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6-37℃ 天气现象:多云,午后有雷阵雨 风向风速:偏南风3-4级

法制 -- 综述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6-03 00:00   来源:《海口年鉴1999》  

  1998年海口市政法部门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不断完善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大政法队伍建设的力度,保障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顺利进行。

  (一)把维护稳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放在首位,加强隐蔽战线的斗争,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做好各个节庆和敏感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纠纷,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各种关系。4月份,组织警力配合有关部门整治非法传销活动,把近两万名滞留海口的非法传销人员遗返原籍。6月份,认真做好省工商银行托管海南发展银行储户支付存款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了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关闭海南发展银行由海南工商银行托管的决定”的顺利实施。7月份,妥善处理出租车司机因车辆报废不能办年审,集体开车到市政府请愿的问题。有关部门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处理了市纺织厂、市食品公司、城市信用社等单位因体制改变而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共调解各类纠纷675件,审理一审经济案件1273件,一审民事案件1652件,防止集体上访13次705人,把人民内部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二)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斗争。政法部门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斗争,把打击的重点对准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以及盗窃、抢劫等直接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犯罪。先后组织四次“严打”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一是在春节前后,针对“两抢”犯罪有所抬头的情况,公安机关组织警力打击中巴车上抢劫犯罪和涉枪犯罪、盗抢机动车辆及入室盗窃犯罪,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治安稳定。二是开展追捕在逃犯专项治理,精心组织开展追捕在逃犯行动,取得较好的效果,共追捕在逃犯314名,其中批捕在逃犯132名,负案在逃犯100名,协助外省抓获逃犯82名。三是开展超期羁押案件专项治理。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开展超期羁押案件的清理消化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至十月底超期羁押人犯基本上消化处理。四是开展冬季整治行动。1998年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1789宗,其中破获重大案件108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587人,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47人,抓获团伙成员451人;检察机关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335人,依法提起公诉1391人;法院一审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80件1475人,依法判决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分子1483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五是加大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市政法部门大力加强反腐败斗争、重点抓好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工作,检察机关全年受理经济犯罪线索214件,立案41件(万元以上大案)51人,其中贪污案13件、贿赂案12宗、挪用公款案12件,其他案件4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42.41万元。

  (三)完善地方立法与政府法制建设。1998年市委、市政府继续贯彻执行党的“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的战略方针,深入持久地开展依法治市工作,加快立法步伐,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特别是重视发挥特区省会市的立法优势,加强和改善立法工作。年初召开立法工作会议,研究立法项目,制定立法计划,把立法任务摆 入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的议事日程,加强法规规章起草的计划性,明确起草法规规章的具体要求,确保立法“项目、班子、时间”三落实,加快立法速度。先后制定了《海口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海口市城市规划条例》、《海口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等22项地方性法规。同时,市政府复议机构加强对所管辖的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监督、管理,在审理每一宗案件的过程中,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及时、准确地审理案件,督促下级行政机关切实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水平和质量。

  (四)深化政法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政法部门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搞好政法工作的改革。公安机关继续抓好刑侦工作和勤务制度的改革,提高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犯罪的能力,加快和完善“110”与巡警、交警、派出所的关系,合理布置警力,进一步加强社会面控制和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年初,开通了“110”社会联动服务,全年共接警17242起,处警17242起,为群众提供各种救助1315人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检务十公开“,增大检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人民法院进一步做好审判方式的改革,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审判监督。开展小额债务巡回法庭试点工作,快审快结,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高诉讼效益。同时还进行了机构和人事制度的改革,在中层领导干部中进行绩效评估竞争上岗。司法行政机关的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继续深化改革,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各项业务有了明显的发展。政法各部门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现代文明机关的要求,在部分重点单位落实了“三制”措施,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方便了群众办事。

  市、区政法委履行职责,加强各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协调,督办和协调了一批重大疑难案件,并按照省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公、检、法三机关消化处理超期羁押案件。各级政法部门通过办理案件,开展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逮捕执行监督和审判监督,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开门整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市检察院积极邀请人大、政协代表视察工作,同时派出三个工作组分别到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等单位广泛收集检察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市中级法院邀请市委政法院邀请领导到该院开座谈会,认真征求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好审判工作。

  (五)集中教育整顿,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了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政法各部门切实抓好集中教育整顿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案,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开展揭、摆、查活动,重点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找原因、围绕原因追责任,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1682宗案件,发现有问题的案件175件,均依法予以纠正。对1997年治安拘留的6750人进行了检查,发现提前解除拘留1168人,进一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1997年刑事拘留的2307名犯罪嫌疑人的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超期关押人员有887人,采取积极措施开展了案件清理消化工作。对群众举报的32件干警违法违纪案件认真进行查处,已查处27件,查处干警2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15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清调1人,辞退9人,共清查出赃款5531.5万元,财物228件。在教育整顿中,各有关单位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抓好整改,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侦查、预审、错案追究、审判规范、法律援助、财务和赃款赃物管理、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通过集中教育整顿,提高了政法干警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警民关系更加密切。年底开展评选“十佳政法干警”活动,经过深入发动群众,层层推荐评议,评选出10名“十佳政法干警“和12名“优秀政法干警”。

  政法机关还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政法机关不再经商活动的重大决策和实行“收支两条线”工作部署,按照省纪委、省政法委电话会议精神,市纪委、市政法委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由于政法各部门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工作扎实,已按时完成任务,全市除批准保留的企业外,4家企业已撤销,3家企业与原来的主管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实行“收支两条线”工作也按有关规定逐步落实到位,已撤销银行帐户21个,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支全部按规定上交市财政。

  (颜好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