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 社会行政及事务管理
【行政区划管理】 一、完成海口市乡镇勘界工作。海口市现有23个镇、18个街道办事处、47条行政区域界线(其中:秀英区7条、龙华区13条、琼山区12条、美兰区15条),总长度为615.5公里(其中:秀英区91.4公里、龙华区139.9公里、琼山区181.2公里、美兰区203公里)。在省政府规定的时间内,于2004年10月底全部完成全市乡镇勘定工作。
二、完成海口市与毗邻市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根据民政部全国勘界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4年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以及海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市民政局组织海口(琼山)、文昌、定安、澄迈等四个市县民政局组成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小组,在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的具体指导下,对海口(琼山)文昌线、海口(琼山)定安线、海口(含琼山)澄迈线进行联检,其中海口(琼山)文昌行政区域界线全长107.4公里,共有10个界桩。海口市民政局负责从004—005—01号界桩至004—005—04号界桩段,文昌县民政局负责从004—005—05号界桩至004—005—10号界桩段;海口(琼山)定安行政区域界线全长88.7公里,共有7个界桩。海口市民政局负责从004—025—1号界桩至004—025—4号桩界段,定安县民政局负责从004—025—5号界桩至005—025—7号界桩段;海口(琼山)澄迈行政区域界线全长74.8公里,共有20个界桩。海口市民政局负责从004—025—1号界桩至004—025—10号界桩段,澄迈县民政局负责从004—025—11号界桩至005—025—20号界桩段;海口(琼山)澄迈行政区域界线全长28.5公里,共有4个界桩,双方共同负责。在历时1个月的联检中,清除杂草、用红油漆描绘模糊不清字样、拍照、检查丢失及损坏界桩,并逐一登记,形成联检材料,在2004年10月底完成了海口市与毗邻市县行政区域界线299.4公里联检工作,并上报省民政厅备案。
三、新埠镇改设为新埠街道办事处。根据美兰区政府的申请,经市政府向省政府报批,美兰区新埠镇从2004年12月29日起改设为新埠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保持不变。
【地名管理】 一、认真做好国标路牌的设置工作。根据国家民政部、交通部、工商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四部局《关于在全国城市设置国家标准地名标志的通知》要求,海口市民政局依据市财政核拨经费,在国贸、金盘等路段设置了国标路牌189块。
二、做好琼山区府城镇门牌整编制作安装工作。行政区划调整后,为消除带有“琼山市”、“琼山县”字样的地名标志,巩固区划调整成果,市民政局依据市政府批准的方案,组织琼山区10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研,共统计需要制作的门牌数量有12205块,并实行电脑管理。制作的门牌要求统一规格,统一样式,统一制作,并已在琼山区主要街道安装完毕。
三、对14条有路无名的街道进行命名。根据海口市有的街道有路无名的情况,市民政局组织人员对全市街道名称进行普查,查出有路无名道路14条,依据所处位置及人文地理特征,对拟命名道路进行了论证,提出命名方案,已呈报市政府审批。
( 邝家秀)
14条有路无名的街道命名建议
序号 | 名称 | 起点至终点 | 命名含义 |
1 | 长彤路 | 从滨海大道向南延伸 | 长秀开发区内以“长”字系列命名 |
2 | 长安路 | 从滨海大道向南延伸 | |
3 | 长和路 | 从滨海大道向南延伸 | |
4 | 长泰路 | 从滨海大道向南延伸 | |
5 | 长滨路 | 从滨海大道至长流镇 | |
6 | 长信路 | 长信小区内的道路 | |
7 | 丽晶路 | 从丘海大道向北延伸至海边 | 此路靠近秀英港,夜间灯火辉煌,体现美丽晶莹意思 |
8 | 文坛路 | 从国兴大道向南至经济技术学校 | 集文化、体育的地方 |
9 | 思婷路 | 从豪苑路通过豪苑小区至南沙路 | 美好的意思 |
10 | 迎宾大道 | 从山高村与凤翔路丁字口向西至机场 | 体现迎宾招客来海南观光旅游 |
11 | 粤海大道 | 从滨海大道至粤海火车站广场 | 体现粤海火车站的位置 |
12 | 渡海路 | 从新港轮渡码头至世纪大桥下 | 体现新港轮渡码头的位置 |
13 | 金福路 | 从白水塘路北至金鼎路 | 省扶贫办开发区内道路,体现扶贫致富小康 |
14 | 富康路 | 从海榆西线西至丘海大道 |
【社区建设】 一是抓关键,构建社区“三重机制”。健全社区工作领导机制、社区建设参与机制、社区民主自治机制,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为决策层,以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以社区居务公开监督小组为监督层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
二是抓重点,加强社区服务管理。立足为民服务宗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整合资源,发展社区服务为重点,维护社区治安、繁荣社区文化、推进社区居民自治、美化社区环境,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格局。
三是抓难点,探索社区就业有效途径。通过扩大服务网点安置一批,开展中介服务介绍一批,依托社区单位吸纳一批,依靠政策扶持消化一批的办法,充分挖掘社区解决就业的潜力。通过社区就业中心平台,开展下岗职工再就业技术培训、职业介绍、联营办社会服务实体,加强与辖区个体、私营企业老板联系,腾出就业岗位,把下岗职工吸纳进去,解决就业问题。社区服务体系的建立,形成了服务对象涵盖辖区所有事业单位和全体居民,服务内容包罗万象,服务形式多种多样的全方位的便民利民服务体系。
四是抓纽带,增强社区活力。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居民自发组建的,以满足社区居民物质文化需求为目的的社区各类社团组织和服务性中介组织,重点是:以休闲或文化娱乐为主的健身队、老年人秧歌队等活动类组织;以合法权益的表达和维护为目的的业主委员会、老年人协会、妇女协会、残疾人协会等权益类组织;以社区家政服务公司、社区志愿者组织、职介所等服务类组织。把社区中介组织作为增强社区管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和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其党和政府联系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是抓基础,推进社区阵地和队伍建设。以实施“星光计划”为契机,继续抓好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社区服务基础设施的投入,2004年投入600万元,加强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新建社区服务项目36个,面积1487.5平方米;改建、扩建项目8个,面积1208平方米;完善配套项目设备530件。社区服务设施的逐步完善,促进了社区服务网络的基本形成。全市已有援助中心4个,社区服务站128个,老人活动中心153个,福利院2个,敬老院34所,老人公寓1座,老人康复中心一个,残疾人培智学校一所,便民服务站208个。发放便民服务卡,实行服务质量与收费双承诺。居民有什么困难,可随时拨打热线救助电话。通过组织协调,挖掘资源,分门类别,统一配置和利用,满足了社区开展服务的需要,不仅方便了社区居民,还增强了社区凝聚力。
六是抓服务 为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重点引导社区单位、居民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劳务等方式,兴办送货上门、家电维修、家政服务、中介服务等实体,使社区服务走向社会化。以建设健康社区为目标,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编制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规划,采取公立医院承办、大医院延伸门诊转型、社会资金投入等多种形式,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覆盖全市各社区,按照“小病、防疫保健及康复在社区,大病治疗在医院”的原则,为社区50%以上的居民建立家庭及个人健康档案,还为年老体弱和久病卧床的患者建立家庭病床,送医送药上门,初步形成了预防、保障、医疗、康复、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合一”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符 姿)
【民间组织管理】 (一)制定《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圆满完成了全办人员培训工作,使每名干部都掌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利用周末举行《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以赛促学,加深对《行政许可法》的理解与掌握。
(二)抓好硬件设施建设。在办公室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局里腾出一间大厅用于建立民间组织登记服务窗口。8月,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办了事业单位法入登记,取得了合法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拨出经费制作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服务指南和办事程序公示牌。
(三)认真开展“以案学法”的讨论。结合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先进行内部学习讨论,对照《行政许可法》找答案,还以书面或电话方式请示上级,力求搞准弄通。.
(四)规范行政许可文书。按照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制定和健全了近20种执法文书。
(五)开展行政许可清理工作。向市有关部门依法提出设立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清理了各种规范性文件,保留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 六)推进政务公开。制定了登记指南和办事流程图表,把登记所需的各类材料、办理过程、审批时间等公示上墙,并印制成活页传单,提供给每一位申办者。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采取有效方式事先告知,说明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七)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明确一个窗口对外、首问责任制、无特定情形须当场做出许可决定等基本操作规程,在法规规定的60个工作日内,缩减办事时间,体现《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合法、高效、便民的基本原则。
本年度,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共277家,其中社团10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73家。
(王廷峰)
【社会救助】 海口市救助管理站于2003年8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址暂定在海口市海甸岛福利路8号福利院16幢老人公寓楼。编制10名,隶属市民政局管理,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新的救助管理办法明确了救助对象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明确了救助管理工作性质的五项转变,即由强制性的收容遣送转变为关爱性的社会救助;由公安、民政机关强行上街收容转变为救助人员到站求助;由收取一定费用转变为无偿救助;由封闭式管理转变为开放式管理;由强制性的遣送返乡转变为自愿出站或由其亲属、所在单位、当地政府接回。
海口市救助管理站严格按照民政部第24号令《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认真做好本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全站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以求真务实,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以热情、耐心、细致、专业的工作态度,在《细则》规定的范围内认真把握好救助的范畴和原则,使该救助的一定得到救助,不该救助的不能救助,真正将党和政府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 唐凤英)
【殡葬管理】 海口市殡仪馆始建于1964年,当时的生产、工作条件极为简陋:1995年,海南省从省情出发,考虑到海南是一旅游大省,优越的热带旅游风光为全国所独有,宝贵的土地资源必须得到有效的保护,在省委、省政府的主持下,《海南省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海口、三亚划定为土葬改革区,大力倡导火化、改革土葬。同时,由政府投入2000多万元重建海口市殡仪馆。重建后的殡仪馆占地300余亩,拥有四个追悼厅共1500多平方,其中大追悼厅面积达500多平方,设施豪华,还设有办公楼、骨灰寄存楼、职工宿舍等建筑。
市殡仪馆现有职工60多名,年火化量达到1200具,同时有能力承办各类大、中、小型追悼会。
殡仪馆重建后,历任馆领导均为争创国家一级馆而努力。2004年,市民政局对各基层领导进行“轮岗”,殡仪馆产生新领导班子。新领导班子上任后,把争创国家一级馆作为工作目标,大力改善馆内环境。8月10日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土葬改革。凡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街道办事处管辖区域和府城镇所设立居委会的管辖区域定为火葬区,火葬区内死亡遗体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实行火葬,禁止土葬。市殡仪馆遵照省、市两级政府提出的建设旅游大省和“美化椰城”的战略部署,将市殡仪服务和馆内环境再提高一个档次。
(邓英武)
(责任编辑:马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