队对辖区内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整治时,与某拉面馆的人员发生争执,此事引发了回民的强烈不满,导致纠纷逐步升级。市民宗局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同市公安局、省伊斯兰协会(筹)共同做劝阻工作,并及时召开协调会。经市民宗局和有关部门的劝说与引导,妥善解决了这起由执法引发的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事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举办《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 2005年采取联合办班等多种形式,先后举办了三期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干部学习宗教政策的培训班。1月17日,国家宗教局在海口市海南皇冠酒店举办为期四天的全国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借此机会,市民宗局组织全体干部和四个区委统战部部长参加学习培训;6月8—9日,与市委统战部在市行政管理学院(党校)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市、区委统战部的全体干部和全市各镇、街道办分管宗教工作的宗教(统战)委员计192人参加学习培训。此外,根据市民宗局建议并经市领导同意,市党校将宗教理论政策列入市党校处级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在8月开设的三期市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培训班开设宣讲《宗教事务条例》内容课。通过办班培训,全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有了基本了解,为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和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 一、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后,市民宗局立即订购1000本发给各级分管宗教工作的党政干部和各宗教团体及活动场所,组织教职人员及教徒骨干反复学习,掌握其内容及要求,使之自觉按《条例》规定开展活动,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管理制度,使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严格按《条例》和国务院令第144号等法规办事,对申请易地重建的市天主教圣心堂、市基督教府城堂和市佛教泰华庵等严格把关,按规定完善报批手续;对申请变更活动地点的市基督教明月路聚会点,因与《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及条件不具备,市民宗局不予批准,经说服劝导,该点同意撤回申请。

三、加强对境外捐款的管理。10月份,省伊斯兰教协会(筹)接到市农行龙华支行通知:香港某清真寺给该会汇来港币4000多元作为捐助筹建海口市清真寺专款。经报市民宗局审查,由于该项捐款未附加任何政治条件,根据国宗发[1993]214号文规定精神,批复同意接受该笔捐款。

四、加大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的查处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对海口市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海口市共有私设聚会点12处。从2005年初开始,市民宗局有计划地对这些私设聚会点进行整治,并对主动申请登记,要求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三江镇聚会点、海甸岛沿江四路张东生以及卢相杰聚会点等进行考察,并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有效地阻止境外敌对势力利用私设聚会点搞非法传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坚持执政为民,扎扎实实为宗教界办实事。一是争取市政府拨款80万元帮助市基督教府城堂和三门坡、云龙、东山聚会点解决易地重建教堂资金困难的问题,帮助基督教长流堂清还因建教堂拖欠的15万元工程款,化解因欠款而引发的矛盾。二是帮助市天主教圣心堂、市基督教府城堂和市佛教泰华庵解决易地重建的用地问题。三是帮助落实宗教房产政策。1月18日,市政府决定将佛教广济庵、聚善庵、东成堂三座寺庙的产权归社会所有,并要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落实寺庙教产政策有关遗留问题。11月11日,市政府决定将市天主教府城堂的房地产权归还海口市天主教爱国会,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政策认真协助处理落实该教堂房地产政策遗留问题。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和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宗教生活所需的场所问题,不仅有利于提高宗教团体的自养能力和抵御境外的宗教渗透,而且对保持海口市宗教领域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苏良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