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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人大常委会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4-04-18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3》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  任 温度生
副主任 王光兴 杨少华 王先裕
     黎传安 芮锡森 王安任
秘书长 庄运坚
委  员 (以下姓名按笔划为序)
     云昌穆 王琼瑾(女)
     韦泽轩 叶 茂 叶锦武
     陈振川 陈家庆 李 刚 
     吴英梅(女) 吴家荣(女)
     黄庆萍(女) 韩玉玲(女)
     韩明生 梁锦武 蒙连吉
     詹尊文 詹尊南 蔡泽全
副秘书长 陈家庆
     朱桂花女(任职至11月)
     王东红
     谢汉金(8月起任职)



市人大常委会部门负责人名单


办 公 室
调 研 员 符史山(8月起任职)
助理调研员 李 兵(任职至8月)
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   任 云昌穆
副 主 任 李 成(任职至8月)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蒙连吉(任职至11月)
副 主 任 孙 芬(6月起任职)
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蔡泽全(任职至11月)
副 主 任 符儒明(6月起任职)
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宗教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詹尊文
副 主 任 陆礼宽
监 督 室(1月29日撤)
主   任 符祥喜(任职至1月)
副 主 任 符史山(任职至1月)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1月29日设)
主    任 李 成(8月起任职)
副 主 任 (空缺)
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室(1月29日起设)
主   任 袁光平(2月起任职)
副 主 任 王爱松(2月起任职)

【简述】 2002年,海口市人大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任务,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立法和监督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市,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2002年2月21日至24日,海口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海口市人大会堂举行。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市长王法仁《政府工作报告》、市发展计划局局长张德铜《关于海口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徐唐先《关于2001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2年海口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温度生《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大鸿《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参加会议代表252名,列席人员108名,特邀人员2名。

   会议认为,在新的一年里,海口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全市人民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正确把握形势,认真做好应对入世后的各项工作,抵御和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困难,努力优化发展环境,开创海口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会议强调,在新的一年里,要继续坚持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全面实施“两地一中心”发展战略。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突破口,加大引导、扶持、服务的力度。全面启动以“琼州海峡旅游度假区”为主体的旅游基地建设,搞好旅游宣传促销,整顿旅游市场。积极探索现代流通组织形式,优化传统商贸业结构,增强省会城市的商贸辐射能力。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移剩余劳动力,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投资和消费的有效增长。充分利用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有利条件,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积极探索招商引资的新途径新方法。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领域。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大力推进体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全面完成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农林水系统企业的改革,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全面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区、乡(镇)政府和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水平,强化中心城市功能,营造良好的人居和创业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工程建设,加大处置积压房地产工作的力度。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三级管理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专项整治。实施基本设施有偿使用,提高土地、海域、环境等城市资源的经营水平。巩固和提高先进城市创建成果,促进城市环境不断优化。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坚持不懈地抓好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激发全市人民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坚持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相结合,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弘扬海口精神,积极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推进“科教兴市”战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巩固和发展素质教育成果,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倡导优生优育,控制人口增长。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黄、赌、毒”;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邪教组织危害国家安全的阴谋破坏活动;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网络,确保社会稳定。积极应对入世的挑战,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的软环境。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加快政策法规的清理、修订工作。加强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审批和核准事项,使行政审批法制化、科学化、合理化。推行“三制”要向上向下延伸,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行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干部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和掌握世贸规则。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抓好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任务,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促进全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要认真贯彻《立法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从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考虑立法问题,尤其是对那些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依法治市中亟需规范和解决的问题开展立法工作;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使立法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要把增强实效作为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检查监督,特别是注意抓住那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对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前任后监督,监督和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继续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市中的主导作用,围绕增创法制优势、提高执法水平、优化经济环境,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重视和及时处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接受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继续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恪尽职守,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努力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审判工作职责,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推进审判工作改革,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健全和完善法院内部监督机制,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确保司法公正;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坚决纠正法官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消除腐败现象,使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海口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责,继续以强化监督、公正执法为主题,推进检察工作的改革,健全和完善检察监督机制,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检察官队伍中的不正之风,消除腐败现象。严格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服务于海口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团结奋斗,扎实工作,努力把海口市的现代化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以两个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迎接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四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地方立法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走群众路线,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使立法工作更好地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遵循《立法法》,实行“统一审议制”和“二审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法规的严肃性;突出地方特色,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规范海口市的立法行为,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海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五年来,海口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4项,已颁布施行8项,修订地方性法规10项,废止地方性法规5项。

   
以立法促进经济发展。常委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立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海口市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近几年来,海口市私营经济发展较快,在GDP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为了更好地保护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口市私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条例》。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过程中,为保护广大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修订了《海口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常委会还注意做好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废止了《海口市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一批地方性法规。

   
以立法促进环境保护。常委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努力通过立法来调整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使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制定了《海口市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办法》等一批保护环境的法规。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海口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对加强海口市海域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万绿园是海口市一个大型的公共休闲娱乐场地,也是海口市生态城市建设的一个窗口。建设和管理好万绿园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许多人大代表强烈呼吁通过立法来保护万绿园。应广大市民和人大代表要求,常委会制定了《海口市万绿园保护管理规定》,使万绿园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建设管理。  以立法规范城市管理。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过程中大量出现的一项矛盾较多的工作。为保证拆迁工作依法进行,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口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使拆迁改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针对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无序的状况,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了海口市的房屋租赁行为。常委会还审议通过了《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了《海口市出租汽车定线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规,促进了海口市城市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以立法维护社会稳定。针对海口市一些公民由于经济困难,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情况,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保障海口市公民的平等法律权利,特别是对维护社会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常委会还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修改意见工作,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有关人士对职业教育法、文物法等60多项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并及时整理上报。

【监督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多种监督形式,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强化了监督职能,增强了监督实效。

   抓好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为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先后对科技进步法、产品质量法、农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35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社会力量办学是发展海口市教育事业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由于依法监督管理不够,办学中出现过一些诈骗、办黑校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常委会开展《教育法》执法检查,在肯定社会力量办学所取得成绩的同时,责成市教育部门严肃查处违法办学问题,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监督管理,促使社会力量办学朝健康方向发展。几年来,常委会还突出抓好环保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深入地、多层次地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受到省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的表彰。

   加强对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监督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一项极其重要的职责,本届常委会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在每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提前介入政府编制计划、预算的工作,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意见。每年的第三季度,都要求市政府向常委会报告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

   
加大监督司法的力度。司法公正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关系到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监督司法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常委会注意抓住那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司法机关之间相互推诿、当事人长期上访申诉,以及上级人大交办的重要申控信访案件,进行司法监督。责成司法机关对上述案件区别情况,进行认真复查或立案再审,严格公正司法,促使司法机关办结了一批反复申诉、久拖未决和未执行的案件,纠正了个别办案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常委会还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贯彻海南省错案责任追究条例的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他们所取得的成绩,同时要求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以司法公正保障海口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开展代表评议公安工作。对市公安局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工作中,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广大参评代表抓住公安民警执法过程中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违法违纪事例,以法评案,以案说法,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市公安机关对人大代表在评议中点评的具体案件和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整改,依法纠正了9件错案,把43名长期逍遥法外的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办结了235宗久拖未决的积案,少数公安民警的特权思想和违法办案的问题也受到了严肃的批评和处理。市公安局以人大代表评议公安为契机,全面制订措施,强化了内部管理,加强了队伍建设。

   
此外,常委会还采取开展代表视察、审议专题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常委会多次组织人大代表对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热点问题开展视察,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每年年底,常委会都组织驻市的全国、省和市三级人大代表,对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视察,为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每年的人大例会做准备。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世纪大桥、美舍河整治、市中心区污水截流并网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情况和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情况等专题工作报告。常委会对重点工程世纪大桥建设情况十分关注,专门组织三十多名人大代表对工程建设进行了视察。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就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快处置停缓建工程等5个方面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决议,对海口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房地产热造成的停缓建工程是困扰海口市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省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结合海口市具体实际,作出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的决定》。市政府根据该《决定》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行政规章。经过实施,海口市的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受到国家有关部门领导的充分肯定。为了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作出了《关于加强对海口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的决定》。《决定》对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财政资金使用、招标发包以及接受监督等问题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有法可依。

【人事任免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重视规范人事任免和人事监督工作。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常委会制定了《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暂行办法》和《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根据人事任免办法,对报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方能上会审议。本届常委会五年来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6人(次),免职 106人(次)。依照述职评议办法,对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常委会采取述职评议、听取述职报告等形式进行监督。评议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评议人进行测评;评议后,下达评议意见书,并跟踪督促抓好整改。这些监督措施的实施,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

【依法治市】 为了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的决定》和《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的决议》的要求,成立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具体抓依法治市工作。一年多来,依法治市办公室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

   开展“提高执法水平,优化经济环境”活动。依法治市办以公正执法、高效执法为主题,深入开展“提高执法水平,优化经济环境”活动,并把它同作风建设、同推行“三制”活动的深化和延伸结合起来,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由依法治市办牵头组织了全市106家具有代表性的各类企业,围绕近年来的政府机关在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等方面开展了评议活动,并将评议意见分解到政府各部门进行整改。企业评议促进了政府机关职能和作风的转变,优化了海口市的投资环境。
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探索依法治市的新路子、新经验,一年多来,依法治市办开展了推行执法责任制、社区依法治理等4次较大规模的调研活动。如2002年4—7月间,对“一府两院”17个部门和单位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对全市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其解决对策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

   
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依法治市办会同市法制局先后两批在市国土海洋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等7个单位开展了“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经过试点单位认真的实践和探索,明确了执法依据,分清了执法责任,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试点工作为全市推行执法责任制积累了经验。

【换届选举工作】 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各区和各乡镇人大圆满完成了两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常委会在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为做好2002年底至2003年上半年市、区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我市市、区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作出了《关于成立海口市人大常委会选举工作办公室的决定》,认真部署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这次换届选举恰逢海口市行政区划调整,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常委会高度重视,主任会议成员分头带队到各个区加强检查、指导,使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代表工作】 为了规范市人大代表的视察、执法检查活动和闭会期间代表工作,发挥人大代表的积极性,更好地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海口市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暂行规定》、《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闭会期间加强代表工作的暂行办法》和《公民旁听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暂行办法》等有关办法和规定。根据加强代表工作暂行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和帮助三个区在街道办创建了8家“人大代表之家”。代表之家的建立,为街道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提供了方便,人民群众的愿望、意见通过“代表之家”得到及时的反映和沟通,密切了各级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市人大代表在本届人大一次至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共366件,市人大常委会全部按期移交给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依法办理。市政府 把办理工作当作为民办实事抓实抓好,市政府组成人员向常委会述职时把办理工作作为重要的述职内容。市政府和各承办部门每年都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结代表议案和建议、意见,并答复代表,办理质量逐年提高。

【信访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重视信访工作,建立了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和人民群众来访日制度,认真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常委会领导按接访日制度的安排,亲自接待来访代表和群众,认真批阅代表与群众的来信,督促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

【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三讲”教育,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业务专题学习和参加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人大制度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取得新进展。常委会重视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大制度宣传和人大工作理论研究工作。年内召开了两次全市性的人大制度宣传工作会议和一次人大工作理论研讨会。常委会机关创办了内部信息刊物——《工作参考》,并同海口晚报社和海口广播电视台合作,推出《海口晚报·人大视窗》和海口电视台《今日报道·人大视点》栏目,建立了人大工作理论研讨阵地,拓宽了人大制度宣传渠道。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和理论研讨文章,有些被国家或省级刊物刊用,有些获全国和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办公室还将理论研讨成果,编辑出版了《走向法治之路论文集萃》和《人大工作理论研讨文集》。

   
以创建现代文明机关为契机,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常委会重视加强机关队伍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创建现代文明机关工作。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机关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有标准,办事有程序,机关内部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委会顺利完成了机关机构改革,机关干部队伍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工作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常委会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加快了人民会堂建设并完善了物业管理。人民会堂的顺利建成和规范管理,为丰富海口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提供了一个优质、高雅的公共场所。2002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步入了市现代文明机关行列。

【地方性法规】 市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4项,已颁布施行的有《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海口市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管理办法》、《海口市海域使用管理规定》、《海口市万绿园保护管理规定》《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海口市私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条例》、《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海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等8项;修订地方性法规有《海口市消防条例》、《海口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海口市邮政通信条例》、《海口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海口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海口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海口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和《海口市出租汽车定线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10项;废止地方性法规有《海口市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海口市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海口市营业性电子游戏机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海口市音像市场管理办法》和《海口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办法》等5项。
(陈文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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