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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 综述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4-04-18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2》  


  200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海口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努力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广泛深人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确保社会政治稳定。2001年海口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处置“法轮功”问题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首要环节。把综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与各区党政一把手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半年初检,年终考核总评的制度。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领导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任期的工作任务之一,切实抓好抓出成效,各级领导经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治安工作全面情况,对不同时期的综治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综治工作已经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共同抓的领导格局。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坚决打击、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海口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处置法轮功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监控防范措施,2001年未发生非法聚集滋事事件,进京滋事有4人,比2000年减少93%。认真做好“法轮功”痴迷者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的同时,集中办班,转化了 12名痴迷者。进一步加大了深挖打击的力度,开展6次专项行动和严打斗争,成功地破获了“12.18”等56起案件。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揭批活动,为处理法轮功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了敏感时期、节日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

   (二)深化基层安全创建活动。把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无毒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实施“社区综治工程”,扩大“创安”覆盖面,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安全防范机制。通过不断深化和推进安全文明小区创建工作,使小区的规范管理、安全防范、环境整治、社区服务、法制教育、禁毒戒毒、外来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等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到年底,全市467个小区(其中城市小区394个,农村小区 73个),城市小区创建达标383个,达标率为97%;农村小区创建达标70个,达标率为96%。“无毒社区”87个,无毒社区率达70%,“无毒村”37个,无毒村率达61%。

   (三)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市、区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郑绍儒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公安、司法行政、城建、规划、国土及各区领导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落实解决矛盾纠纷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无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居(村)委会”、“民间纠纷隐患大排查”、“创四无居(村)委会”等活动,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出一批久拖未决的矛盾纠纷案件,以及容易发生重大问题的重点户、重点对象。2001年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率达94%以上,民间纠纷激化率低于1%。全年影响社会稳定的460宗矛盾纠纷经过仔细的排查和处置,积极稳妥地化解矛盾纠纷450宗,其中及时、果断地处置群体性”事件112起。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体性向政府请愿、上访事件的发生,全年没有因矛盾纠纷激化而发生影响全省或全国的突发性事件。

   (四)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以“破大案、打团伙、抓流窜、缴黑枪、追逃犯”为重点,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多次组织集中打击行动和专项斗争。2001年年初,蔡长松书记亲自主持常委会研究制定《海口市“严打”斗争方案》,亲自听取工作汇报,深入第一线检查、指导工作。王法仁市长和余行恭副书记多次参加会议,部署全市的统一行动。市委常委、副市长、政法委书记郑绍儒精心组织“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侦破了一批危害大、影响坏的大要案;摧毁了一批犯罪团伙,大规模扫荡了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净化了治安环境。1—12月份,全市刑事案件发案6566宗,破获2198宗。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 1586名、摧毁犯罪团伙92个、抓获成员 347人(其中黑恶势力团伙12个79人)。缴获各类枪支12支、子弹329发、雷管1100枚、炸药633.5公斤、导火线1000多米、缴获机动车202辆、手机105部。在迫逃专项斗争中,公安机关将一批作恶多端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共抓获各类在逃人员137名,其中网上在逃人员87名,协助外地抓获44名,带破刑事案件113起。市、区检察机关共批捕刑事案件898件1437人、起诉870件 1340人。市、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849件、已审结737件;召开13次公捕公判大会,其中公捕75人、公判229人(含执行死刑29人)。

   在清理非法传销工作中,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先后组织出动公安、检察、法院、工商、联防、城管和基层干部共8920人次,清理遣送非法传销人员 1.64万人,经教育自行离岛1.12万人,摧毁非法传销窝点289个,抓获非法传销头目111人,查获传销物品一批价值 280万元,并查封出租屋284家,治安拘留屋主60人,罚款43.785万元,查封非法传销帐户16个,端掉非法传销人员聚居点89个。

   (五)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消防管理,落实目标责任。三个区政府均建立健全了各项消防安全组织,层层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加大检查力度,积极督促整改本辖区单位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与2000年相比,振东区火灾起数下降4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 70%;新华区火灾起数下降了31.1%,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84.2%;秀英区火灾起数下降了72.2%,直接经济损失下降了50.3%。全市全年火灾数为152起,伤 3人,无一起恶性消防事故和人员死亡事件发生。

   二是坚决查禁“黄、赌、毒”。公安机关以查办大要案为突破口,严厉查处强迫、组织、容留、介绍妇女卖淫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开展打击取缔传播淫秽录像、卖淫嫖娟、贩毒吸毒和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治安案件6635起,查处6560起,查处率达98.9%,查处卖淫嫖娼案件333起,抓获卖淫嫖娼人员 650名;摧毁卖淫嫖娼团伙13个,成员 65名;在打击赌博活动中,开展打击行动 300次,查处赌博案件764起,抓获赌博人员3423名,捣毁地下赌场68个;在打击贩毒吸毒活动中,先后开展打击行动 15次,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78起,抓获贩毒人员190名。查处吸毒案件829件,抓获吸毒人员1086名、强制戒毒1122名,缴获毒品23489克。12月20日中午,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海口金夜娱乐广场存在服食“摇头丸”和跳脱衣舞等问题后,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蔡长松立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蔡书记说新闻媒体的曝光,暴露了我们工作中的漏洞,我们一定要认真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闻过则喜,认真整改。各有关部门立即部署集中打击和清查行动,彻底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文化市场,查找各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健全制度,依法管理。经专案组调查,金夜娱乐广场存在涉嫌容留妇女卖淫,在包厢里涉嫌跳脱衣舞等,二楼包厢硬件设施不合要求,存在吸食“白粉”和摇头丸等违法犯罪问题,并责成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失职、失察的责任。

   三是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各区、乡镇(街道)层层成立出租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各居(村)委会成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此外还建立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把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搞好服务强化管理,整顿治理劳务市场;成立流动人口聚居点调解会,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以控制流窜犯罪为重点的治安联防体系,使流动人口进入较为有序的管理之中。2001年全市有出租屋10611间,已办安全许可证9235间,办证率达98.4%,并与出租屋主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9239份。流动人口约20万人,已办暂住证186463人,占93.2%,逐步形成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化。

   (六)切实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2001年3月成立了“海口市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青少年违法犯罪存在的具体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组织、有措施、分阶段开展工作。在全市132所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加强对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工作。组织青少年观看广东话剧团《为了明天》话剧演出50场 (次),受教育的学生有5万多人,并通过宣传、座谈、参展、论文竞赛等活动,加强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在“6.26”禁毒日,由公、检、法、司等单位设点进行普法宣传、开展咨询等活动,在市九中、侨中、荣山中学、十四中组织1.5万名学生听取吸毒人员的现身说法。12月13日,又在海口市体育馆召开5000多人参加的“涉毒人员三控诉现身说法大会”,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振东区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作用,经“机关工委”老同志教育转化的违法青少年有45人。新华区动员全区65名离退休干部包130名违法青少年的转化教育,一包到底。秀英区对违法青少年采取民警、村干部、家长三位一体的帮教方法,转化率达70%。2000年全市有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477人,2001年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370人,下降22.4%。

   (七)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市和区都分别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乡镇、街道设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居(村)委会设立帮教小组,实行“包管理、包教育、包转化”的三包责任制,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司法行政部门积极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教养时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做好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的防范管理,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帮教工作,尽可能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各区还采取措施加强管制、缓刑、假释以及保外就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广开就业渠道,积极为他们解决就业问题,使重新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全市1996年以来有刑释解教人员653名,已安置就业368名,占刑释解教人员总数19.9%,重新犯罪仅有26人,占4%。

   (八)认真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活动。全面铺开“四五”普法教育工作,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印发《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海南省禁毒通告》等宣传资料7万多份,设置各种宣传栏62个,上街设点宣传、咨询12次,播放“严打”电视录像163场次,在大街小巷散发张贴《通告》、《通缉令》2万多份,悬挂横额189条,出动宣传车25辆 (次),组织对毒品“三控诉”活动10余次,听众近2万多人。还着重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全市的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全市 3000多名副科以上干部参加“税法知识”考试。为了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在巩固“三五”普法的基础上,开展“四五”普法教育。2001年全市受教育的普法对象有48.9万人,司法部门开展各种法制辅导课36场次,举办轻微违法人员法制学习班25期。此外还积极开设 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共受理电话法律咨询13742人次,接待群众来访798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礼貌、热情、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九)建立健全司法调解中心。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司法办(所)的职能作用,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整顿,有20家符合要求的重新登记,有2家实行脱钩改制,各乡镇、街道均已成立司法所。一年来提供法律顾问 50家、代理诉讼事务52件、非诉讼事务 27件、调解纠纷48件、见证112件、代写法律文字67份、解答法律咨询582人次,使各类民间纠纷得到有效的预防控制。全年民事纠纷发生453宗,已调解 453宗,调解率100%,其中调解成功433宗,成功率达96%。

   (十)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2001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再次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海口市各级综治部门及时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结合传达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广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1991年的“两个”决定和2001年“意见”的重要意义、内容,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全体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积极宣传海口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事迹,2001年有120个单位和 120名个人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有6人被省综治委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光荣称号。对措施不落实,防范不得力,管理不严格,治安问题突出的海南农业科学院等六个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处理。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广典型,极大促进了全市综治工作的健康发展。
2001年海口市综治工作成效明显,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暴力犯罪等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街头“两抢”犯罪比较突出,人室盗窃、盗抢机动车辆犯罪居高不下。二是“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公开的没有了,隐藏的还存在,稍有放松就会出现反弹。三是“法轮功”地下组织活动仍较猖狂,教育转化的任务仍很艰巨。四是非法传销活动和卖私彩活动有抬头趋势。五是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增多,处理不好就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

  (颜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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