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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 振东区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4-04-18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2》  


中共海口市振东区委(第三届)

书 记 黄成模

副书记 李恩杰 梁锦武 孙耀东  莫世富

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届)

主 任 梁锦武

副主任 吴多明 王尚开 蒙庆章

区人民政府(第三届)

区 长 李恩杰

副区长 孙耀东 苏长文 侯升荣
蔡金荣 张 华 洪桂南
郑国建

概况

振东区位于海口市东部。东隔南渡江与琼山市东营镇相望,南连琼山市府城镇,西以龙昆南路、海秀路、博爱路为线与新华区相接,北临琼州海峡,是海口市辖下的三个县级区之一。下辖新埠镇和白龙、国兴、蓝天、和平南路、海府路、博爱、白沙、海甸、人民路9个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5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6万。是省委、省政府所在地。省直各部门、海南大学、海南省教育学院、海南省委党校和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等高等教研机构、全省著名的寰岛泰得和金海岸两家五星级大酒店、全省最大的农贸市场──东门市场均在本辖区。名胜古迹有海南第一楼──五公祠、国家级保护文物──李硕勋烈士纪念亭等。

政治与法制

【中共海口市振东区委】 2001年区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围绕“十五”计划,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实施“发挥三大区位优势,发展三大支柱产业”战略,变区位优势为经济优势,着力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全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0023号文)精神,按照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的要求,以创造“经济发展,服务到位,生活便利,治安良好,环境优美,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城区”为目标,把社区建设推上新的台阶。根据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对城区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把街居党的建设向社区延伸,区属党建向区域党建拓展,深化社区改革,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机制。在科学划定社区规模的基础上,在各个社区建立党的组织,并积极吸收热心社区工作的下岗职工党员等为班子骨干成员;通过“重组、单设、联合、挂靠”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全区成立52家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6月,省委组织部在本区召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现场会,对本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同时,针对党风建设存在的学风不浓、理论功底不够扎实等问题,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党员联系户制度,全区1600多名党员与辖区830户困难家庭户“结对子”帮扶,为困难户办实事1200多件,让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区”的成果,促进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在抓好流水坡、尾丹村、西坡村等生态文明村示范点建设的同时,注重抓好下洋村、中丹村、首丹村、尾丹村、沙亮村等连片生态村创建,使之上档次、上规模。流水坡、尾丹村“生态文明村”建设的典型经验,在全市创建生态文明村现场会上交流。切实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区51个社区居委会的民主选举工作。自2000年以来,全区没有发生过一起违规或群体上访事件。2001年8月,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在本区召开,国家信访局对此给予较高评价。

【区人大常委会】 2001年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全年共召开18次主任会议,8次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本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先后听取和审议区“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通过并修改完善《海口市振东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海口市振东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共任免和撤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47人,其中任职33人,免职13人,撤职1人。在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工作中,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前调查、公示,坚持拟任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坚持当场颁发任命书。在逐步完善述职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先后对区文体局、区计划生育局两局长及区法院一名副院长进行了述职评议。坚持把代表执行职务和常委会行使职权相结合,全年组织开展评议工作1次,参加代表22人;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8次,参加代表135人次。坚持把普法教育作为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在认真总结“三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部署和开展“四五”普法工作。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意见共37条,至12月底,已解决落实的有28件,答复率为100%。接待群众来访350次,处理群众来信120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在做好人大职能工作的同时,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使人大常委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

【区人民政府】
 2001年,区政府通过推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发挥三大区位优势,发展三大支柱产业”的经济发展战略,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经济运行质量,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历史性突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50.8亿元,同比增长10.4%,突破50亿元大关,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1.8亿元、增长15.7%;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8.5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40.5亿元、增长8.5%。三大支柱产业发展势头良好,其中:商贸业稳步快速发展,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6.22亿元,同比增长9.8%;旅游服务业收入占全市旅游业总收入的35%;全区信息产业企业年产值约10亿元,占全区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20%,占全市信息产业总产值的30%左右。社区建设不断深化,按照创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的要求,科学地调整社区规模,将原有的56个居委会和4个村委会改设为51个社区居委会,并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居委会专职成员,充实了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社区服务业也得到全面发展,全省第一家老人公寓、社区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青少年法制中心及婚姻家庭服务中心相继挂牌成立。建立健全了社区党支部、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和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四位一体”的社区管理组织体系,扩大了基层民主、加强了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功能,社区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为争创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打下了良好基础。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区”和“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被中央综治委、人事部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被人事部、国家信访局评为“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八次荣获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城市组第一名。2001年,共召开政府常务会议13 次,办理公文745件,妥善办理人大代表提案34宗,出版《振东政务》18期。

【公安】
 贯彻“严打”方针,开展以“打黑除恶”为重点的“严打”专项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001年全区刑事案件发案2365宗,立案2365宗,立案率100%,破案722宗,破案率30.5%,刑事破案绝对数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1.5%。重、特大刑事案件发案546宗,破案133宗,破案率24.4%。摧毁各类犯罪团伙55个,抓获犯罪人员820人,缴获各类车辆12辆,摩托车74辆,毒品1115.2克。受理治安案件1413起,查处1403起,查处率99%。在消防工作上,加强消防管理,落实目标责任,与辖区987个单位签订了987份责任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100%,落实家庭防火人员达100%。全年的火灾数为23件,与上年同期的39件相比,火灾数下降34.1%,全年无一起恶性消防事故和人员伤亡发生。

【检察】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361件369人,经审查批捕343件32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71件54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17件434人,不起诉13件24人,出庭支持公诉200次。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14件,初查14件,立案侦查5件5人,涉案金额213万元,侦查终结4件4人;共受理侵权渎职犯罪案件线索23件,初查23件,立案侦查2件3人,涉案金额达1300多万元。

【审判】 200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09件,审结1508件,结案率达94%。执法标的3亿4千万元、执行率为84.4%。 在受理各类案件中,刑事案件342件477人,审结342件477人,结案率达100%;民事案件1004件,审结922件,结案率91.8%;经济案件203件,审结184件,结案率90.6%;行政案件60件,审结60件,结案率100%;审判监督案件22件,审结15件,发布支付令31件,接待来访群众600多人次,处理来信100多件。

【司法行政】 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上街设点开展法制宣传5次,组织、指导区属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287份,播放广播录像15场(次),出版法制宣传栏5期,出动法制宣传车5辆(次)。加强公证工作管理,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585件,同比增加了52%,其中经济公证事项143件,民事公证事项442件。接待群众来访并提供咨询1350人次。调解民事纠纷177件,成功177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群众上访3件,人数42人。成立海口市振东区法律援助中心,运用“108”法律服务专线,热情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受理电话咨询146个,接待来访27人,受托办理法律事务19件,解决纠纷58件,避免经济损失6万元。2001年,因“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优异的成绩,被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三五”普法工作先进区的殊荣。

经济


【工业】 由于工业生产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工业龙头企业海华轮胎厂生产大幅度滑坡,海口市电子公司、海口食品总公司腊味厂、海口煤建公司等企业被迫停产,还有一些半停产,因此全年工业总产值仅完成755亿元,同比下降16%,造成工业总产值无法完成的原因:一是产品结构单一,生产成本高,缺乏市场竞争力;二是受旧体制的企业管理模式的困扰和阻碍;三是资金短缺,缺少融资渠道;四是技术、人才缺乏,产品技术含量低。

【农业】 全区农业总产值3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蔬菜产量达10908吨、同比增长0.7%,水产品产量达4542吨、同比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3958元,比上年实际增长4%。流水坡蔬菜基地是振东区最大的蔬菜种植基地,共有200多亩。2001年区政府投入327万元修建了一间水泵房和一条混凝土排灌沟,解决了蔬菜基地引水灌溉和洪涝排水问题,实现了旱涝保收。罗牛山农工贸公司已发展成为振东区的龙头企业,其农业总产值占全区农业总产值的四分之三。

【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总产值1.75亿元、同比增长14.3%,为了加快发展乡镇企业,振兴农村经济、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区政府一方面在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大的情况下,确保乡镇企业的管理机构、人员的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对农村乡镇企业留用地进行核查,协助办理土地使用证,积极寻找投资商,同时抓住新项目的上马,全年新项目总投资约130万元。新埠岛的金水门大排档、长堤路、和平南路、和平北路、白龙路、海府路、南航路临街铺面生意兴隆;乡村办加工厂也逐渐发展壮大。

【商贸业】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6.22亿元,同比增长9.8%。8条商业街和6个专业批发市场已基本形成规模,在抓好明珠广场、DC城、一百等大型商业的基础上,新建了新世纪商厦、彩虹商城、南宝商城、南宝电脑城、恒利电脑城等富有现代化全新管理模式具辐射力和带动性强的大中型商业。此外,还投资422万元新建铺面184间,面积7875平方米。

【外引内联与对外交流】 全年共引进项目24个,引进资金136480万元,实际投入资金90180万元;在庆祝建区十周年暨招商活动中,布置展位10个,推出招商项目31个,共签约12个,投资总额5.9亿元,其中合同9项,投资资金7945万元。在2001年中国北部湾(海口)贸易洽谈会上,布置展位3个,推出招商项目26个,共签约项目5个,投资总额6.19亿元。

【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27.67亿元,同比增长5.3%,其中:基本建设投资24.77亿元,同比增长5.6%;更新改造投资0.35亿元,同比增长9.4%。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日趋合理。

【财政】 全年完成财政收入6.92亿元,同比增长17.7%,区所得财力10271万元,首次突破亿元大关。按照“税源经济是全区工作的中心”方针,积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在稳定原有税源的基础上,大力培养和挖掘新税源,强化税收征管,下大力气做好协税和护税工作。

城市建设

【市政建设】 全年共投入小市政建设资金112.32万元,完成7条市政道路建设及排水沟硬化;实施“92333”工程(即9个镇、街道各创建一个环境示范点和“无毒社区”,做好和平路、文明东一横路的拆建和绿化美化工作;抓好新利、白沙门等三个片区的社区环境建设;加强尾丹、流水坡、西坡三个样板村的建设;全面开展社区居委会小街景、小绿地、小游园的“三小”建设);配合市政府完成海府路第一期拆迁工程、海秀东路改造和美舍河北段河道整治拆迁任务,积极启动和平桥北端桥头及和平路的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拆迁面积13万平方米。

【市容综合治理】 结合海口市中心城区的综合整治工作,着重加强南宝一横路、大英路、龙舌坡等重点路段整治,使市容市貌得到很大改观;加强治理“三乱”,查处乱摆卖12000人(次),拆除乱搭建120间,清洗乱张贴广告10万张,拆除违章广告招牌、灯箱广告640个,整顿占道经营的夜间摊点、大排档1200间(次);清除大小卫生死角100多处,清理各类垃圾1000多车。深入开展“绿化、美化、净化和亮化”城市工作,全区小街小巷清扫率和保洁率均达95%以上,连续八年荣获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城市组第一名。

社会事业

【教育】
 继续巩固“两基”达标成果,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小学在校生巩固率98%,毕业率和升初中率均在95%以上,学生非正常流动率控制在0.3%以下,初中在校生巩固率95%,毕业率90%、升高中率84%,中小学生操行乙等以上的占95%,体育达标率82%。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32所学校教学大楼。进一步加强教师素质教育,举办3期教师基本功培训班、培训教师达150人次,培养学校教学骨干老师40名。

【文化体育】 积极创建“社区文化年”活动,培养良好的社区文化环境,“一街一品”的特色文化已初步形成。在巩固原有基层文化室建设成果的同时,又新建了白龙街道尾丹村文化室;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全年组织“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活动4次,促进辖区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群众体育
先进单位”。

【卫生】 做好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市区“四苗”接种率达95%以上,镇“四苗”接种率达90%以上,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0万分之280以下,新生儿建卡率95%以上,婴儿死亡率12‰以下。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新设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使全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达到25个,区卫生服务网点覆盖率达80%以上。爱国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连续八年荣获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评比城市组第一名。

【计划生育】 区与10个镇、街道签订了2001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镇、街道又与社区居委会和372个驻区单位签订了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目标管理。全区人口出生率10.78‰,同比下降2.39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92.73%,同比提高4.85百分点,多孩率0.14%,计划外多孩率 0.11%,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低于市考核指标 0.79个百分点;完成“四术”4468例,完成市下达任务,处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278人,征收社会抚养费38.4万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作党政一把手工程。各级综治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善。全区10个镇、街道和51个居(村)委会都成立了综治机构,并配备了专职人员。全区城市小区创建达标128个,城市覆盖率达99%,农村小区创建达标32个,农村覆盖率达96.8%。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区和10个镇(街道)均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全区出租屋4843间,已办安全许可证4839间,办证率达99.9%,暂住人口10927人,全部办理了暂住证。社会治安进一步好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中央综治委、人事部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社会保障】 继续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做到应保尽保。全年发放救济款和节日补贴87万元,最低生活保障金98万元。

【人民生活】 2001年,全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55元,同比增长9.2%;农民年人均收入3960元,同比增长3.8%。

(方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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