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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 司法行政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4-27 00:00   来源:《海口年鉴2000》  

海口市司法局

局 长   冯忠华

副局长   邱庆茂 羊宏

                        王侦鑫(8月4日任命,未到位)

助理调研员 刘广才

[综述]  海口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和服务于海口经济建设的主题,积极进行改革和探索,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发展,取得了新成绩。

[法制宣传教育]  1月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周活动,宣传海口市最近几年出台的10多部地方性法规,编印发放《海口市地方性法规》10600册,发放宣传资料28600份;举办4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依法监督》、《土地法》、《行政复议法》、《政治与法制经济》)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2期科级干部法制培训班。参加学习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有1800多人(次),科级干部有1200人(次);组织完成全市35236名包括市领导在内的干部职工年度普法统考,参加率达98%以上,考试合格率达100%;组织全市学习年度“三五”普法规划的《宪法》等16个法律法规,有的单位还加学了《价格法》等10多个专业性法律法规,超额完成了年度普法学习任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对社会广大群众和到现场对“法轮功”修炼者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进行法制教育,收到较好的效果;先后4次组织指导全市各单位设立禁毒法制宣传点,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活动。发放禁毒传单5万多份,出动宣传车20多辆(次),举办20多期禁毒图片展,播放禁毒录像《中华之剑》等30多场(次);与市教育局联合举办以“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活动,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层次进行。3900多篇作品参赛,39篇作品获得奖励,特别是组织了5名在押涉毒青少年“现身说法”,从反面给15万多名社会青少年、部队官兵和在校学生上了活生生的法制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律师工作]  全市11家律师事务所、56名律师通过年检,获准注册。同时新成立了2家律师事务所,5名试用期满的律师获准注册执业;严格执行司法部的有关规定,完成了律师事务所名称更换工作;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由国办所转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重新修订了《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5个规范性制度;查处当事人对律师投诉案件4件,查处率达100%;全市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458件(其中刑事辩护59件、民事经济代理204件、行政案件16件,非诉讼代理36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9家,代写法律文书458件,收费474万元,为海口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公证工作]  一是认真抓好年审注册工作。全市有5个公证处、19名公证员参加年审,全部合格注册;二是在市公证处实行“窗口服务制”,引导和推动全市公证处向规范化、高效率发展;三是积极为735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与市人事劳动局签订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协议书》办理公证,有效地解决了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四是积极为盘活房地产市场办理有关房地产的买卖、抵押贷款、转让以及建筑合同、合作项目、承包合同、购房款提存公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好评,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5882件,其中国内公证4602件,涉外公证1258件,收费149万元。

[基层法律服务]  一是于8月31日正式开通“6110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成立了“148”联动领导小组和协调指挥中心,并从局机关和基层单位抽调11名(其中4名具有律师资格)政治、文化、法律素质较高具有法律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员组成值班和联动队,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好评。截止年底,仅4个月共受理电话咨询4798次,受理率达100%,接待群众来访217人(次),受托办理法律事务121件,出警解决突发性事件和易激化纠纷19宗,移送有关部门处理294宗。二是组织力量对全市17家法律服务所进行全面调查,下发了《海口市基层法律服务所整顿方案》,4月召开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近十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经验,布置整顿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受理法律事务953件,其中诉讼案件32宗,非诉讼代理人71宗,协办公证和见证150件,代写法律文书180份,解答法律咨询560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70多万元。

[法律援助]  8月实行“窗口服务制”,全年提供法律援助30件,其中刑事指定辩护15件,民事代理15件,义务解答咨询300人(次)。

[人民调解]  一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对全市1988年前建立的工厂企业调解会和农村换届选举后人员有变动的村委会调解会进行整顿,调整充实的调解会有58家,206人。二是对全市1998年尚未参加培训的调解会主任和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市共有741人参加培训(1998年没有参加培训的241人全部参加培训),其中城市调解员504人,农村调解员237人,参加培训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积极抓好春节、“6·4”和国庆节等多发期和敏感期民间纠纷的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防止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发生纠纷638宗,调解成功613宗,成功率96%,避免非正常死亡2人。

[安置帮教]  成立市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全市3个区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23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站)和办公室,居、村委会建立安置帮教小组231个;组织力量对全市1995年来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调查,摸清了底数;把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逐级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全市1996年以来有刑释解教人员441人,388人落实了帮教,占87%,重新犯罪的有7人,重新犯罪率为1.5%。

[法制建设]  制定并向市政府上报《海口市法律援助试行办法》(送审稿);对司法部、市人大、市政府9个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订意见37条。

[理论调研]  编发《司法行政理论调研》刊物1期;撰写了11篇调查报告;完成司法行政信息200多篇,被各级新闻单位和信息刊物采用了196篇。

[劳教工作]  继续抓好劳教所基建工程工作,投入资金270万元,完成劳教楼、干警住宅楼及劳教大门综合楼土建及部分装饰工程。

[队伍建设]  加强班子建设,制定《海口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党性党风建设的意见》、《海口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海口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在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推动了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组织理论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派出干部职工、公证律师人员68人(次)参加各类理论、业务培训班。采取多种途径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2人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11人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法系统干部交流方案,对符合交流政策规定的2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同时通过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拔了1名中层干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开展创建现代文明机关活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司法局被市委、市政府分别授予海口市保密工作先进单位、1998年海口市党委办公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1998年海口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市司法局基层科被省司法厅授予形象年活动先进单位,被市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先进单位;省级先进个人2人,市级先进个人9人。

(吴元春)

(责任编辑:邱家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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