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管理 -- 气象事业
【气候概况】 2003年海口气温显著提高,年雨量和日照时数比常年偏少,雨季开始和结束时间偏迟,各月雨量差别大,热带气旋影响少,初台和终台偏迟。
【气温】 年平均温温25.3℃比常年偏高1.2℃。年内极端最低气温7.4℃,出现在1月7日,气温在12℃以下的低温天气有两个时段共6天,都出现在1月份,持续出现时间均为3天,年内极端最高气温38.6℃,出现在4月13日,气温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全年共45天,分别出现在3月至8月的各个月份,其中7月5日至11日的高温天气持续时间最长。各月平均气温在17.8℃到29.8℃之间。其中1月,12月分别是17.9℃和19.6℃,2月、3月和11月21.4℃至23.6℃,6月、7月分别29.4℃和29.7℃,其它月份26.2℃到28.9℃,与常年值比较,2月、四月的平均气温分别提高2.7℃和2.2℃,1月、9月和12月偏高0.2℃和0.6℃,其它月份偏高0.8℃到1.3℃。
【降水】 年雨量1422.6毫米,比常年偏少229.3毫米,相当于1成多。全年降水日数112天,比常年少33天,其中日雨量大于50毫米的暴雨以上降水天气6天,分别出现在7月、8月、9月和11月,7月24日的雨量最大,达到188.2毫米。2003年的雨季始于5月上旬,11月中旬结束,开始和结束时间均比常年偏迟。5月至10月总雨量1219.5毫米,占年雨量的86%。各月的月雨量差别大,其中全年最少的12月份月雨量仅0.8毫米,月雨量最多的是9月份,达467.6毫米,7月、8月分别是248.3毫米和234.9毫米,5月份149.5毫米,6月、11月份分别是98.1毫米和92.9毫米,其它月份的月雨量在4.7毫米到38.9毫米之间。与常年值比较,1月、9月雨量分别偏多6成和9成,8月份与常年持平,7月和11月偏多1成,其它月份均偏少,其中偏少8成以上的有2月、10月和12月,3月和5月偏少2成,4月、6月分别偏少7成和6成。
【日照】 年日照时数2002.3小时,比常年偏少67.3小时。其中,1月至3月的日照时数在98小时到115小时之间,4月、9月、11月和12月138小时到165.2小时,其它月份都在190小时以上,7月的日照时数最多,达262.6小时。与常年值比较,9月份的日照时数偏少42小时,3月、5月、6月和8月等偏少13.2小时到26.1小时,7月、10月分别偏多11.3小时和47.3小时,其它月份的日照时数与常年值比较,相差不到10小时。
【热带气旋】 年内本市受4个热带气旋影响,初台和终台出现时间都比常年偏迟。其中,7月21日至24日先后受0308号强热带风暴(天鹅,在万宁登陆)和0307号台风(伊布都,在电白至阳西沿海登陆)接连影响,海口地面极大风速14米/秒(22日),伴有大暴雨,日最大降水188.2毫米24日,四天总雨量212毫米。8月25日,0812号台风(科罗旺)在文昌市翁田镇登陆,海口下大暴雨,日雨量129.9毫米,海口地面气象观测站测得极大风速24.8米/秒,海口港凌晨曾测到阵风风速达43.6米秒。11月17日和18日,0320号台风(尼伯特)从海南岛南部及西南部近海经过,受影响海口极大风速11米/秒(17日),最大日雨量65.4毫米(18日),两天总雨量77.1毫米。
【气象现代化建设】 根据海口市城市建设的需要,为加强海口市的气象工作,经省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于2003年5月正式成立海口市气象局(正处级单位)。海口市气象局隶属省气象局,是海口市人民政府气象主管机构,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实行省气象局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对省气象局为主的领导体制,负责主管海口市气象工作。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琼编2002126号文件和海南省气象局琼气人发200314号文件,海口市气象局内设机构为:局办公室、海口市气象台、海口地面气象观测站、海口高空气象探测站、海口防雷中心。现有人员35人。海口市气象局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有:(一)组织贯彻执行省气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制定本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并组织实施;对本市的气象活动及气象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二)负责管理本市范围内的陆地和海洋天气、大气环境、短期气候预测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其它气象信息的制作发布,以及有关防灾减灾的决策服务,负责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在和鉴定,参与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工作。(三)负责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气象观测业务,编制气象报表,编发气象预报。(四)负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本市的人工影响天气活动;负责防雷减灾工作和施放升空、系留气球活动的组织管理。(五)负责气象适用技术推广和专业气象服务,为本市工农业生产发展提供各种气象科技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科技服务网络。(六)负责组织本市范围内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七)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以及国家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它管理职能;负责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市内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八)负责管理本局的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业务建设、技术装备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气象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工作。(九)承办省气象局和海口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海口市有两个地面气象观测站和一个高空气象探测站,一个农业气象观测站,监测着海口市从地面到高空的大气随时间的变化,并随时监测着本市各地发生的灾害性天气。为进一步提高地面观测资料的精度,2003年该局引进两套全自动地面观测系统,装备海口基准站和琼山站,实现了地面观测自动化。
【气象服务】 1、继续及时、准确地做好公众气象服务,提高天气预报的制作和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容。主动为政府部门提供气象服务。对重大灾害性天气,在及时准确预报的同时,积极开展全方位的跟踪服务,为防灾抗灾的决策和组织工作提供可靠气象保障,大大减少灾害损失。2、开展防雷、庆典气球等有偿服务,通过深化改革、规范运作、锐意开拓等措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吴长宽 冯增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