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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 -- 民族宗教事务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5-04-18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4》  


2003年海口市民族宗教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民宗厅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决抵制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海口市社会稳定和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帮助宗教团体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不断提高教职人员的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一是帮助制订政治学习计划,并抓好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二是举办宗教政策学习班,组织宗教团体领导及教职人员和龙华等四个区委统战部的领导干部共30多人,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有关宗教政策;三是春节期间通过召开座谈会、慰问、发放生活补助款等形式,对宗教团体负责人及神职人员进行思想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增强其对宗教与社会相适应的信心。

   二、认真做好宗教活动堂点的年检工作。根据国务院宗教局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年检工作计划,召开有关会议,组织区委统战部。街道办事处等有关人员学习文件并进行评估,于3月前按时完成市天主教圣心堂、市基督教府城堂和市佛教仁心寺等17个宗教活动场所的年检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省民宗厅。

   三、积极开展创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活动。为了进一步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自身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服务,省民宗厅决定从2002年开始,在全省开展创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市民族宗教局对创建工作非常重视,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及时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省民宗厅《关于开展创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明确目的、要求、条件及做法,制订措施,并精心组织实施。在创建活动中,按照“遵纪守法好,正常活动好,民主管理好,服务社会好,环境及安全防范好”等五好条件,多次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切实做好初评与推荐工作。经大家共同努力与扎实工作,创建“五好宗教场所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市有6个宗教团体,17个开放场所,都能自觉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宗教活动,还自筹20多万元整治环境,捐款5万多元奉献社会公益事业,定期为9名优秀特困生及5户五保户提供生活费用,热心为信徒办实事100多件,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了积极贡献。9月28日,省民宗厅在三亚市召开海南省宗教工作会议,表彰了三亚南山寺等14个“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海口市民宗局等6个创建“五好宗教活动场”先进单位。海口市基督教府城堂、龙塘堂、佛教泰华庵、天主教海口圣心堂等4个堂口和市民族宗教局及琼山区委统战部等2个单位分别被评为省“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和创建“五好宗教活动场所”先进单位;市基督教府城堂李金兰牧师和琼山区委统战部何春凤同志还分别代表受表彰单位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四、认真履行职能,制订窗口服务制度,热情为升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出具民族成份证明。根据省政府2000年第139号令规定,省民宗厅将“写少数民族成份证明”,“变更民族成份审批”等项职能下放市县执行。为做好这项工作,及时组织学习了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写民族成份证明程序》和《变更民族成份审批程序》等窗口服务制度,公开政策规定,接受群众监督。在2002年实践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在工作中做到既坚持原则,又方便群众。至11月,共接待上访咨询的群众近200人次,为其写民族成份和变更成分证明251份,未出现差错,群众甚为满意。

   五、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深入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8月,为了贯彻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保障城市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适应城市少数民族需要的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深入基层,召开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座谈会,到美兰等四个区工商部门及西安老马家清真饭店等少数民族企业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写成“贯彻民族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调查报告,上报省民宗厅及国家民委。

   六、帮助市基督教会做好市基督教堂及长流教堂的筹建工作。基督教堂拆建工程于2002年5月动工,2003年4月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质量验收,10月19日交付使用。长流教堂也通过转让方式得到土地,工程于12月底竣工,年初已正式交付使用。至此,海口市区及长流地区基督教活动场所问题基本上得到解决。

   同时,还争取政府拨款30万元帮助天主教爱国会改建位于市十小校内的298m2危房,现工程已竣工并交付使用。

   此外,还根据省伊协申请和省政协第198号提案建议及党的宗教政策和海口市现有2000多名穆斯林同胞因宗教信仰要过宗教生活的实际需要,写报告向市政府建议,请求批准在海口征地9亩兴建清真寺,九月市规划局已发放《项目选址通知书》及《建议用地许可证》,征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七、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坚决查处违法宗教事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12月28日晚,据群众举报得知由海口环保有限公司胡曼庚为首,组织188名基督徒到琼山桂林洋南海潮大酒店三楼歌舞厅集会,进行非法活动,在公安部门和琼山民宗局的大力支持下,经进行耐心的思想教育与劝诫,这次非法集会终于被解散,及时制止了可能发生违法事件的苗头,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八、协作宗教团体抓好组织建设。一是协助召开海口市天主教爱国会第六届二次会议。海口、琼山两市合并后,为了理顺关系,规范管理,于12月6日协助召开海口市天主教爱国会第六届一次会议。通过了市天主教爱国会工作报告,增补陈宁明为天主教爱国会委员,成立天主教府城圣若瑟堂临时管理小组等决议;二是协助引进佛教神职人员。省民宗厅2003年1月3日琼族函20031号批准下放仁心寺归海口管理。2003年8月27日琼族函200364号批准正式开放湖中寺为宗教活动场所。为了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经省民宗厅批准,3月,市民族宗教局配合省佛教协会,派员到浙江临安市天目山禅寺和内蒙古包头市妙法寺对拟调任海口仁心寺方丈的大和尚释月昭和海口湖中寺住持的释超育法师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报告及拟调意见报省民宗厅批准。待时机成熟后将礼请两位法师上任。三是协助做好国内外宗教人士来访接待工作。至十一月底共协助接待来海口市参观考察的国内外宗教团体6批30人次。在接待工作中,积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通过友好热情的接待与来访者之间建立了友谊。

   九、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为了适应新形势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强调干部在坚持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有关政治理论外,还组织学习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学习邓小平、江泽民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党和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等。此外,7月派钟考峰同志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英语培训班;11月派黄缵文副局长和钟考峰主任参加省委统战部、民宗厅主办的宗教政策学习班;9月、11月韩希元局长、黄缵文副局长及钟考峰主任分别到安徽九华山、上海玉佛寺、厦门南普陀寺等参观考察,学习新形势下如何依法加强宗教团体及佛教寺庙管理的好经验。通过学习培训加深了对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的理解,干部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为做好民宗工作打下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

   此外,还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2003年4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总体部署,市民宗局除了及时发文通知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重视做好防“非典”工作外,局领导还多次带队深入基层认真检查防非典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全市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未发生“非典”案例。

(钟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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