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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 新华区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6-03 00:00   来源:《海口年鉴1999》  

  中共海口市新华区委(第三届)

  书 记 赵中社

  副书记 曾 武  吴英梅(女)  王周兴

  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届)

  主 任 郭文信

  副主任 杨光正(女,兼职)  严居英  张春昌(兼职)

  区人民政府(第三届)

  区 长 曾 武

  副区长 王周兴  符树标  王世伟  李经民

                     陈有仁  吉进勇  王 永(6月起挂职)

  综 述

  【概况】新华区是海口市所辖三个县级区之一,地处海口市中心,东接振东区,西邻秀英区,南依琼山市,北临琼州海峡,是大特区省会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交通邮电枢纽。新华区下辖城西乡和中山、新华、大同、滨海、海垦等5个街道办事处,16个村委会,52个居委会,行政区域面积51.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4.62万人。辖区有金盘工业开发区、金融贸易开发区和海口保税区等三大开发区;有椰树集团、亚太啤酒厂、海宇镀锡薄板厂、三叶药业、养生堂等46家大中型工业企业;有乐普生、生生百货、宝华大酒店、文华大酒店等一大批商场酒店。人民公园、金牛岭公园、万绿园、滨海公园和“海口八景”中的古钟新声、滨海夕照、金厦银灯、平湖秋月、粤东正气、琼崖丰碑等六景以及省市党报、广播电台、电视台均座落在辖区内。

  【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区国内生产总值52.8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7.8%,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1.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1%。农业总产值0.45亿元,增长8.3%;乡镇企业总产值1.87亿元,增长6%;工业总产值42.9亿元,增长16.1%;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4亿元,增长11.8%;财政收入5.05亿元,增长2.5%;其中区级财力5152万元,增长5.4%。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35元,增长7.5%;农民人均纯收入4090元,增长4.5% ;人口自然增长率8.6‰。

  政治与法制

  【中共海口市新华区委】按照“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增创特色,提高水平”的工作方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调整经济结构为重点,大力发展乡街经济,在“巩固、提高老的一条街,发展新的一条街”的工作方针指导下,抓好和发展饮食服务、服装、建材、海鲜、汽车维修“一条街”等12条有特色经济的街道,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精细农业和种养业,加快农业商品化、产业化进程,提高农民收入。切实加强财税工作,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财政收入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创历史新水平。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片区活动和文明村庄活动,涌现出龙华、竹林、义兴、头铺等一批新的文明创建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现代文明机关活动,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大提高。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圆满完成全区农村、居委会党支部换届工作,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居委会标准化建设规划》和《小康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建立起区委《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区委常委每日工作汇报制度和区三套班子每周活动安排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全区9个副科级干部职位实行公开竞争上岗。举办三期科级干部和理论学习骨干培训班。全区共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04名,吸收预备党员55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科级廉政档案,在农村和学校推行政务和财务“两公开”制度。清理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29部,移动电话20部,收回5.9万元。

  【区人大常委会】1998年5月,经换届选举产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全年共召开6次主任会议和二次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区政府11个职能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视察区农村工作和乡镇企业经济发展情况,评议区教育科技局,检查卫生局贯彻《食品卫生法》情况。认真推行执法责任制,与全区18个责任单位签订了执法责任书,为实现依法治区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进一步加强司法监督,遏制司法腐败,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保证区国家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就完成了对政府组成人员任命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名。密切与人大代表联系,组建代表小组,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工作。办理群众来信68件,接待群众来访96人次。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大兴“三讲”之风,勤政敬业,加强自身建设,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区人民政府】以实现国民经济增长10%为目标,突出“四抓一加强”(抓决策层,抓工作制度,抓目标管理,抓关键环节,加强协调服务),放手放胆发展非公有经济,大抓“一条街经济”工程,狠抓财政税收工作。加大对区属6家公司和12家工业企业的改革力度,303市场360多万元债权改为股权,塑料厂内部股份合作制改制和文具厂、消防厂引资合作获得成功。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公司+农民+科技”的沙坡无公害蔬菜基地和新华、苍东两个两万头猪场陆续上马,前二者已实现规模生产。稳妥处理企业遗留问题和盘活企业存量,华新大厦产权遗留问题基本解决,仁里市场盘活资产1000多万元。经济建设首次突破“三个五”大关,即国内生产总值52.87亿元,财政收入5.05亿元,区级财力5152万元。区财政局是全省唯一被人事部、财政部授予财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在政府和一乡五办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首次引进激励机制,实行年终目标考核与经济利益直接挂钩,并取得预期效果。在全市目标考核评比中,再次名列第一。在全省率先创建龙华、义兴、竹林居委会文明片区,头铺安全示范村创建初见成效,创建9个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12个市级卫生达标单位,创建58个花园式单位和60个绿化达标单位,区双拥办获省先进双拥办光荣称号,有13个单位首批进入区现代文明机关行列。村委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第二轮土地延长承包工作基本结束。小学毕业考试双科及格率、优秀率连续第七次居三区之首,区教育局被评为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二十小获全国电化教学先进单位称号。安置就业1487人。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2条建议和意见全部办理答复。全年共召开区政府全体会议2次,政府常务会议15次,区长办公会议78次,印发会议纪要37期,印制区政府和区政府办文件157件,刊出《新华政务》24期。

  【公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根据辖区实际,积极部署,打防并举,成功地处置特大不稳定的突发事件73起。在省庆10周年前集中力量打击中巴车抢劫和“飞车”抢夺犯罪活动,省庆期间辖区内无一街面“两抢”刑事案件发生。大力开展追捕逃犯专项斗争,共抓获各类在逃人员105人,其中有名在册的39人,名列全市第一。按照市公安局的部署,积极开展“严打整治”和“冬季严打”专项行动,破案数名列市局前茅。全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51宗,破案率为83.5%,破获重特大刑事案件353宗,破案率为73.4%,破案率分别比上年提高5%和6.1%。成功破获了海南省首例杀人腌尸案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较坏的重特大案件。查处治安案件1532起4658人,其中查处色情卖淫嫖娼案件113起289人,查处赌博案件307起2053人,查处吸毒案件38起83人。摧毁各类犯罪团伙108个,抓获团伙成员518人。缴获各种枪支21支(其中军用枪支11支),手雷5枚,子弹200发,毒品280克,缴获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1100多万元。

  【检察】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各项检察业务,抓整顿,促工作,促办案。贯彻“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加强监督”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执法监督控申举报和预防犯罪工作,各项检察业务稳步、健康发展。共受理经济案件线索35件,渎职案件线索3件。经初查,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7件11人,均为万元以上大案,立案侦查非法拘禁等渎职案件3件9人,立案查处渎职案件数在全省名列前茅。通过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大力宣传“检务+公开”,加大举报工作力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13件次,其中举报线索74件,比上年上升19%。积极开展严打和查禁“黄赌毒”专项斗争,共受理公安机关和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336件510人,批准逮捕321件481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12件42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94件387人。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共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1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追加起诉3人;对明显不能认定为犯罪的案件11件17人提请撤回;对定性不准确的案件2件3人给予改变定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稳步发展。

  【审判】共受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告申、小额债务等各类案件1526件,审结1400件,审结标的额为81739.94万元,结案率为91.7%;共受理执行案件843件(含旧存案434件),执结337件,执结标的额为17382.3万元。全年共接待、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和提供法律咨询2264件(人)次。积极开展以反腐败为重点的思想、作风、纪律和组织等方面的教育整顿以及创建现代文明机关活动。大力推进法院改革,注意下放审判权,把审判方式改革推向深入。经批准新设立审判监督庭、监察室,加大了监督力度。设立了全市首家专门审理小额债务纠纷的小额债务巡回法庭,以简便、高效的方式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区法院被评为海口市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刑庭被高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全院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41篇,其中有两篇获第十届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论文三等奖,是全省各基层法院中唯一获奖的单位;有一篇入选全国诉讼法学年会,所写的一篇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采用。

  【司法行政】组织全区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并首次对副科以上干部进行集中测试。注重普法工作的学用结合,配合各种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周年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共举办法制讲座(学习班)7期,参加培训和听讲人数达2800人次,出动宣传车7台(次),播放录音录像8场次,出宣传栏28期,设法律咨询点3个,印发宣传资料8600份(册)。新成立的15个居委会全部建立了调解会组织,辖区大型工厂企业和住宅小区成立了59个调解会。全区共发生民间纠纷175宗,调解成功168宗。律师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诉讼、非诉讼案件27宗,解答法律咨询370人次。公证处共办理国内民事、经济公证175件。

  经 济

  【工业】加大企业改革力度,优化产业结构,盘活资本存量,强化内部管理,区属12家工业企业全面放开,推上市场。初步建立起市、区、街三级抓工业的管理体系,加强与辖区重点企业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服务。全区工业总产值42.9亿元,比上年增长18%;销售总产值41.6亿元,增长19%;工业增加值7.17亿元,增长4.2%。重点企业是拉动全区工业经济的主要力量,椰树集团年产值增长31.2%,海宇锡板厂增长245%,养生堂药业公司增长34.66%。

  【农业】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积极引进良种、良苗和先进技术,大力发展科技含量大、附加值高的种养业,积极拓宽流通渠道,提高农业经济效益。13.3公顷沙坡无公害蔬菜基地获得成功,新华2万头猪场落成放养,苍东2万头猪场动工兴建,涌现出一批新的种菜、养猪、养鱼、养鸭专业户。全年蔬菜种植面积435公顷,比上年增长3.6%;总产量6500吨,增长4.5%;水产品总产量695吨,增长3.7%;肉类总产量912吨,增长36.7%;农业总产值0.45亿元,增长8.3%。

  【乡镇企业】以改革为动力,以盘活存量为重点,以股份合作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沿路、挨城、靠大企业的区位优势,不拘一格地发展乡镇企业,增加农民收入。滨涯机动车维修一条街、坡巷海鲜一条街、乡镇工业小区、东郊椰林海鲜城、唐人食街等一批乡镇企业落成开业或获得盘活,并初具规模、特色。全区共有乡镇企业95家,1998年总产值1.87亿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乡镇工业总产值2348万元,增长5%。上缴税金565万元,实现利润130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和14%。

  【第三产业】依托中心城区优势,乘海口创建国家优秀旅游城市东风,大做“一条街经济”文章。全区共有饮食、家电、服装加工、汽车配件、建材等专业商业街12条,金龙路被市命名为“中华美食街”;有集贸市场20个;有第三产业单位9200个(其中个体经济6316个),从业人员 5.23万人。全年共接待旅游过夜人数203万人次,旅游收入约13.6亿元。

  【外引内联】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努力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对外宣传,改进招商引资办法,使投资者乐意来,留得住,有发展。全年共签订外引内联合同13份,合同投资额11880多万元人民币,实际投资413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明印刷厂”、“日用化工厂”、“新华两万头猪场、“东郊椰林海鲜城”等8个项目建成投产,“亚洲豪苑”、“虹港饲料交易市场”等一批新项目开始实施。

  【财政】积极涵养税源,深挖潜力,强化征管,全区财政收入50513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共享收入5001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1.4%;固定收入49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9.7%;其他收入23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8%。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计算,区级留成收入5152万元,增长5.4%;上年结余收入3005万元,两项合计8157万元。全年财政支出7479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67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90万元,净结余588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随着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扩大内需,全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5亿元,比上年增长7.6%。投资重点集中在商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城 市 建 设

  【市政建设】以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为目的,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充分发动辖区企业、单位和群众支持参与共建联建,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硬化美化辖区小街小巷。全年共筹集资金28.2万元,整治、修建盐灶路、秀英村三横路等15条道路(3126.7平方米),15条水沟(1064米)。

  【环境综合整治】结合全市创建“六块奖牌”活动,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突出重点难点,力求创特色上水平。遏制“三乱”回潮,推行垃圾袋装化,整治40条二级马路户外设置物,巩固以灭鼠为中心的除“四害”达标成果。大抓绿化美化净化亮化、整顿市场和规范管理工作。全年共清理卫生死角95个、生活建设垃圾4650吨、路边杂草8万平方米,拆除盲流村10个、违章建筑250多间,取缔大小排档100多家,植树9.6万株。创建花园式单位58个,绿化达标单位60个。配合市创建金龙路“中华美食街”,并取得显著成效。

  社 会 事 业

  【科技】继续实施“科教兴区”战略,围绕发展生产、提高人口整体素质,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普教育,加大推广新技术、新产品和先进适用技术力度,推进技术进步和区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编发《科技简报》、《推荐科技项目汇编》、《大型科技专刊》等共12期,向企业推荐科技项目189个,实施市科技基金项目——新华二万头猪场电脑化管理和沙坡养鸽专业村初具规模。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活动,举办各种科技培训及适用技术培训班7期,受训人数达2600人次。举办以“走向高科技”为主题的“新华区第四届科技活动周”。全区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6%。

  【教育】在采取积极措施巩固提高“双基”成果的同时,大力开展创建区属示范学校和扶持薄弱学校工作。海瑞学园被评为海南省一级学校,十一中、十小、二十小被评为市一级学校,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都有较大的提高。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是海口市素质教育实验区。小学毕业考试双科及格率95.6%,十一中升高中考试各科平均分居全市普通中学(除一中、侨中外)榜首。被评为海南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先进区。二十小被评为全国电化教育先进单位。

  【文化体育】紧密结合’98国家文化市场法制年,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依法强化文化市场管理。开展“扫黄、打非、禁赌”活动,取缔无证经营啤酒机娱乐场所3家,缴扣电子游戏机违法经营点电路板181块,缴没翻版、盗版、淫秽VCD碟1569块和录像带432盒以及一批非法、淫秽图书报刊。组织四次规模较大的文化下乡活动。成功地举办了第七届椰子节、“五·一”、“五·四”、“八·一”等重大节庆活动。在海口市第二届老人体育运动会上,荣获金牌总数和团体总分第二名。

  【卫生】全区儿童计划免疫入册建卡率达100%,四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传染病报告总发病率为153.68/10万,比上年下降23.3/10万。对全区736家食品和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测,对6057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检出“五病”人数499例,调离率为100%。设置自来水末梢监测点和二次供水监测点各6个,监测合格率为100%。全区儿童健康体检12693人,城市儿童为92.3%, 乡村儿童为75.7%。成立6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合作医疗已完成50%的任务。又创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9个和市级卫生达标单位12个。

  【社会治安】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抓整顿、抓建设、抓“严打”。全区政法队伍、联防队伍在整顿中不断纯洁和增强战斗力。富有城区综治特色的“三个工程一个制度”(基层“13311”配套系统工程、社区“654”创安达标系统工程、队伍“511”系统工程和综治年审制度)又上新的水平,35个安全文明小区全部达标。“严打”斗争、扫黄打非、禁赌禁毒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绩。全年刑事案件立案695宗 ,破案583宗,破案率为83.9%,严厉打击了各种犯罪气焰,保持了社会秩序的稳定。内保单位“四无”率达99%,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团的好评。

  【救灾救济】全区共有各类困难群众1040户。其中定期救济户47户,临时救济户131户,城市学生入学困难户426户,临时困难户418户,优抚困难户18户。发放各类救济金和补助金522020元,衣被等冬防物资1812件。投入72500元为6户困难户修建危房6间。为169户困难群众解决春荒生活困难救济补助金30000元。组织节日走访慰问贫困户活动,共送慰问款和补助金288572元,送慰问品折人民币50594.2元。为贫困地区募捐58772.5元,衣服1371件。为长江流域等遭受洪水灾区募捐522070.1元,物品18387件。

  【双拥工作】以争创省双拥模范区“三连冠”为目标,按照“高标准、创特色、上水平”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不断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全区有双拥共建点20个,少年军校4所。有48个军地单位和45人被区委、区政府评为“双拥模范单位”和“双拥先进个人”。区双拥办荣获省先进双拥办光荣称号。

  【计划生育】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规范管理,认真抓好经常性的查环查孕查漏补漏工作,重点加强流动人口、下岗人员和住宅小区计生管理,积极开展计生专项服务活动。全年共完成“四术”3371例,占年任务的112.73%;人口出生率12.66‰,比市下达指标低0.84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92.28%,比市下达指标高0.78个百分点;多孩控制率0.57%,比市下达指标低0.98个百分点。经省市考核连续四年达标。

  【社会保障】贯彻落实市城镇居民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共发放生活保障金280201.5元。其中第一季度183户375人,发放保障金63973.5元;第二季度104户274人,发放保障金52350户410人,发放保障金80139元。完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程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全区农村投保率达90%。

  【人民生活】199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3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090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5%和4.5%。

  (江名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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