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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 -- 司法行政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6-03 00:00   来源:《海口年鉴1999》  

  海口市司法局

  局 长(党组书记)   冯忠华

  副局长(党组成员)   邱庆茂  羊宏

  助理调研员       刘广才

  【综述】海口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努力建设勤政、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加强公证、律师管理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制教育、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良的服务、良好的条件,作出了贡献。

  【律师工作】市司法局共管理11家律师事务所,其中国资所6家,合伙所4家,个体所1家;注册律师50人。在律师行业中继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大张旗鼓地开展《律师法》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了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面,树立了良好形象;完成了《国资所章程》(样稿)等8项规章制度的草拟和修改工作;认真抓好律师年审注册工作。全市有10家律师事务所(其中一家已不具备注册条件),50名律师参加年审,全部合格注册;认真组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全市有688人报名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 比上年增加 28.8%,有76人通过资格考试;为1997年全国律师资格考试通过的56人进行审查,申办、领取律师资格证书。全年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299件,其中刑事辩护77件、民事经济代理174件、非诉讼代理40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5家,解答法律咨询1485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13件,为海口市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公证工作】全市共有5家公证处,公证员19人。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定了《海口市公证业务收费暂行标准》报市物价管理部门审批(待批)。12月21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后,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从1999年1月1日起按《海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二是认真抓好公证年审注册工作。全市有5家公证处,19名公证员参加年审,全部合格注册。三是积极为盘活房地产市场办理有关房地产的买卖、抵押贷款、转让以及建筑合同、合作项目、承包合同、购房款提存公证,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四是市公证处继续协同市政府人事劳动部门,分别对市人事劳动局与海口市糖奶厂等5家国有企业的628名下岗职工签订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协议书》办理公证,有效地解决了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服务。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3956件,其中国内公证2382件,涉外公证1574件,义务解答法律咨询476人(次)。

  【基层法律服务】全市共有17家法律服务所,4家法律事务中心,23名司法助理员,59名法律工作者。继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体制改革,在振东区建立“两不四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和平南法律服务所;认真抓好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受理案件196宗,其中诉讼代理93宗,非诉讼法律事务103宗,担任法律顾问57家,协办公证见证135件,代书178件,解答法律咨询1262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40多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一是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并下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若干规定》;二是克服人手少、资金不足等困难,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全年提供法律援助39件,其中刑事指定辩护34件,民事代理5件,义务接受咨询500多人(次)。

  【法制宣传教育】为了切实加强“三五”普法的实施,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初将原海口市“三五”普法联席会议更名为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联席会议,并对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市普法依法治理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名,副召集人1名,成员单位27个。围绕“严打”专项斗争,采取出动法制宣传车、拟制标语、上法制课、播放录像等形式,开展《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和脱逃罪犯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和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博养村开展了隆重的送法下乡活动,收到良好效果;配合创建文明小区活动,把创建活动与普法依法治理结合起来,促进了创建文明小区工作;举办副处以上领导干部900多人(次)参加的2期法制讲座;举办科级干部3000多人(次)参加的11期法制培训班;组织市直机关包括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共13000人参加《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知识》第四至第七章的考试;围绕市委、市政府换届选举等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专业法学习活动。各单位完成了全年专业法学习任务。市直机关学习《选举法》、《组织法》、《刑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参加学习人数21903人 ,〖KG*2〗达96.7%;工厂、企业学习《环境保护法》、《保障法》、《专利法》,参加人数11200人,达93%;居(农)民学习《选举法》、《海南省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参加学习人数269720人,达84%;在校师生学习《环境保护法》、《国旗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人数达100%。

  【人民调解】一是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基层调解会。在新建住宅小区、新建工厂企业及流动人口聚居点建立181个调解会,占应建调解会的94.7%;组织力量对原有的219个调解会进行整顿,调整了23个调整会,充实调解员80人。截至年底,全市共有调解会401人,其中村(居)委会调解会175个,工厂、企业调解会120个,流动人口聚居点调解会6个,物业管理小区调解会100个,调解小组88个,调解人员1815人,形成了调解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网络,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二是举办1期有各村(居)委会、工厂企业及外来人口聚居点调解员共882人参加的培训班,其中城市调解员培训面达90%,农村调解员培训面达92.5%。三是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因家庭经济困难容易引发纠纷和群众性集体上访等情况,及时抓好矛盾的化解工作,防止了群众性集体上访13次。四是通过开展“二个”活动(即结合节庆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活动;开展“抓两防,促稳定”活动),使全市民间纠纷比上年下降8.7%。全年共调解民间纠纷675宗,调解成功648宗,成功率95.5%,比上年增长1.2%,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0宗,避免非正常死亡5人。

  【安置帮教】一是在乡镇成立了安置帮教领导机构12个,建立了《关于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规定》等25项制度;二是采取集中办班、登门教育、个别谈心、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指导协调街道、乡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全年安置就业87人。

  【队伍建设】以创建现代文明机关为契机,认真开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①加强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抓好班子思想建设,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②突出正面思想政治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③积极开展创建现代文明机关活动,把“三制”引向深入,建立健全了19项规章制度,基本上做到规范管理,依法行政。④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司法局被海南省司法厅授予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先进单位,5月,市委、市政府分别授予海口市司法局1997年海口市党委办公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1997年海口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市司法局基层科分别被司法部和市综治委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2人被评为市级先进个人。

  (吴元春)

  (责任编辑:邱家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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