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 检察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检 察 长 陈大鸿(任职至4月)
张甲天(4月起任职)
副检察长 蒋筑君(任职至7月)
韩精华(7月起任职)
王 斌
何佐汉
冯 明
【综述】 海口市检察机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的思路,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1件53人。其中贪污案件14件15人;挪用公款案件16件16人;贿赂案件15件16人;其他1件1人;滥用职权案2件2人;玩忽职守案2件2人;徇私枉法案件1件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24.81万元。
查办大要案 在立案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五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26件27人,占立案总数的50.9%,五十万元以上特大案件为5件5人,共立案查处副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占重特大案件总数的26.9%。如查处的海南华银信托投资公司原副总经理夏鼎钧贪污1800万元、挪用公款2.6亿元人民币的特大案件。
查办行政执法、司法腐败案 共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贪污贿赂、私分国有财产、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侵权等案件8件8人,均为五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如市院查处的海南省工商局经济侦查大队单位受贿案。
查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全市各区检察机关认真查处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如美兰区检察院办理的灵山镇桥东村经济社主任兼出纳吴乾武挪用公款5万元的案件。
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标本兼治的方针,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共深入国有企业、国家职能机关上法制教育课6场次。8月市委成立市预防犯罪工作委员会,把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市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与市预委会一起,先后与市纪委、市委党校、海口监狱、琼山监狱等单位,共同筹备在海口监狱和琼山监狱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在市委党校建立了廉政教育基地。先后组织了400多名处级干部到基地参观,进行廉政教育,同时市院与市委预委会联合制作了王玉忠、赵林等反面人物的警示教育图片,联合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取得了极好的社会效果,对增强全市职务犯罪的教育意识,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教育作用。
【打击刑事犯罪】 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自侦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274件202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7件1810人,比上年同期下降1.7%,其中市院批捕194件421人,秀英区院批捕138件204人,龙华区院批捕323件442人,琼山区院批捕186件287人,美兰区院批捕346件456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92件2271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1276件1921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7.3%。
惩治严重刑事犯罪 全年共批捕、起诉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盗窃“两抢”等案件874件1293人和916件1371人,分别占全年批捕、起诉刑事犯罪总人数的72.8%和75.1%。如市院批准逮捕和起诉的梁定法等20人、李文军等10人的两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陈树雄等15人恶势力犯罪案件;郑立东等14人盗窃团伙犯罪案件等。
惩治“两抢”犯罪 全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两抢”案件283件431人,起诉305件477人。
惩治经济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配合公安机关重点打击金融诈骗、走私、偷税漏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共批准逮捕经济犯罪案件63件130人,起诉67件97人,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2%。如市院起诉的原省工商局长马招德、原省供销社主任谢宗林、原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林、原海口市新华区法院院长王玉忠贪污受贿案等。
办理贪污贿赂、渎职案件统计表
贪污 | 贿赂 | 挪用公款 |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
其他案件 | 总计 | ||
受理案件 | 222件 | 60件 | 32件 | 10件 | 101件 | 425件 | |
立案查办 | 14件15人 | 15件16人 | 16件16人 | 2件2人 | 1件1人 | 51件53人 | |
犯罪数额 | 5万元以上 | 7人 | 6人 | 13人 | 26件占立案总数85.2% | ||
50万元以上 | 2人 | 1人 | 2人 | ||||
所属行业 | 金融国企为主 | 三机关一部门为主 | 国企为主 | 司法机关为主 |
办理刑事案件情况统计表
总件数 | 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 经济犯罪 | 两抢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 |
审查批捕 | 1187件1810人 | 874件1293人 | 63件130人 | 283件431人 |
审查起诉 | 1392件2271人 | |||
提起公诉 | 1276件1921人 | 916件1371人 | 67件97人 | 305件477人 |
诉讼监督 | 不批捕 件97人 | |||
不起诉 件47人 |
【诉讼监督】 在刑事立案监督方面,全年共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通知书23件25人,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427件,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17件217人,经通知后立案12件14人。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中,共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97人,不起诉47人,追捕20人,追诉4人。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共提出、提请抗诉案件16件,其中二审提出抗诉12件,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1件,提请抗诉3件。
民事行政监督 全年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81件,立案33件,提请抗诉4件,结案23件。
经济犯罪立案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院的部署,深入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为期半年的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先后深入省、市工商系统、税务系统、烟草专卖系统和海关等28个行政执法机关单位调查摸底,共摸排案件线索90余件次,调阅行政处罚案卷6164件,发现涉嫌经济犯罪不立案而作行政处罚线索603件。经审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72件,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81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11件,向自侦部门移送线索8件。经过了精心部署和深入扎实的工作,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成果丰硕:一是及时对经济犯罪的惩治薄弱环节加强了规范,市院会同市中级法院、政法委、公安、烟草专卖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妨害烟草专卖管理犯罪案件的意见》,解决了打击此类犯罪法律适用的困惑,使司法适用上长期认识不统一、执法不平衡等问题迎刃而解,促进了烟草专卖管理活动的健康发展,为此,市烟草专卖局2003年前三个季度利税比上年同期上升32.35%.二是建立完善经济犯罪立案监督机制。在开展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中市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与税务、工商、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完善了信息共享、工作联络、内部联合监督机制,有效地加大了经济犯罪立案监督的力度。
【执行监督】 在刑罚执行监督和驻所监督中,重点对监管活动的违法问题和超期羁押问题实行监督。全年市院共对监管活动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365次,共审查罗牛山监狱、海口监狱等监管单位犯罪减刑2246人、假释9人的案件,从中发现减刑不当提出纠正意见26人。同时,还开展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检查活动,考察监外执行罪犯95人次,督促监管单位办理取保候审16人次,收监执行6人。监督处理违纪违法管教干警11人,其中2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理超期羁押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院的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超期羁押专项清理工作,共检查发现并依法纠正了超期羁押犯罪分子和犯罪嫌疑人365人次,经过两个多月的专项行动,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工作取得如下成效:一是推动了全市公检法各部门的清理纠正工作,使司法各职能部门在不同诉讼环节上均得到了纠正,没有超期羁押案件。二是通过专项清理工作,各单位均严格依照法定办案期限办理。三是初步建立了预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如市院制定的“换押制度”,获得了市政法委的认可并召集公安、安全、法院等司法部门对该制度进行会签,使过去的“收案换押”变为“送案换押”。为了使办案期限获得最有效的预警,龙华区院自行设计了自侦、公诉案件办理期限预警系统软件,对即将到期的侦查和审查起诉的案件,由计算机代替人工发出警报,实现了超期羁押示警的科技化。
专项案件质量检查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深入开展全面对2002年至2003年6月无罪判决、撤案和不起诉案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进行清理。共复查案件629件,对其中处理不当的15件已全部依法纠正。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教训,建立健全规范化办案和强化监督制约的规章制度,共清理规章制度280个,保留修改完善213个,新制定157个,出台《便民措施三十条》,处理违纪检察干警8人。通过这些措施,使全市检察机关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执法活动获得了明显好转。
【办理刑事申诉和举报】 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92件次,其中举报435件,控告167件,申诉190件。市院控申部门认真做好文明接待工作,被省检察院评为“文明接待室”,并被推荐参加高检院“全国文明接待室”评比。
【检察调研信息】 全年共完成各类调研文章170篇,比2002年同期增加了112.5%。其中市院撰写的调研文章在中央和省级刊物刊载15篇,采载率比上年同期增加了5个百分点。编发季刊《椰城检察》4期。市院陈运光撰写的两篇调研论文获2个大奖,其中《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刊登于北京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刑事法判解》第五期头版头条,获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届“金鼎文章”一等奖;《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在我国实践的尴尬和矫正研究》获全国法院第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二等奖,载于最高人民法院《民商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检察技术】 市院技术部门共受理各类案件检验鉴定18件,出具鉴定书18份,其中出具司法会计鉴定书15件,文检鉴定书3件。为办案照相提供服务31次,摄像服务7次,其它技术服务79件,并完成了院局域网与市党政信息网的对接。
【素质教育】 全年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有50名干警完成了西南师范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获得了毕业证书。市院还根据高检院和省院要求,对不符合学历要求的干警进行“专升本”教育和续职资格培训,共有10余名干警参加了专升本教育,5名干警参加续职资格培训,3名干警通过考试参加高检院和重点院校举办的研究生班学习。此外,市院还两次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为全市检察干警作刑事证据立法和司法改革专题报告;全市检察机关还按照市委、省院的要求,抓好干警的计算机应用培训和英语培训。
开展检风监督 为加大检风监督力度,市院从社会各界聘请了50名检风监督员和16名专家咨询委员,对检风实行监督与接受办案实践中疑难问题的咨询,召开了检风监督员、律师、新闻记者座谈会,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开展执法为民教育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教育活动。为搞好此项教育工作,市院从5月份开始,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动员学习,重点解决以案谋私和滥用职权、办案质量低、特权思想和霸道作风、工作懒散、纪律松懈等四个方面的问题。这项活动分为查摆阶段和整改两个阶段进行,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市院从整治上下班纪律和学风、会风入手,解决某些部门工作抓得不紧,干警精神不振,作风拖沓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把表彰先进同处理违法违纪干警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还召开了表彰吴卫同志的大会,处理了办案中的违纪干警8人。通过开展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活动,使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纪律更加严明。
工作机制创新 全市检察机关把健全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科学规范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市院各部门试行任务量化,公开考核的管理制度,年终把各个干警量化总分作为评选先进和奖惩的依据。龙华区院为争创先进基层院成立了“创优工作小组”和“信息、宣传工作小组”,使宣传、调研工作取得了新突破,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系统宣传先进单位。
【英模人物】 秀英区院公诉科副科长吴卫,在审查起诉案件中,注意察微析疑,从一起提起审查起诉的涉枪案件中发现了重大案件隐情,经过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终于使案犯放下包袱,揭露了他人的其他犯罪行为,使一起重大的买卖枪支、盗窃团伙案一举侦破,缴获冲锋枪1支、手枪7支、子弹200发。扫除了重大的治安隐患,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领导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的肯定,省检察院为其记二等功一次。
(陈运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