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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 -- 民族宗教事务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6-04-18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5》  

【民族宗教事务】 2004年海口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民宗厅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海口市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协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宗教工作会议。6月10日,市委市政府在市政府报告厅召开了全市宗教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李鸿儒、市政府副市长黄行光、市政府副主席、统战部长林北川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各区分管宗教工作的副书记、副区长,统战部长,各乡镇党委、街道工委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副处以上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共140多人。

   林北川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全国及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黄行光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好新时期宗教工作、为海口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的工作报告。黄行光在报告中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切实加强宗教工作,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意见》,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抓落实各项防渗透措施,抓好市、区宗教工作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三级宗教工作事务管理网络和责任制,按中央的统一部署,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宗教工作新局面。李鸿儒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把握全国宗教工作座谈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宗教工作,增强抵御境外势力渗透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市委统战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全市宗教工作,为海口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帮助宗教团体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不断提高教职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一是帮助抓好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二是帮助组织宗教领导成员及教职人员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有关宗教政策;三是春节期间通过召开座谈会、慰问、发放生活补助款等形式,对宗教团体负责人及神职人员进行思想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增强其对宗教与社会相适应的信心。

   三、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堂点的年检工作。根据国务院宗教局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年检工作计划,召开有关会议,组织区委统战部,街道办事处等有关人员学习文件,进行评估,于3月前按时完成市天主教圣心堂、市基督教府城堂和海口仁心寺等17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省民宗厅。

   四、完善窗口服务制度,热情为升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出具民族成份证明。根据省政府2000年第139号令规定,省民宗厅将“写少数民族成份证明”、“变更民族成份审批”等项职能下放市县执行。为做好这项工作,及时组织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写民族成份证明程序》和《变更民族成份审批程序》等窗口服务制度,公开政策规定,接受群众监督。在上年实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在工作中做到既坚持原则,又方便群众,热情服务。至年底,共接待上访咨询的群众近200人次,为其写民族成份和变更成份证明261份,未出现差错,群众甚为满意。

   五、积极配合市人大民族宗教工委做好对全市贯彻“宗教两教两法”执法调研工作。7月6日至9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王若娴副主任带部分人大代表及外事民宗工委委员一行10人对海口市贯彻实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宗教两法”)的情况进行执法调研。市民宗局认真准备有关资料向调研组作了汇报并配合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充分肯定贯彻实施“宗教两法”所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抓两法宗教学习不够广泛深入”、“宗教管理工作机构不健全”、“宗教教产政策落实不彻底”及“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不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黄行光副市长的批示精神,制订《落实市人大关于贯彻实施“宗教两法”情况执法调研报告的整改意见》,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一是11月印发“宗教两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各宗教团体及场所再次组织学习,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二是7月海府办【2004】167号文批准市民宗局设立综合科、民族宗教科2个科级职能机构,核定行政编制6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设局领导1名,科级领导2名,以此来充实市民宗局队伍;三是根据党的宗教政策,落实了广济庵、聚善庵、东成堂三座佛教寺庙的房产地。四是根据黄行光副市长的批示精神,开展查处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五是将灵山寺住持释海信调往湖中寺任职,解决灵山寺文化园公司同寺庙僧团的矛盾。

   六、组队参加民族知识竞赛获得好成绩。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进一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省委宣传部、省民宗厅和省司法厅联合举办民族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市民宗局对两次竞赛活动很重视,认真组队参加。一是发放民族知识资料100本,组织有关单位800多人参加学习,完成答卷262份;二是组织以黄副局长为领队的5人代表队参加民族知识竞赛,取得了初赛笔试获个人第二名、总分获前6名、决赛获集体三等奖的好成绩。

   七、依法加强宗教事务,坚决查处违法宗教事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1月20日,据群众举报,市灵山镇天鹏花园C7、C8两栋别墅内发现非法宗教活动,且发生故意砸坏玻璃,乱砍果树,焚烧衣服、被褥及锅碗等生活用品等异常行为,市民宗局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干警,及时对以宋伯林、李强、张秋花为首的二十多名基督徒以搞生态农业开发及筹办养老院为名,进行非法宗教活动问题进行查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八、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为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市民宗局强调干部在坚持参加市统一组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有关政治理论外,还组织学习了邓小平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等。此外,10月派何春凤、田晓珍参加全市统一举办的电子信息化和电子公务培训班;12月派韩希元、何春凤参加省民宗厅举办的民族宗教信息员培训班;派钟考峰同志参加市委举办的党务工作培训班;2004年7月韩希元、黄缵文、钟考峰同志到新疆参加全国省会(首府)城市民委主任(民宗局长)第十次联席会议。市民宗局撰写的“贯彻民族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经验材料在大会上进行了交流,并学习了兄弟城市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宗教工作,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好经验。通过学习、培训,加深了对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理解,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做好民宗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理论思想基础。

   此外,还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10月,接到省民宗厅通知,年底国务院和省政府要召开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表彰大会。分配海口市选送先进集体1个,先进模范个人2名。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市民宗局认真撰写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海口市人民政府和先进模范个人黄行光副市长以及市政府六科马家曙科长等三个先进事迹材料并及时上报到省民宗厅。

(钟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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