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 -- 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
【简述】 2005年海口市围绕年初确定的外贸口岸出口要达到3.8亿美元、同比增长11%的工作目标,加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协调,开拓进取,超额完成全年外贸工作任务。全年外贸口岸出口总额4.12亿美元,同比增长20.3%,超出目标0.32亿美元。
【外贸出口】 全年海口口岸出口总额为41232万美元,同比增长20.3%。其中,国有企业出口总额2110.5万美元,同比下降17.7%;集体企业出口总额2366.4万美元,同比增长23.7%;三资企业出口总额15350.2万美元,同比增长25.8%;私营企业出口总额2864.0万美元,同比下降62.3%。地产品出口总额20465.7万美元,同比增长22.0%;水海产品出口总额6339.7万美元,同比增长33.8%;纺织品、服装出口总额5165.8万美元,同比增长6.6%;家具、木制品出口总额3376.6万美元,同比下降2.6%;机电产品出口总额3355万美元,同比增长21.9%。2005年全市有出口业绩的企业共62家,出口同比升幅在10%以上的企业有22家,升幅最高的企业达10248.9%;出口同比降幅在10%以下的企业有29,降幅最低的企业达77%。2005年全市外贸出口主要是水海产品、机电产品的大幅增长。三星(海南)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2005年在海口首次出口突破1000万美元;水海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已发展到13家,出口总额已占据海口外贸企业出口总额的28%,成为海口市外贸出口的一支主力军。
【出口工作】 开拓新的出口增长点。一是在大力抓好原有出口大户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扶持一些具有出口实力、有前景的中小企业,促使它们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壮大出口实力。二是将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列为重点扶持的对象,在政策和服务工作上加大力度予以扶持,全过程了解跟踪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鼓励有能力的出口大户开展多元化经营,收购非自产产品扩大出口。着力抓好水产品、纺织服装品、机电产品和家具、木制品等四大类的产品出口。(1)水产品。一方面积极引导和扶持企业,按照产业化、标准化、国际化要求开展加工出口;另一方面抓好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检疫体系的建设,确保产品符合国际环保标准,提高产品出口竞争能力。培育出3家年出口额较大的龙头企业。(2)服装、纺织品。实施名牌战略,走以质取胜道路,加强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探索引进名牌产品企业。(3)机电产品。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立足提高产品高科技含量,巩固和扩大出口产品的技术优势和名牌优势,积极培育具有高新技术产品的中小企业。(4)家具、木制品。以高档式、高附加值为主体,充分利用海南的木材资源优势,抓好海南钟堡木业有限公司、海南思达沃家具有限公司等出口大户,使木制品出口有重大突破。加强出口商品基地的建设。认真抓好出口加工区筹建工作。2005年向国家申报设立“海口市国家医药出口基地”,并积极筹划兴建一个有一定规模和具有现代化管理水平的出口加工园区。通过出口加工园区给企业提供较优惠的政策吸纳外地资本,提高海口市外贸出口总量。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好国家给海南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动员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利用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拓展国际市场。2005年海口市市属外贸企业有4家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在国外开展各种业务活动的项目共有9项,计划资金总额143.9万元。
【参展工作】 做好“广交会”的组织参展和协调管理工作:(1)加强与省商务厅联系和沟通,努力推介和宣传海口市外贸企业的特点和企业产品发展前景,尽量争取得到省商务厅的大力支持,为海口市外贸出口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努力扩大海口市外贸企业参展队伍。(2)对产品有发展潜力、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扩大企业出口。(3)加强信息收集,努力为企业捕捉商机。利用参展机会,了解参展企业产品、市场等情况,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交流工作经验,与此同时努力协助企业在会期捕捉出口商品信息,掌握国际市场新产品的动态。2005年春、秋两届“广交会”,积极发动海口市外贸企业参加,两届共组织10家次企业参会。
组团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会议期间海口市企业参加俄罗斯商务日贸易洽谈会,并与哈尔滨相关贸易部门进行贸易洽谈,在物流业和旅游业方面进行交流合作。发动企业参加在广西南宁举办的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在香港举行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推广日活动,与客商签订了一批贸易合作协议 。
2005年海口市出口商品结构
(国际标准分类)
商品 | 商品名称 | 2005年出口总值(万元) | 2004年出口总值(万美元) | 同比(%) |
第一类 | 活动物;动物产品 | 1258 | 1674 | -24.8 |
第二类 | 植物产品 | 401 | 476 | -15.91 |
第三类 | 动,植物油,脂及分解产品;精制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 0 | 11 | -100 |
第四类 |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制品 | 2586 | 1458 | +77.3 |
第五类 | 矿产品 | 35 | 44 | -21.12 |
第六类 |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产品 | 275 | 283 | -2.72 |
第七类 |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 380 | 660 | -42.47 |
第八类 |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品,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 598 | 1253 | -52.27 |
第九类 | 本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蓝筐及柳条编结品 | 538 | 573 | -6.19 |
第十类 | 木浆及其他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 72 | 95 | -24.06 |
第十一类 |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 5319 | 6730 | -20.96 |
第十二类 |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 1 | 422 | -99.70 |
第十三类 |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 263 | 403 | -34.73 |
第十四类 |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宝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 12 | 24 | -50.50 |
第十五类 | 贱金属及其制品 | 1073 | 1681 | -36.19 |
第十六类 | 机器,机械器具,电子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象,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 2226 | 1962 | +13.48 |
第十七类 |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 14 | 164 | -91.63 |
第十八类 |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机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 1078 | 326 | +230.39 |
第十九类 |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 0 | 0 | — |
第二十类 | 杂项制品 | 2947 | 3819 | -22.82 |
第二十一类 |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 0 | 5 | -100 |
第二十二类 | 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 0 | 0 | — |
合 计 | 19076 | 22063 | -13.54 |
(颜启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