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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 -- 社会保障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4-04-18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2》  
 


社会保障制度

【概述】 2001年,海口市社会保障事业昂首阔步迈入新世纪。全市社保干部职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新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和法规、政策,加强依法治保。大胆探索,开拓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体系。年内,以社会稳定为主线,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扎扎实实地做好医疗保险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各项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职工养老保险】
 2001年,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全市职工养老保险跃上新的台阶。主要的工作是:一、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修订)及实施细则,从2000年11月1日起,调整养老保险费率: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20%缴纳,从业人员按其月工资的5%缴纳;二、认真贯彻执行琼府办〖01〗56号文批转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按时调整增加全市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符合调资范围的离退休人员17878人,每人月增资82元,全市增资总额为1649万元,全额兑现发放,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晚年生活。三、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城镇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努力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至年底,全市累计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3960个,累计参保人数105070人(含离退休人员在内),其中国有企业(包括股份制企业)870个,在职从业人员28612人;城镇企业621个,在职从业人员11772人;“三资”企业358个,在职从业人员6124人;私营企业1407个,在职从业人员8854人;个体工商户414人。四、认真贯彻执行《海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全力以赴抓好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追缴企业欠费。2001年共征集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6812万元,其中追回企业历年欠费1612万元。

【职工失业保险】 2001年,按照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失业保险条例》,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令发布《失业保险费申领发放办法》、《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修正)的规定,主要做好五项工作:首先是抓好失业保险参保统筹。至年底,全市累计参保单位2242个,从业人员60465人。其次是抓好失业保险费征缴历年欠款。至年底,完成失业保险费征集额达1705.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95.4万元,增长53.6%。三是认真做好失业人员登记,审查发放失业救济金。至年底,办理失业人员登记1972人,其中:国有企业1071人,集体企业610人,“三资”企业243人,私营企业38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10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25.4万元,其中:发放失业人员救济金602万元,计34000人次;支付失业职工转岗培训费89.4万元;支付失业人员医疗补助费0.97万元;支付职工介绍费0.53万元。四是努力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按“三三制”筹资原则,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拨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550万元,办理下岗职工出中心3231人,全市尚有1060名下岗职工暂留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五是努力做好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转业转岗培训、求职登记和推荐再就业工作。全市举办下岗、失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67期,计1802人。办理求职登记1800人,通过自谋职业和推荐就业等,全市实现就业与再就业11500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3231人,失业职工再就业600人,其他社会人员实现再就业7710人。

【职工工伤保险】
  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按照《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修正)的规定,认真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搞好管理。主要的工作是:第一,抓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统筹,扩大覆盖面,搞好基金征缴。全市累计参加职工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3847个,从业人员79660人,全年实现工伤保险基金征缴400万元。第二,努力搞好企业安全生产。2001年,紧密配合海口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开展第十一次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这次活动的主题是“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对全市25家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10035人,免费检查,发现的职业病主要是:乙肝、肝硬化、肝肿瘤、妇科病、肺炎、高血压等,充分发挥海口市职工工伤医疗康复中心的作用,认真检测复查,采取措施做好疾病防治。第三,及时做好职工工伤事故调查、验证和工伤救助、理赔,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全年企业因工伤亡人数106人次,其中重伤2人次,轻伤99人次,死亡5人,拨付工伤救助、康复和预防有毒有害工种等费用152.03万元,其中拨付2000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奖励金10.06万元。

【职工医疗保险】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组织实施重新修订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深化改革,加强管理。首先是按照新《条例》的规定与全国医保改革并轨,调整征缴费率和待遇标准。缴纳费率:用人单位为月工资总额的6%,职工个人为月工资的2%缴纳(社会补充保险规定:参保人年补充缴纳40元,单位和个人各缴纳20元);待遇标准:统筹基金设立最高限额为5万元(社会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为15万元),个人帐户基金除计入本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统筹基金按30%资金额,区别6个年龄段计入(全市从2001年8月份起)。计入标准是:30岁以下计入4元,满30岁不满40岁的计入6元,满40岁不满50岁的计入9元,50岁以上计入13元,退休人员的个人帐户70岁以下计入40元,70岁以上计入48元,一年调整一次。其次是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当年新增参保单位555个,从业人员4205人。至2001年末,全市累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1737个,从业人员57736人,享受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506人,退休人员15816人。其三是做好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保证参保职工基本医疗需要。全年实现医疗保险基金征缴额达6051万元(含财政补贴离休人员超支医疗费)。2001年,全市有4024人(次)因病住院治疗,拨付统筹帐户基金3058万元,其中:离休人员住院879人(次),门诊7016人(次),拨付医疗费1584万元;返还职工个人帐户2878.40万元;有529名女工享受生育补助费61.90万元。其四是加强定点医院的监督、管理。全市设立定点医院14家,定点购药店(铺)136个,对住院医疗经费采取定额包干结算的办法,两次组织业务人员到定点医院进行核查,及时协调解决医疗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住院病人实行微机管理,共输入住院病历3000份,严格掌握和执行医疗保险病种目录及其用药标准,认真核实参保人员住院医疗帐目,热情关注病员医疗生活。

【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 至2001年末,全市企业离退休职工人数为23626人,其中离休干部506人,退休人员23120人,当年新增退休职工1613人,当年死亡504人。市政府关心离退休职工生活,努力做好管理服务工作。主要的工作是:(1)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001年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埋葬费、异地转出及发一次性养老金等支出总额达18232万元,收支相抵缺口1420万元,其中发放离退休职工养老金17660万元,人月均发放636元。其中:国有企业人月均发放503元,城镇集体企业月人均发放459元。做到发放无误时、养老不漏人、付款不缺额、月月兑现给付,实现社会化发放率100%,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得到切实保障。(2)围绕深化改革,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2001年,全市66家商贸、供销、粮食、物资等4个系统实行破产和改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1013名职工实行内退安置,支付基本生活费932万元,缴纳养老、医疗等保险金448万元,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为维护离退休职工的合法权益,还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生存验证工作,及时发现追回冒领养老金9000元,并如数追回入库。(3)继续办好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所,多形式、多功能为离退休职工提供优质服务。经过重新调整、充实,与工商银行联办发放所1个,与市邮政局联办邮政储蓄遍布全市的电脑网络,实现“网上”发放养老金,全市通兑,方便领取。(4)组织慰问活动。2001年中秋节和元旦、春节期间,对全市300名孤寡老人和特困户上门慰问,拨付节日生活补助费9.6万元。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相继出台的《关于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若干事项的决定》、《海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海南省城镇个人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和重新修正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办法》、《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等地方行政法规,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执法力度,促进社会保险工作跃上新台阶。主要的工作是:一、抓好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从2001年8月份起,先后举办社会保险法规培训班4期,有450家企业512人参加培训;编写法规宣传资料5000份;上街宣传三次,在《海口晚报》设专栏进行政策问答,把有关法规、政策落实到企业和用人单位,做到家喻户晓,造成深化改革的良好氛围。二、将社会保险费移交海口地方税务局征收。从2000年11月至2001年3月,历时5个月,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做好社会保险人员与业务的划分、迁移,按照“人随业务走”的原则,将40名业务人员划归地方税务局;二是在移交期间,为保证社会保障工作顺利交接健康发展,原社会保障局以地方税务局的名义积极主动承担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业务和追缴企业历年欠款工作,4个月共完成征缴和追缴金额达6855万元,发挥主渠道作用,实现移交、业务两不误;三是加强社会保险业务的疏导和协调,主要是社保基金帐户和电脑联网等移交过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社保和地税双方的共同努力,确保这项改革的顺利进行。三、全面调整社会保险征缴费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率经过三次调整,用人单位按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18%提高到20%,参保职工个人从月工资的3%提高到5%;职工失业保险费征缴率用人单位按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1%提高到2%,个人按其月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率用人单位按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10%下调为6%,个人从月工资的1%提高到2%;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征缴率不改变。四、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追缴和管理。进一步深入实施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针对社会保险职能划转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加强同财政、地税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市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采取“一事一策”、“一企一策”的办法,坚持艰苦深入,认真搞好稽查、核查;实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费”统一征收,保证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全年完成五项社保基金征缴总额达24941万元(其中追回企业欠款262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5.7%。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照《社会保险会计法》和《社会保险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基金专户,加强帐户、帐目、账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成立海口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完善基金监督运行机制,杜绝挤占挪用和其他违纪行为,确保基金收支正常运行。五、做好参保职工的个人帐户管理服务。2001年设立社会保险服务大厅,认真加强领导,实行统一管理,累计输入个人帐户资料79842人,实现个人建帐率为100%。建立文明服务窗口,实行电脑化管理,按月公布企业参保缴费情况和职工个人帐户,接受群众监督。六、抓好信息系统的开发和管理。开发的信息系统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及离退休金发放等。年初,基金征缴业务移交地税后,为实现数据共享、衔接,对全局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重新调整、布设,加强联网运作。与省社保局在业务流程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程序功能;与地税部门联系时,及时完成征缴信息的传送;与各类银行和邮政部门联系时,及时协调个人帐户IC卡和离退休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管理,做好计算机病毒的防治,保证计算机系统平稳安全运行。
(符国德)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001年,海口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依据上级指示精神,以保持现状,调整归属,规范制度,加强基金管理,稳定农保队伍为主。在省、市没有下达征收保费指标的情况下,广大农保工作人员仍然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努力工作,新收保费437239元。全市村庄参保率达85%,全市农民投保率达61.1%,全市征收保费累计达3938.4万元,按全市农村应投人数计算,人均439.33元,按实投人数计算,人均718.53元。全市领取养老金的农民有2843人,领取养老金累计达410.4万元。村庄参保覆盖率、农民投保率、人均保费、保费积累总额和基金积累总额等几项指标均居全省首位。其中实投人均保费是全国170元的4.23倍,投保率比全国的9.6%高出51.5个百分点。

农保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根据国务院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思路,以保持现状、管好基金、规范管理为主。一般不再以收取保费为主要任务。省厅和市政府没有给农保工作下达征收指标。各级领导重视农保工作,都把农保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时常过问,分管领导经常抓。各级农保人员以农保事业为己任,在做好养老金发放等工作的基础上又收取保费43.7万元。为海口市农保事业做出了新贡献。

二是农保机构归属调整。国务院根据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属社会保障体系的性质所在,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由原民政部门管理划归到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管理。根据市政府的布署,市及所属三个区的农保机构至2001年底已全部移交到市及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机构归属调整后,各级农保机构积极向新的主管局领导汇报本级的农保工作情况,使新的主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农保工作,并给予指导,对各级农保工作起到了新的推动作用。

三是规范制度。海口市1992、1993年前后因大特区城市建设大发展的需要,市郊农民的土地被大量征用,市政府考虑土地被征用后的农民今后的养老问题,特制定了从征地款中拿出8%作为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决定。但是,这一决定在一些乡镇没有实行起来,其原因是年龄大的村民认为民政部的养老保险方案使他们的收益不大,不愿投保。例如,按当时年复利12%基金增值计算,每人投1000元,1岁时投保到60岁时每月可领养老金7800多元;而59岁时投保到60岁领取,每月仅有11.5元。为解决问题,顺利收取保费,秀英区民政局下到各村进行调研,分别以村和乡名义制定了以小补老的“长流新海方案”和“海秀乡养老保险方案”。省民政厅农保处经过核算,认为方案可行因在规定的年复利12%增值标准内调整。但方案不符合民政部、劳动保障部文件要求。该方案将增值利率固定化,而银行存款利率已从当时的10.98%降到了1.98%,本息积累已远远达不到支付违规养老金标准的要求。如果不及时规范到国家统一的标准上来,农保基金的本息将很快发完。

根据民政部《关于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程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民险函1997174号、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海口市长流镇和新海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复函》琼人劳保函2001114号和市政府黄行光副市长2001年8月24日在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我市长流镇和新海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案的报告》上的批示,首先进行了长流、新海方案的规范工作。制定了规范方案,分别组织召开了市、区、乡镇会议,对干部、群众进行关于规范工作的宣传教育、思想解释工作。使大多数干部群众都能认识到规范工作的重要。

四是农保基金管理。按照要求,农保基金只能存储在银行和购买国债增值。市农保基金一直按照上级要求办理。其中按照省政府、省民政厅要求存储在原海发行的农保基金,由于该行撤并,市农保办积极与该行及接收行协调,配合银行做好存储资金的确认工作,争取早日办妥基金的正常存储增值。
(司德运)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事业】 2001年,市社会福利院按照“养、治、教”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医疗康复护理水平,增添医疗康复设备,为入院老人、婴幼儿提供舒适的生活条件。同时积极开展社会老人自费入院托养服务,利用现有医疗康复设施,拓宽养老服务范围。市社会福利院有老人126人,其中自费入院25人;儿童115人。当年送养儿童16名,其中涉外送养13名。

市民政部门积极会同市税务部门对市属社会福利企业进行年度检查,合格率达100%,并帮助福利企业寻求扩大经营办法。直属福利企业全年完成生产总值550万元,创税利33.2万元,较好地保障了残疾职工的生活待遇,充分发挥了“两个效益”。

以社区居委会为依托,积极拓展以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卫生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逐步完善社区功能,建设高科技智能化小区,探索管理新模式。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在社区开展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民政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星光计划”启动工作实施方案》,用2—3年时间,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在街道、社区居委会和乡镇建设一大批立足社区、面向老人、小型分散、方便适用、形成网络的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为老年人活动提供场所,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为社会照料提供载体。全市确定“星光计划”项目153个,其中街道17个,社区居委会和乡、镇136个。
(曾 涛)  

【残疾人事业】 见“人民团体”“市残联”部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稳定社会、 促进经济发展。城镇低保对象和标准:海口市民政部门对驻市中央、省属企业、农垦企业、市属企业困难职工和城镇居民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以及因未就业造成生活困难、领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实行保障,保障标准为人均月221元。农村低保对象和标准:对农村家庭中由于劳动力长期患病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成员有痴呆或肌体残缺的残疾人等原因造成家庭缺乏劳动力;生活十分困难、又不具备扶贫条件和五保条件,靠自身力量又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特困户,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实行保障,保障标准为人均月80元。当年保障人员有93504人次,发放低保金3841165.5元,其中,驻市中央、省企业和农垦企业困难职工保障人员有3657人次,发放低保金358143元;市属企业困难职工保障人员4310人次,发放低保金430587元;城镇居民保障人员有84549人次,发放低保金2612131.6元;农村居民保障人员有988人次,发放低保金440304元。

【五保户供养】 全市农村五保老人共有558人,实行吃、穿、住、医、葬免费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五保供养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改善。年内五保供养实行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并由乡镇集中供养逐步向村集中供养为主发展,实行乡镇统筹供养的乡镇有4个,供养人数425人,乡镇统筹金23万元;实行村提留供养的乡有1个,人数133人,村提留金额5.7万元,建立五保供养服务网络117人。全市敬老院7个长流镇敬老院、荣山敬老院、丰南敬老院、琼华村敬老院、文毓村敬老院、美德村敬老院、博养村敬老院,其中收养床位127个,供养五保老人89人,集体供给金额9万元。市民政部门每个节日每人发补助金60元,每人每月生活补助82元。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五保户住房的改造建设达到83%,并为老人提供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王炳杰) 

优待抚恤

【国家抚恤】 2001年3月底开始,全市开展重点优抚对象普查工作,普查以区为基本单位,自上而下部署任务,采集数据的方式进行,对每一名重点优抚对象采取上门入户和定点登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普查。截止5月底,市重点优抚对象共有604名,其中:革命伤残人员320名,享受定期定量抚恤补助的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堡垒户(老革命人员)共有284名。11月,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在重点优抚对象普查的基础上,按现有对象的实际人数,根据对象类别,采取以旧换新的办法,进行全面更换新证,使优抚对象所持有的证件更加规范、美观、便于携带。同时为有效、科学地管理各类抚恤补助人员提供帮助。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01年1月1日起,提高了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保健)金、在乡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抚恤金,在2000年标准的基础上,特等每人每年提高1000元,一等每人每年提高800元;在职革命伤残人员的伤残保健金,在2000年标准的基础上,特等每人每年提高320元,一等每人每年提高220元,其他等级依次递减。全市革命伤残人员共有320名,按新标准,全年发放伤残抚恤(保健)金共计:16.3万元。同时对市内80名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和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在2000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在乡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在2000年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10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优抚对象的关怀。2001年度,按规定受理发放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共计115万元,涉及82人,其中省级单位47人,部队6人,市级单位29人。

【烈士褒扬】
  海口市有烈士纪念建筑物三个:李硕勋烈士纪念亭、海南解放纪念碑、金牛岭革命烈士陵园。三处烈士纪念建筑物已成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清明节期间,驻市部队、各单位组织广大官兵、干部职工、学校师生15万多人(次)到李硕勋烈士纪念亭、海南解放纪念碑、金牛岭革命烈士陵园瞻仰革命烈士,开展纪念革命先烈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2001年6月4日,市政府批复海口市金牛岭革命烈士陵园详细规划,把烈士陵园的整修工作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将烈士陵园建成一个与金牛岭公园融为一体,集教育、游览、悼念为一体的国防教育和精神文明教育基地。

【军属优待】  2001年度全市共有义务兵家属671户,其中城镇536户,农村135户。按照《海口市军人优待实施办法》规定,按城镇每户年优待标准360元,农村每户年优待标准300元发给,全市共发放优待金共计23.3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按市政府规定发给300元外,各乡镇还负责做好统筹,使农村义务兵家属年优待标准均达到当地乡镇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现役军人军功奖的通知》规定,对2000年度荣立军功和获“优秀士兵”称号的军人发放军功奖励金共计352850元。其中海口籍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者16名,评为“优秀士兵”者185名;驻市军警部队现役军人荣立二等功者30名,三等功者473名,“优秀士兵”2036名。
(李明智)  

双拥活动

  2001年,海口市双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总揽全局,按照“打牢基础、巩固提高、开拓创新、再创佳绩”的工作思路,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为目标,继续全面推进各项双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01年海口市双拥工作要点》所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海口市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年初,市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2001年国防教育计划》。市、区、各学校及有关单位举办了党政干部培训班,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师资、有教育、有考评、有总结,使90%以上的领导干部接受了国防教育,各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军事课教学大纲》的要求,分期分批地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海口晚报、市广播、电视台发挥自身优势,开设国防教育宣传栏目,结合海口市中心工作和社会重大事件,介绍有关军事常识、人民防空知识等,大力宣传海口市军民在双拥工作和国防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营造了浓厚的双拥氛围。

根据双拥工作形势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海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新增法院、司法、法制、科技、交通以及工、青、妇等单位为双拥成员单位。市委、市政府还把市双拥办的人员编制从3名增加到6名;各区双拥办分别有3名以上的专职人员。在全省开展评选先进双拥办活动中,市双拥办名列全省第一,三个区双拥办也被评为先进双拥办。8月,在北京举办的“首届全国双拥成果展”上,海口市参展的图片,图文并茂,制作精美,布局合理,在全国130多个参展城市中名列第一;录制的电视片《椰城双拥情》结构严谨,内容详实,是参展单位所播放的电视片中最好的一部。受到全国双拥办和组委会以及参展单位领导的一致好评。通过这次参展,进一步突出了海口市双拥工作的地位,也极大地提高了海口市双拥工作在全国的知名度,为椰城争得了荣誉。

市委、市政府努力加大双拥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除了保证驻市部队粮油水电补贴经费,以及优抚经费、军功奖励金、军嫂生活补助外,市财政还安排了250万元支持驻市部队建设。为激发部队练兵热情,市政府于5月份隆重召开了“海口市军功颁奖大会”对2539名立功受奖的驻市部队官兵进行了表彰,共颁发军功奖金34万元。为支持驻市部队质量建军、科技建军,市政府从双拥专项经费中拨款,为部队完善了自动化指挥设施和区域网络建设。市委党校、海南大学、海南政法学校等院校面向部队开设了中专、大专和本科函授班;市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中心、市人事劳动保障局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等单位,积极帮助部队培训两用人才。年内,各类学校和培训单位共为部队培训专业人才720名,核发地方《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175件,既激发了部队的练兵热情,又为官兵的二次就业储备了一技之长。为支持部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市政府还把驻市部队推行后勤保障社会化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之中。为了解决驻军干部住房难问题,积极推动“爱国戎居工程”建设。

努力完善双拥工作政策法规,有效促进了双拥工作的制度化。年内,市政府先后下发《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驻市部队随军家属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驻市部队家属生活补助的通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的通知》。还制定了《关于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双拥工作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海口市双拥工作法规体系。

妥善解决军嫂就业、军转干部及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市双拥办、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努力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未就业军嫂的劳动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劳动技能,增强竞争就业能力,并主动协调企业单位面向部队招聘军嫂竞岗就业。如港资企业亚洲豪苑房地产开发公司安置退伍兵和军嫂12名;私营企业昌茂集团也主动接收安置了退伍兵7名、军嫂13名;秀英区政府一次为区人武部安排随军家属4名。为解决南航部队调防海口的部队家属就业安置问题,王法仁市长、符兴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协调会,半个月就使11名飞行员家属落实到实际工作岗位。据统计,2001年全市有关单位共接收安置随军家属就业80多名。同时,对部分暂时还没有落实工作的军嫂,市政府拨出专款予以生活补助。并从7月份起将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元,仅军嫂补助一项,市政府全年拨专款90万元。市政府坚决执行国家有关安置政策,认真做好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转业干部做到100%安置,全年共接收转业干部109名,均按国家有关政策安置到实际工作岗位。对退役士兵的安置,继续实行以市政府指令性安置为主,以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为辅的原则,采取一次性接收安置的办法,共安置城镇退伍军人223名,完成了年度安置任务。同时,还积极鼓励退伍士兵自谋职业,对于自谋职业的退伍兵,市政府发放一次性经济补贴。全年共有123名退役士兵申请自谋职业获得批准,共计发放经济补贴294.9万元。

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全心全意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继续深化“爱心献功臣行动”,认真落实《海口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暂行办法》,按时足额发放抚恤金,并根据实际情况拨款帮助优抚对象解决治病难等问题。还结合社区建设工作,把孤老优抚对象纳入社区服务保障范畴,为孤老优抚对象提供生活保障和服务。为加快老区建设步伐,在上年拨出专款116万元支持老区村庄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年内,市政府又把解决8个老区村庄生活用水用电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好事的项目之一,共拨款130万元,为老区村庄打井、建水塔、铺设水管,彻底解决了用水难问题。

驻市各部队充分发挥人员、装备优势,积极支援海口市重点工程建设。据统计,驻市部队共出动官兵2万多人次,车辆机械800多台次,参加美舍河绿化美化工程、工业大道绿化工程、中心城区改造工程、南航西路改造工程等多项工程劳动,为海口市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李爱玲)  

退伍军人、军休干部安置

【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安置】 当年接收退役士兵和复员干部31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194人,退役士官(志愿兵)29人,农村退役士兵81人,复员干部11名。市委、市政府为了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8月13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01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的通知》,强调各级政府和各单位要把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提高到爱护子弟兵、稳定军心的高度来认识,强化政治任务观念和行政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承担安置任务,保证安置对象一次性就业。

根据海口市的实际,安置工作以政府指令性为主,自谋职业、双向选择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中,采取三级集中交接的办法进行。一是召开三个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和人劳保障局长会议,面对面交接安置,三个区共安置45人;二是召开行政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和人事科长会议,当面交接安置29人;三是召开工厂企业单位领导会议,集中交接安置26人;一次性集中交接共92人,安置率达92%。到10月底,100%完成年度安置任务。按《兵役法》的要求,对申请自谋职业的123名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94.9万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 21.9万元,收缴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金30万元。另外,在农村安置的退役士兵,积极向“三资”企业和人才劳务市场推荐就业,使用率为62%。

(韩珍元)

【军队离退休军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工作】 2001年海口市军休所有军队离退休干部47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98人,工作人员19人。为贯彻落实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本着“从让老干部满意处抓起,从老干部不满意处改起”的原则,军休所开展了“连心融情八个一工程”。通过活动,融洽了工休关系,加强了队伍建设,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反腐倡廉意识,为军休干部提高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推行办公自动化,为军休所每个办公室配备电脑。建立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电脑档案,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内容。在工作人员中加强业务培训,增强整体工作素质。八一建军节组织离退休干部及家属开展了游园、文艺会演、智力竞赛等多姿多彩的娱乐活动。保证老同志的就医看病,卫生所以良好的服务赢得老同志的欢迎。全年医疗费58万元。积极做好第四、五批军休干部建房工作,为接收安置第四、五批移交政府的军休干部做好准备。同时抓好接收第三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努力发展第三产业,做好卫生所、招待所、餐厅、车辆出租、铺面出租等经营,全年生产经营收入比上年增长3.8%。
(赖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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