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6-37℃ 天气现象:多云,午后有雷阵雨 风向风速:偏南风3-4级

城区 -- 振东区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4-04-18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3》  
 


中共海口市振东区委(第三届)

书 记 李恩杰

副书记 张作荣 梁锦武
    孙耀东 莫世富

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届)

主 任 梁锦武

副主任 吴多明 王尚开 蒙庆章

区人民政府(第三届)

区 长 张作荣

副区长 孙耀东 苏长文 侯升荣
    蔡金荣 张 华 洪桂南


概  况


  振东区位于海口市东部。东隔南渡江与琼山市东营镇相望,南连琼山市府城镇,西以龙昆南路、海秀路、博爱路为线与新华区相接,北临琼州海峡,是海口市辖下的三个县级区之一。下辖新埠镇和白龙、国兴、蓝天、和平南路、海府路、博爱、白沙、海甸、人民路9个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5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36万。是省委、省政府所在地。省直各部门、海南大学、海南省教育学院、海南省委党校和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等高等教研机构、全省著名的寰岛泰得和金海岸两家五星级大酒店、全省最大的农贸市场——东门市场均在本辖区。名胜古迹有海南第一楼——五公祠、国家级保护文物——李硕勋烈士纪念亭等。

   
根据国务院2002年10月16日国函2002〗92号文的批复,撤销原琼山市和原海口市秀英区、新华区、振东区、,以原琼山市和原海口市行政区域为“版图”,设立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和美兰区4个区统一于2003年1月1日挂牌。美兰区地处海口市东北部,西连龙华区,南邻琼山区与文昌市,北临琼州海峡,有绵延118公里的海岸线。辖区面积由原来的53平方公里扩展到581平方公里,总人口由原来的37.92万人增加到52.1万人,全区拥有耕地面积15.5万亩,其中水旱田9万亩,旱地6.5万亩,近海滩涂面积7.34万亩,渔船1130艘,其中机动渔船964艘。海水养殖面积13926亩,其中千亩以上海养基地6个。


政治与法制


【中共海口市振东区委】 2002年,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十五”计划,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实施“发挥三大区位优势,发展三大支柱产业”战略,变区位优势为经济优势,着力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全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1999年2月振东区被确定为首批11家“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以来,区委立足于区情,确立了“税源经济是全区工作的生命线,社区建设是城区工作的永恒主题”的指导思想,探索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运作模式;推出了“四位一体”的举措,全区51个社区居委会都是省一级居委会,一个个生活便利、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社区不断涌现。“振东模式”倍受全国关注,被誉为“中国社区建设明珠”。2002年9月,被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区委根据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对城区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把街居党的建设向社区延伸,区属党建向区域党建拓展,深化社区改革,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机制。区委在科学划定社区规模的基础上,在各个社区建立了党的组织,通过开展党员联系户和“1+3”帮扶活动,党的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2002年,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区”的成果,促进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区里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断巩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区”的成果,深入持久开展以创建文明社区为载体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全国、省、市先进典型,东湖里社区居委会被评为全国文明社区示范点。生态文明村建设成绩显著,在抓好流水坡、尾丹村、西坡村等生态文明村示范点建设的同时,注重抓好下洋村、中丹村、首丹村、尾丹村、沙亮村等连片生态村创建,环境优势不断向投资环境优势和综合经济优势转化,成为省内外较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城区之一。

【区人大常委会】 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成立了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同时在区机关、镇、街道建立了依法治区工作联络员网络。全年共召开20次主任会议,11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本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共任免和撤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52人,其中任职39人,免职13人。在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工作中,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调查、公示,坚持拟任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坚持当场颁发任命书。年内组织参评代表监督检查区法院落实评议整治,历时一年,这是建区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一次规模最大、时间最长、实效最好的监督活动,为区人大的监督工作探索了一个全过程的监督实践。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普法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认真总结我区“三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部署和开展“四五”普法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意见38条,至12月底,都已解决和基本落实。接待群众来访350次,处理群众来信120件,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做好人大工作的同时,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常委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区人民政府】 2002年,通过推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发挥三大区位优势,发展三大支柱产业”的经济发展战略,经济发展跃上了新台阶。全区国内生产总值56亿元,同比增长10.5%(具体情况见P286图表)。旅游服务业发展态势良好,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以上。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区直机关机构改革任务顺利完成,政府职能实现新转变。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向前推进,实行了区直单位和镇、街道会计委派制,理顺和规范了区与镇、街道的财政分配关系,创新了社区管理体制,社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配合市政府抓好海府路及海秀东路改造、南渡江防潮堤建设、美舍河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大力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全省一流水平。广泛开展创建生态文明村活动,被评为“全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先进区”。城区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区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各项社会事业得到了新发展。扎实开展“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作,被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和“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科普宣传和科技培训。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发展,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达标,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区”。军警民双拥共建活动取得新成绩,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三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被评为“全国信访工作先进区”。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

【公安】 贯彻“严打”方针,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严打”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002年全区刑事案件发案1989宗,立案1989宗,立案率100%,破案631宗,破案率30.5%,刑事破案绝对数与去年同期下降了31.5%。重、特大刑事案件发案 421宗,破案115宗,破案率24.4%。摧毁各类犯罪团伙45个,抓获犯罪人员790人,缴获各类车辆10辆,摩托车65辆,毒品 1001.5克。受理治安案件1413起,查处1403起,查处率99%。在消防工作上,加强消防管理,落实目标责任,今年共与辖区987个单位签订了987份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lOO%,落实家庭防火人员达100%。全年的火灾数为139件,与去年同期的409件相比,火灾数下降34.1%,全年无一起恶性消防事故和人员伤亡发生。

【审判】 200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816件,审结1725件,结案率达96%。执法标的2.7亿元、执行率为89.5%。在受理各类案件中,刑事案件330件425人,审结330件425人,结案率达100%;民事案件1105件,审结1089件,结案率98.6%;经济案件198件,审结171件,结案率90.6%;行政案件52件,审结52件,结案率 100%;审判监督案件15件,审结12件,发布支付令25件,接结来访群众527人次,处理来信110多件。

【检察】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252件341人,经审查批捕231件305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 360件47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98件410人,不起诉10件21人,出庭支持公诉190次。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15件,初查15件,立案侦查4件4人,涉案金额190万元,侦查终结3件3人;共受理侵权渎职犯罪案件线索20件,初查20件,立案侦查2件3人,涉案金额达1100多万元。

【司法行政】 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上街设点开展法制宣传8次,组织、指导区属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2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37份,播放广播录像15场次,出版法制宣传栏8期,出动法制宣传车8辆次。加强公证工作管理,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642件,同比增加了49%,其中经济公证事项158件,民事公证事项584件。接待群众来访并提供咨询1520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86件,成功 186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群众上访2件,人数31人。成立海口市振东区法律援助中心,运用“108”法律服务专线,热情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受理电话咨询216个,接结来访45人,受托办理法律事务21件,解决纠纷64件,避免经济损失8万元。


经  济


【工业】 生产发展平稳,总产值完成7.8亿元,同比增长 4.0%。全区工业增加值完成2.4亿元,同比增长10.5%。工业总产值完成7.8亿元,同比增长4.0%,完成年度计划的100.7%。其中,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完成4.9亿元,同比减少4.6%;限额以下工业企业完成2.9亿元,同比增长22.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 4.6亿元,同比减少3.0%,产品销售率为93.1%,增长0.8%。

【农业】 全区农业总产值3.2亿元,同比增长18.9%,完成年度计划的110.2%。主要农产品产量:蔬菜产量完成 11110吨,增长2.4%;水产品产量完成4680吨,增长15%;肉禽蛋产量完成25074吨,增长29.3%。乡镇企业总产值完成1.83亿元,增长8.9%。

【外引内联与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共引进项目26个,引进资金15.756亿元,实际投入资金10.075亿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41.2亿元,同比增长48.8%,其中:基本建设投资38.8亿元,同比增长56.5%;更新改造投资0.3亿元,同比减少11.9%。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日趋合理。


城市建设


【市政建设】 全年共投入小市政建设资金130万元,完成9条市政道路建设及排水沟硬化;实施“92333”工程即9个镇、街道各创建一个环境示范点和“无毒社区”;做好和平路、文明东一横路两路段的拆建和绿化美化工作;抓好新利、白沙门等三个片区的社区环境建设;加强尾丹、流水坡、西坡三个样板村的建设;全面开展社区居委会小街景、小绿地、小游园的“三小”建设。

【市容综合治理】 结合海口市中心城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南宝一横路、大英路、龙舌坡等重点路段的整治,使市容市貌得到很大改观;加强治理“三乱”,查处乱摆卖13000人次,拆除乱搭建140间,清洗乱张贴广告11万张;拆除违章广告招牌、灯箱广告560个,整顿占道经营的夜间摊点、大排档1100间次;清除大小卫生死角200多处,清理各类垃圾1100多车。深入开展“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城市工作,全区小街小巷清扫率和保洁率均达95%以上。


社会事业


【教育】 继续巩固“两基”达标成果,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小学在校生巩固率98%,毕业率和升初中率均在95%以上,学生非正常流动率控制在0.3%以下,初中在校生巩固率95%,毕业率90%,升高中率84%,中小学生操行乙等以上的占95%,体育达标率82%。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33所薄弱学校教学大楼。进一步加强教师素质教育,举办3期教师基本功培训班、培训教师150人次以上,培养学校教学骨干老师40名。

【文化体育】 积极创建“社区文化年”活动,培养良好的社区文化环境,“一街一品”的特色文化已初步形成。在巩固原有基层文化室建设成果的同时,又新建了白龙街道尾丹村文化室。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全年组织“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大活动4次,促进辖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卫生】 做好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市区“四苗”接种率达95%以上,镇“四苗”接种率达90%以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0万分之280以下,新生儿建卡率95%以上,婴儿死亡率 12‰以下。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2002年新设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使全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28个,全区卫生服务网点覆盖率达85%以上。爱国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连续八年荣获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城市组第一名。

【计划生育】 区与10个镇、街道签订了200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镇、街道又与社区居委会和287个驻区单位签订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全区人口出生率10.78‰,同比下降2.39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92.73%,同比提高4.85个百分点,多孩率0.14%,计划外多孩率0.11%,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低于市考核指标0.79个百分点;完成“四术”4516例,完成市下达任务。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310人,征收社会抚养费42.5万元。计划生育工作连续五年实现达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党政一把手工程。各级综治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善。全区10个镇、街道和51个居村委会都成立了综治机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全区城市小区创建达标128个,城市覆盖率达99%,农村小区创建达标32个,农村覆盖率达96.8%。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区和10个镇街道均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全区出租屋4751间,已办安全许可证4720间,办证率达99.9%,暂住人口10116人,全部办理了暂住证。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被中央综治委、人事部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社会保障】 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大帮扶弱势群体力度,切实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就业难、住房难、就医难问题,及时准确地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做到应保尽保。全年发放救济款和节日补贴96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109万元。

(方长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