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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 -- 社会保障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6-03 00:00   来源:《海口年鉴1999》  

  社会保障制度

  【简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通知》,按照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全市下岗、失业人员的救济金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工伤人员的救助、康复、补偿和医疗保险费的合理开支,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职工养老保险】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的通知》精神。主要做好4项重点工作:(一)加强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调查报告。提出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的五点建议。10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批转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关于解决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二)做好离退休人员年审工作。通过年审,发现全市有12名退休老人已经死亡,没有按规定上报除名,照常拨付和领取养老金,被依法查处,及时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22418.33元,堵塞了养老金发放上的漏洞。(三)认真执行政策,做好退休职工审批工作。从1998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全市暂停办理病退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工作。(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重点解决秀英区政府67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1850名干部职工参加养老保险问题。年内,全市新增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90个,新增从业人员2866人。至1998年底,全市累计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2562个,从业人员96492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0998人),各类经济成份参保情况是:国有企业624个32289人;县以上集体企业575个14734人;“三资”企业308个5223人;私营企业596个3694人;党政机关215个8105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24个11251人;个体工商户198人。按照“以支定筹,略有结余”的原则,全年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2613.03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12400.39万元,其他收入212.64万元。

  【职工失业保险】1998年,全市9家国有企业依法破产后1086名劳动合同制工人与原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按照《海南省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定期享受失业救济金,保障其基本生活。至年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2624个,参保人数80430人;当年失业登记364人,结转历年失业人员1671人。全年失业保险费收入555.33万元,其中追回历年欠款122.58万元,利息收入73.97万元,当年支付各项失业保险费用450.47万元。主要抓好三个机制建设:一是抓好失业职工生活保障机制。按时足额发放失业救济金,救助对象从五年前的4种增加到7种,给付标准从月人均75元增加到1998年的350元,当年有1945人(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救济金和医药费221.83万元,其中发给破产失业人员126.86万元。二是加强失业人员转业训练机制。创办再就业培训基地和生产自救基地,包括电脑培训、剪裁培训、美容美发培训、电工培训、旅游导游培训等,全年办班23期,培训357人(次)。三是开设和疏导劳动集市机制。分别举办春季和秋季大型劳动集市,设立6个职业介绍所,开展经常性的劳动集市,双向招工择业,还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制度;设立财政基金专户,实行两条线管理制度;建立失业人员转业训练和推荐就业制度;加强失业人员生活救济和管理工作制度;实行月报到制,救济金发放做到“三定”(定时、定点、定额),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职工工伤保险】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2562个,参保人数75296人,征缴工伤保险费269.48万元。主要工作:(1)开展5月份安全周活动;(2)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市设立5个安全教育咨询点、印发宣传资料、标语口号,广泛发动群众;(3)积极做好破产企业工伤人员的安置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4)筹建工伤医疗康复中心。在市二轻联社职工医院初具规模的基础上,投入资金250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增加一批康复保健医疗设备;(5)关怀和保障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1998年全市发生工伤事故66起69人,其中重伤11起11人,死亡2人,支付救助、康复、补偿等工伤费用81.35万元,保障其基本生活待遇。并组织慰问留医住院重伤病员和疗养伤残人员。

  【职工医疗保险】按照“创新制度,机制转换,大病统筹,小病分流,统一管理,合理医疗,保障基本要求,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的原则,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市已经从“公费”和“劳保”医疗的旧体制中解脱出来,建立起统帐结合,“双轨”制板块模式:即实行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相结合的新制度,编织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医保网”,至年底,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870个,从业人员45000人,全年征收医疗保险费3005.07万元,支付医疗费3359.61万元,其中返还职工个人医疗帐户1600万元。年内,深化改革,逐步完善管理办法、措施,医疗保险进入巩固和平稳发展阶段。主要措施是:1、实行合理费率。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1%(其中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1%,离退休人员不缴费)计征;2、建立医疗保险准入制度和统一的定价收费标准;3、对离休老干部和特殊病人采取保护政策;4、定点医院实行医疗总费用定额包干制,加强监督管理;5、通过银行电脑网络,采取IC卡记帐办法,搞好个人医疗帐户管理,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离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一)保障离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全市有离退休职工20998人,全年养老保险金支出13304.67万元,其中:全年发放退休养老金12812.38万元,平均人月发放养老金465.28元,其中国有企业月人均422.13元,集体企业月人均315.30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月人均929.05元。(二)建立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党支部,根据退休党员人数和居住分布情况,全市设立6个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党支部,把破产企业205名退休党员纳入管理教育范围。(三)搞好计算机网络建设。开发退休职工档案管理和养老金计发网络,在市工商银行的支持下,实现网上发放养老金,全省通兑,离退休职工凭退休金存折,选择就近工商银行所属储蓄所领取退休金和生活补助费,方便晚年生活。(四)设立服务窗口,直接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和计发养老金,实行“一条龙”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五)加强联办储蓄所管理服务。根据银行业务需要,原5个“联办所”调整为3个,储蓄人员缩减为29人,实行经费包干,完善管理机制。(六)开展文化体育健身活动。联合办好四个离退休职工文化活动点,即威特电气有限公司“老职工之家”、椰树集团“退休职工文化娱乐活动中心”、海甸“长寿园”和离休老干所。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总体要求,为与海南省机构设置同步,成立“海口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增强了社会保障的行政职能。新的职能机构成立后,针对全市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一)妥善解决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问题。及时召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动员大会,成立5个工作小组,具体抓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追缴历年欠款和清理借款等。举办8期共179人参加的法规学习班,采取“四结合”的方法,强化稽查审计,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落实到位。(二)筹备成立社会保险基金监事会。制订“海口市城镇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基金监事会章程”。监事会由17人组成,设正副主席5人,市政府副秘书长蒙国海出任本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成员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等。(三)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三定”(定人员、定单位、定收缴任务)、“五包”(包政策宣传咨询,包思想教育,包办理参保登记,包基金征集、托付、回笼,包跟踪服务)。(四)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管理。市社会保障局设置12个科室9个所,根据业务范围和工作需要,制订岗位职责和13个管理制度,规范办事行为。(五)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成立计算机科,配备专职人员,经过全员培训,有98人(占全局总人数的90%)领取了上岗合格证书。(六)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和建设。成立“保密档案领导小组”,对1992年成局建制以来的文书资料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其中1997年立卷22个,1996年立卷10个,1995年立卷5个,1994年立卷4个,1993年立卷4个,1992年立卷3个,结束了社会保障工作文书档案管理混乱的历史。(七)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抓好一年一度的“10.11”社会保险宣传日活动,设立了3个咨询宣传点。开展社会保险知识竞赛,全市20名参赛者获一、二、三等奖。全年上报被采用信息95条,其中《中国劳动保障报》采用8条,“海口市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与对策”入选科教兴国文献丛书《世纪之交的辉煌与展望》一书。(八)创建现代文明机关。继续推行“三制”(直接办理制、窗口服务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和“三优一满意”(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群众满意)活动,实施10项“民心工程”,件件落实。

  (符国德)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海口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和《海口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市政府对农保工作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市政府的目标是完成保费280万元。二是市政府领导对农保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市领导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重要工程来抓,主要领导心中有数,经常督促,分管领导对农保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讲评。分管民政工作的黄行光副市长还专门召开了保险基金管理会议,对农保基金的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农保宣传工作到位。各级农保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宣传发动,讲解和回答农保政策和疑难。同时,大张旗鼓地宣传省、市政府对农保的郑重承诺,讲清新一届市委、市政府对农保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把省、市政府的郑重承诺变为干部群众完成全年农保任务的实际行动。四是业务部门真抓实干。市民政局和农保办不受政府机构改革的影响,一如既往,扎扎实实抓好农保工作,坚持做到农保队伍不散,农保工作不松,农保管理不乱。至12月31日止,共累计收缴保费165万元,超额17.8%完成了省下达的140万元任务,全市8个乡镇,102个自然村,51480人参加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乡镇覆盖率100%,自然村覆盖率80%,投保率58%,共收保费累计3644万元,基金积累达4583万元,全市已有1500人领取养老金。保费总额、基金积累总额、投保率、领取养老金人数等几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

  (杜李胜)

  社 会 福 利

  【社会福利事业】根据省民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文件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国税局、省地税局对海口市3家社会福利企业进行联合年检,3家福利企业年检全部合格,合格率100%。海口市社会福利工厂,全厂职工109人,其中残疾人71人,占全厂生产职工总数的71.6%,该厂在市场萧条,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坚持生产,1998年完成产值570万元,创利税33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市社会福利院系市民政局下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该院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软件建设。对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不断进行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1998年福利院办理了81名孤残婴儿的户口入籍工作。上报中国收养中心办理涉外收养的有38名儿童,其中5人已办理完手续,其它的正在办理之中。全院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共97名,幼婴儿117名。由于该院环境优美,绿化达标,被省、市政府评为“花园式单位”和绿化先进单位。

  1998年全市的社区服务有了长足的发展,有5个办事处成立了社区服务中心,35个居委会设立了社区服务站,35%的街道办事处设立了社区服务中心,20%的居委会设立了社区服务站,挂牌服务的网点有75家,解决就业人员308人。(曾涛)

  【残疾人事业】见“人民团体”“市残联”部分。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海口市是在全国率先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七个城市之一。1995年,市政府根据市统计局城市调查队调查的物价水平和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70元。凡低于该标准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由民政部门对其发放差额补助。保障标准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1998年,市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有关会议精神,扩大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确定主要是以下四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以及因未就业造成生活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4、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1998年,各区经审核上报市民政局复核批准的城镇“三无”居民956户(次)、956人(次),按季度每月每人拨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差额补助170元及各种救济物资,全年共拨了全市“三无”人员的保障金803040元。为全市6684户(次)、13689人(次)的失业人员按季度全年拨发救济金698172元;为全市3612户(次)、8879人(次)的在职、下岗、退休人员平均生活费不足月170元的按季度全年共发放了差额救济金460724元。

  (张平)

  【五保户供养】1998年,全市五保户有502人,其中实行乡镇统筹供养的乡镇有7个,供养人数365人,乡镇统筹金12万元;实行村提留供养的乡镇有3个,人数137人,村提留金额3.8万元;建立五保供养服务网络67个。全市敬老院4个,其中收养床位57个,供养五保老人43人,集体供给金额2.6万元。市民政部门每个节日每人发补助金60元,每人每月物价补贴82元。1998年,市民政局拨给25万元经费,新建秀英区丰南乡敬老院,收养床位12个。为了改善敬老院的居住生活环境,市民政局安排敬老院改造经费45万元,用于改造敬老院的设施,其中白龙乡敬老院15万元,荣山乡敬老院23万元,长流镇敬老院7万元。还为每一位五保老人制作夏、冬衣服各两套,五保户的医疗费和安葬费由政府负责,做到实报实销。

  (曾涛)

  【社会捐助】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经常性捐助活动,支援灾区贫困地区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1998年5月份作为帮困扶贫募捐活动月。从5月18日至6月30日,全市共有213个单位,16559人参加募捐,共计募捐人民币1104777.9元(含市计生协会接收的89108.10元,市总工会接收的86833元),接收衣物22108件。本着募捐的款物要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合理使用的原则,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拨出625941.10元,给海口市扶贫点通什市五指山、市总工会(用于下岗职工和困难职工生活及医疗费用)、市计划生育协会(用于救助贫困母亲等),剩余款全部作为扶贫专项基金存入专户。

  (于言华)

  【抗洪赈灾】1998年,我国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连续遭受特大洪涝灾害,给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困难,为了支援灾区抗洪救灾,重建家园,市民政局响应国务院、省、市委及市政府的号召,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在海口市掀起前所未有的捐款热潮。从8月14日至10月30日止,全市共接收捐款8859739.10元,衣物34.7万件(折款500万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将此次捐款捐赠湖北省武汉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湖南省常德市、江西省九江市各100万元;捐赠黑龙江省黑河市,湖南省长沙市,湖北省宜昌市、荆州市,江西省抚州地区,安徽省铜陵市、安庆市、芜湖市,云南省宁蒗县(用于震灾自救)9个市(区、县)各20万元。划拨椰树集团赈灾矿泉水款30万元。捐赠教育部门希望救灾款30万元。共计拨捐款640万元,余款2458040.33元,全部上交有关部门。所有衣、物按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捐赠给湖南长沙市、黑龙江大庆市、江西九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共计:282999件。所募集衣物除捐赠到省外,剩余部分87001件,全部捐赠给本省东方市、通什五指山乡、白沙县、琼中县及海口市社会福利院。

  (于言华)

  优 待 抚 恤

  【国家抚恤】1998年,全市享受定期定量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共计256人。1月,根据省民政厅《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再一次全面提高全市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10元,全市年增加经费开支30720元。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是:“三属”人员每人每月240-260元(孤老者300-31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每月210-240元(孤老者270-290元)。全市优抚对象生活标准达到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根据优抚对象存在的“三难”问题,市民政局共计拨给三个区解决“三难”经费24万元,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30户;生活困难36人(次);治病困难118人(次)。全市享受伤残抚恤人员335人,其中革命伤残军人287人(含在乡伤残军人15人);革命伤残工作人员48人。按照国家颁布执行的伤残抚恤金(保健金)标准,全年发放伤残抚恤金(保健金)10万元。按规定受理发放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共计170人,其中海南省级单位95人,部队10人;海口市级单位65人,按国家规定标准发放一次性抚恤金136万元。

  【烈士褒扬】海口市有烈士纪念建筑物三处:李硕勋烈士纪念亭、海南解放纪念碑、金牛岭革命烈士陵园。李硕勋烈士纪念亭、金牛岭革命烈士陵园配备专人管理。三处烈士纪念建筑物已成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清明节期间,驻市部队、各单位组织广大官兵、干部职工、学校学生12万多人(次)到李硕勋烈士纪念亭、海南解放纪念碑、金牛岭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纪念革命先烈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军属优待】1998年,全市共有义务兵家属716户,其中城镇598户,农村118户。按照《海口市军人优待实施办法》规定,城镇每户年优待标准不低于360元,最高达500元,全年发放优待金250680元。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除市按每户年优待金300元拨给外,各乡镇还负责做好优待金的统筹。1998年度,海口市农村义务兵家属户年优待标准最低的1600元,最高达3067元,均达到当地农村上年度人均收入水平,优待面达100%。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1997年4月颁布的《关于调整现役军人军功奖的通知》规定,对1997年度荣立军功和获“优秀士兵”称号的军人或家属发放军功奖励金275500元。其中海口籍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者28名,每人一次性奖励200元;荣获“优秀士兵”称号者158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元,共发放军功奖励金13500元;驻市军警部队现役军人荣立二等功者16人,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荣立三等功者586人,每人一次性奖励200元;荣获“优秀士兵”称号者1936人,每人一次性奖励50元,共发放军功奖励金262000元。

  (李明智)

  双 拥 活 动

  1998年,海口市双拥工作紧紧围绕“打牢基础、巩固提高、开拓进取、再创佳绩”的指导思想,按照《1998年海口市双拥工作意见》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年初,市、区两级领导班子换届完成后,及时召开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会议和第15次全体(扩大)会议,调整充实了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三个区及各乡(镇)、街道和共建单位也相应调整成立了双拥工作领导机构。各级领导带头亲自解决双拥共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驻市军警部队领导也积极带头参加各项双拥活动。与此同时,市、区双拥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使双拥办工作制度化,文件档案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了协调、组织、指导的职能作用,海口市和振东区、新华区双拥办被评为省先进双拥办。

  广播电视台、晚报等新闻媒介加大对双拥和国防教育的宣传力度,全年共刊登播发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稿件、图片200多条(幅)。“八一”前夕,市委宣传部、海口警备区共同组织了一次全市性的国防知识竞赛活动,市电视台进行了实况转播。筹资15万元,在市区中心显要位置设立了一块永久性上档次的国防教育宣传牌。市委党校和各中小学校都认真执行国防教育计划,坚持把国防教育列入必修课。上半年,市里正式命名挂牌了8所少年军校和5处国防教育基地,加强了海口市国防教育阵地建设。

  地方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经常走访慰问驻市部队,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王法仁市长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南航驻西沙部队现场办公,当场追加财政预算62万元,帮助驻军修建蔬菜保鲜库。“八一”前后,市领导多次到南航部队大丰农场现场办公,不仅在双拥专项经费中安排100万元支持菜篮子项目建设,还主动为罗牛山公司与南航部队大丰农场牵线,为部队发展农副业生产提供技术服务。针对驻市部队随军家属安置就业难问题,市政府拨出专款,对未就业无收入的774名随军家属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共计23万多元。组织有关职业技术培训班,对120名随军家属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举办了一次军嫂择业集市专场,对军嫂参与市场竞争就业做了有益的尝试。三个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克服种种困难,安置90多名随军家属就业。春节期间,市双拥办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共100多个单位分别走访慰问驻市部队连队官兵,送慰问品、慰问金价值50多万元。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各行业单位支持部队建设的资金累计达340多万元。

  驻市军警部队大力支持和参与海口市两个文明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共出动官兵7万5千多人(次)参加了长堤路改造、铺设污水管道、冬修水利等项目建设。海南军区组织官兵捐款3.7万元支持驻地乡村扶贫工程,南航部队出动官兵1000多人(次)协助市菜篮子工程局在沙坡村开发1000亩无公害蔬菜基地。各部队积极组织官兵参与海口市创建国家先进城市等六块牌子的活动,先后参加了清理美舍河、秀英古炮台,以及滨海西路、工业大道、万绿园、东西湖等地的万人植树活动。各部队还积极帮助地方基层单位培训保安人员,制定和完善治安工作制度,建立军警民联防小组23个。1998年第3号热带风暴中,驻军出动官兵及时完成荣山乡博养洋大排涝沟下游入海段的清障工作,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损失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抗洪救灾工作中,市党政军民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踊跃参与赈灾活动,驻市军警部队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重建家园,仅捐款就达329万多元。出动军车272辆、官兵546名,组成赈灾车队,及时把本市各界的捐款捐物送到黑龙江、江西、湖南、湖北等地灾区,为夺取抗洪抢险斗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坚持把双拥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加强对共建点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帮助。至年底,各个共建点基本达到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活动制度、明确的共建主题、丰富的活动内容、详细的活动记录的要求。海口市军民共建点的整体质量在巩固中有所提高。

  对现有的双拥政策法规进行了一次梳理、修改和充实,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市委、市政府在多种困难因素的影响下,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安置任务,共接收安置转业干部101名,城镇退伍兵、志愿兵150名,安置率100%。教育部门免收部队子女择校费100多万元,使上百名部队子女由于享受加分待遇而进入重点学校,随军转学的部队子女100%安排在离部队驻地最近的学校就读。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优扶政策,按时按标准发放各项抚恤定补金,以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优待面达到100%。与此同时,市双拥办还注意做好基层单位落实优抚政策的检查工作,维护军属的合法权益。

  (卢世栋)

  退伍军人、军休干部安置

  【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安置】全年,接收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183人,其中城镇退伍兵135人,转业志愿兵15人,农村退伍义务兵33人。在安置工作相当困难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安置工作当做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年初,在市四套班子换届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就责成民政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商同有关部门制定安置方案。在省政府下文暂时冻结各市县行政事业编制的情况下,采取四点措施保证安置任务的完成。一是加大行政调控力度,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安置工作当做创建双拥模范单位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随时检查安置落实情况,随时督办;三是在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解冻后,市政府要求安置到财政拨款或差额补贴而又满编超编的单位,追加编制和追加核发人头经费;四是召开安置工作协调会。11月初,对暂时没有完成安置任务的28个单位,由分管副市长召开第一把手参加的会议,讲政策,提要求,限时间完成。并对3名因接收单位隶属关系改变尚未安置的退伍兵进行调整。截至12月30日止,全市应安置的150名城镇退伍兵、志愿兵全部按计划落实了安置单位。同时,拨出专款3.7万元为农村退伍兵解决生产、生活及住房困难等问题。

  (韩珍元)

  【离退休军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年内市军休所共接收4批军队离退休老干部53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123人,并认真贯彻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及时向老干部传达上级的文件,通报海口市经济发展状况,请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廖逊研究员来所上党课,增强了老同志对党的现行方针、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新春佳节、“八一”建军节,市委副书记余行恭、王绥雄率慰问团代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慰问军休干部。

  为改善老干部生活条件,年内,军休所投资60万元将每户破旧的木窗换成了铝合金窗;将卫生间的蹲厕改装成了抽水马桶;年底又全部安装了管道煤气,极大地方便了离退休干部的晚年生活。军休所卫生所承担了老干部门诊看病的任务,较好地解决了在实行医疗保险后,军休干部看病难的问题。全所医疗费开支共计40万元。

  改革服务用车,由原来的车辆直接服务,变为发交通费的间接服务,离休干部每人每月发交通费65元,退休干部50元,克服了以往少数人用车,车辆费用开支过大的现象,使国家、集体、个人都受益。在为老干部服务形式上,工作人员实行包户包项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

  市军休招待所开业三年来,营业收入100万元,向国家交纳税金9.2万元。年内,投资20万元进行客房改造和设备更新。生产经营收入,不但为老同志提供了福利来源,同时还解决了部分老干部家属子女、职工家属就业上的困难。

  (赖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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