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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 --社会保障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6-30 00:00   来源:《海口年鉴1998》  

社会保障制度

【简述】进一步加快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含女工节育、生育费补助)等社会保险项目,形成全方位、一体化、制度化社会保险新体系,促进优化资本结构,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职工养老保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建立起全市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形成全方位、一体化、制度化社会保险体系;二、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社会性工资和缴费性工资相结合;三、建立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费制度;四、实行《养老保险手册》和《退休金存折》管理制度;五、实施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制度;六、加强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七、加强退休人员计算机开发、管理。1997年新增养老参保单位351个,从业人员4632人,至年底,全市累计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2953个,从业人员97915人,其中离退休人员19426人。各类经济成份参保情况是:国有企业833个28264人;县以上集体企业691个15666人;“三资”企业383个6175人;私营企业721个4170人;党政机关184个6958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141个7058人;个体工商户198人、按照“以支定筹、略有结余”的原则,实行国家、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个人合理负担,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比率为月工资总额的21%,其中企业负担18%,个人负担3%,全年共征集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117.23万元。

【职工失业保险】1997年市印染厂等8家工厂实施破产,失业人数猛增,为减缓对社会的压力,已发放市印染厂、毛巾厂、玻璃厂和橡胶三厂等4个破产企业的失业合同制工人821名救济金224.7万元,占全年发放救济金248.77万元的90%.显示了失业保险的作用。至年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2711家,参保人数82552人,全年失业保险费收入450万元(其中包括追回历年欠款90万元),历年基金滚存结余814.52万元(本年度结余11.59万元)。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460.17万元,除248.77万救济金以及提取31.5万管理费外,支付培训费67.49万元,生产自救费67.49万元,上交统筹金45万元;体现失业保险基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主要工作是:1、加强征收管理,依法征收。2、积极妥善做好失业人员的救济、安置。3、加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全年共举办转业培训班25期,人数1008人,为当年失业人数的108%.4、加强内部管理,理顺各种工作关系,实现微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职工工伤保险】认真贯彻《全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进一步深化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至年底,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2953个,参保人数97915人,工伤保险费收入293.45万元。全年发生工伤事故51起59人,比上年50起50人增加1起9人。支付工伤费用89万元。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条例》,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印发一批宣传资料,发表宣传信息8篇;(2)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开展5月安全月活动,配合市安全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将工伤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中;(3)积极做好破产企业工伤人员的安置工作,解除其后顾之忧;(4)筹建工伤治疗康复中心,为工伤人员继续治疗康复提供服务;(5)应用计算机进行工伤档案管理,适应工伤保险社会化管理的要求。

【职工医疗保险】不断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医疗保险进入巩固与平稳发展阶段。全市医疗保险已经从“公费”和“劳保”医疗的旧体制中解脱出来,组成新的“医保网”.至年底,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767个,人员36340人,全年征收医疗保险费3151.11万元,支付医疗费3258.4万元(其中返还个人医疗帐户1919.92万元)。根据国务委员彭佩云5月来海口考察医疗保险提出的要求,针对海口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在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采取下列改进措施:(1)重新调整医疗病种、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收费及收费标准,病种从原来184种增加到401种,药品目录中药从374种增加到631种,西药从440种增加到604种,新增医院制剂58种,医疗保险服务项目2957种,逐步完善准入制度和统一的定价收费制度。(2)制订并实施“离休人员医疗优待方法”,取消离休干部个人医疗门诊收费和住院收费的规定,重新明确离休人员的待遇范围和标准,缓解了离休人员与参保其他人员的矛盾。(3)加强医疗保险基金共济帐户管理,对14家定点医院实行医疗费预算包干制。(4)着手制订个人IC卡使用管理办法,完善个人医疗帐户管理制度,实行四家银行IC卡管理联网。(5)健全管理机构,扩大参保面。从10月起把参保女职工生育费列入医疗保险范围,有力地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全市已有7人领取生育补助费7000元。

【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1997年从6个方面积极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和完备管理:(1)确保足额发放退休金,让离退休人员安度晚年。全市现有离退休人员19426人,全年发放退休金10175万元,人均每月退休金达450元,按照省琼人劳(1995)213号文规定补发1995年12月底以前的17137名离退休职工,从1996年7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23元退休金,共计393.13万元。(2)调整机构,设立退休金发放所。对五个联办储蓄所37名工作人员实行经费包干,完善管理机制,促进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进程。(3)继续深入开展“四上门服务”活动。春节期间和中秋节,向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和发困难补助。重阳节组织一次全市性游园活动。(4)加强离退休职工文化建设,第一批设立两个文化活动点:秀英片与威特电气有限公司合作兴办“老职工之家”,活动面积1400平方米,建起了歌舞厅、卡拉OK中心、影视室、文化阅览室、医疗所、游艺室、茶坊等。道客片与椰树集团合作兴办“退休职工文化娱乐活动中心”,新建1000平方米活动室,设置象棋、桌球、乒乓球、各种健身设备等。大大丰富了离退休人员的晚年生活,让他们“老有所乐”.(5)做好离退休人员的“三访”工作,及时为离退休人员排忧解难。(6)做好破产企业提前退休人员的安置工作,正常发放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真正发挥社会保障的“安全网”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针对社会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抓好五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调整内设机构,按照“民主、团结,创业”的要求,重新组建局领导班子,配备一正三副,形成社会保障工作领导核心。搞好内设机构调整,按照社会保险性质,设置局办公室和10个科、2个中心、9个所,重点充实基金征缴第一线力量,加大监审执法力度和基金管理工作,制订好岗位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二、抓好社会保险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派出6批23人参加劳动部和省社会保障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组织16名科级干部到部分省市考察学习;7月,有71人参加省社保局统一组织的大规模业务考试,平均分数83.5分,及格率达97.8%.还举办2期共113人参加的企业劳资人员社保业务学习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顺利健康发展。三、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成立“信息宣传领导小组”,聘请11名兼职信息宣传员,认真做好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全年共发表宣传信息110篇,覆盖劳动部和省、市16家信息刊物及报纸、电台。9月成立“海口市社会保障局宣传教育咨询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员,开展10月宣传月活动,社会保障宣传工作步入正规化、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四、结合“一转变两提高”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开展“四个专题教育”:一是“宗旨教育”,树立为企业和职工服务的思想,端正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当好人民的公务员;二是“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强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办事公道,热情服务,乐于奉献的职业道德;三是党纪政纪教育,发扬艰苦创业精神,搞好勤政廉政,惩治腐败行为;四是业务知识教育,加强岗位训练,提高整体素质;五、从下半年起,根据本行业特点,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爱岗敬业,秉公执法,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大力推行“三优一满意”(即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群众满意)服务。为帮助企业办好社会保险业务还认真推行“三制”(即直接办理制、窗口服务制和社会服务承诺制),根据业务职能和市区行政管理范围,全面调整内设机构,理顺关系,减少层次,简化办事程序,设立5个业务窗口,推出7项社会承诺服务措施,有效地促进了行业风气的转变,提高社会保险文明程度。经过艰苦的努力,建立和开拓社会保险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在数据的收集、储存、分类、筛选、计算、分析、加工、输出、传递等方面,充分利用计算机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保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顺利健康发展。

(符国德 黎 晓)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97年,海口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和《海口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主要抓以下工作:一是市、区、乡(镇)三级政府对农保工作都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市政府的目标是完成保费380万元,其中秀英区300万元,新华区50万元,振东区30万元。秀英、新华、振东三个区政府据此确定本级政府农保的量化指标。如秀英区全年的目标是完成保费450万元。区政府对各乡(镇)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全市8个乡(镇),根据各区政府下达的任务,制订了全年的农保目标,全市各级政府都把农保列入本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作为全年考核政绩的内容之一。二是区、乡(镇)、村委会,层层召开农保动员会。秀英区政府的农保动员会,全区5个乡(镇)的书记、镇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镇长都参加会议,省民政厅王启芬副厅长做动员报告,区委书记高锦全、区长郑保祥对全区的农保工作都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市、区、乡(镇)三级农保机构全力以赴,宣传发动,上门服务。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和各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处的同志,坚持深入农村宣传投保方案,宣传市、区领导对农保工作的指示,解答农保疑难问题,各乡(镇)农保管理所的同志认真填写农保各类表格,准确发放养老金。全体农保工作人员不分昼夜,不怕辛苦,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赢得农民群众对农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四是培训农保骨干,提高农保队伍素质。全市农保骨干30人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农保业务培训班,较系统地学习了农保业务知识,经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全部取得了上岗证书。五是规范农保基金管理,确保安全增值。市农保办严格遵守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农保基金管理的规定,国家民政部12月份派员检查农保基金管理情况,表示满意。省民政厅将海口市列为全省农保规范化管理试点。全市已有102个村庄参加投保,覆盖面达80.3%,新增保费310万元,累计达到3340万元。全年有1470人领取养老金,名列全省第一,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负责人被评为“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个人”,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单位”.

杜李胜

社 会 福 利

【残疾人事业】见“人民团体”“市残联”部分。

【社会福利】1997年市社会福利企业克服种种困难,依靠自己,在发展生产的同时,积极开拓民政第三产业,广开财路,多渠道创收,完成生产总值1000万元,创利税81.5万元。

市社会福利院以创建国家二级福利院为动力,积极开展创“文明单位”活动,严格按照国家二级福利院标准,逐项制定各部门职责和各项管理制度。6月27日,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到福利院视察,对如何开展创建国家二级福利院作了重要指示。

积极开展助医工程和助养活动。香港玛丽医院、香港大学外科学系韦霖教授一行6人,于2月17日、10月2日两次来院为孤儿进行唇腭裂手术25人次,成功率100%,康复率100%.全年共有18个单位、家庭助养孤儿44人,其中有20名孤儿受助入幼儿园、小学。太平洋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为全院110名职工无偿做人身意外保险,金额350万元,无偿为9名孤儿做综合保险金额35万元。使孤儿的养、治、教水平有所提高。为增强社会养老保险服务功能,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1月29日,开办颐和公寓,先后有21名自费老人入院安养。市编委同意福利院增加事业编制50名,全院有干部28名、职工71名、孤寡老人103名、孤弃儿童90名、特教班学生10名。达到了该院提出的“三个转变,四个能力”的工作目标(“三个转变”即从福利型向福利经营型、从封闭型向开放型、从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的转变;“四个能力”即具有开展老年人、伤残儿童、精神病人的医疗、护理康复工作能力,具有向社区康复辐射的能力,具有专业培训和科研的能力,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

市三个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落实社区服务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城镇社会福利体系,进一步推进全市的社区服务业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社区服务以街道为主体,居委会为依托,建立领导机构,完善服务体系。全市有4个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16个居委会建立了社区服务站。建立便民利民服务设施367个;社区商业服务街8个;老年人活动站28个;优抚服务站66个;社区志愿者超过万人次,全市社区服务业呈现强劲的发展势头。

(曾 涛)

【五保户供养】1997年,全市五保户有463人。其中实行乡镇统筹供养的乡镇有7个,供养人数365人,乡镇统筹金19万元;实行村提留供养的乡镇有1个,人数63人,村提留金额1.5万元;建立五保服务网络35个。全市有敬老院3个,其中收养床位45个,供养五保老人35人,集体供给金额12万元。市民政部门每个节日每人发补助金60元,每人每月物价补贴82元。五保户的医疗费和安葬费由政府负责,做到实报实销。

(曾 涛)

优 待 抚 恤

【国家抚恤】1997年,全市享受因公伤残抚恤人员342人,其中在职伤残人员328人,在乡伤残人员14人。按国家规定标准全年发给伤残抚恤金(保健金)及其他开支7.8万元。全市享受定期定量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共计316名,其中享受定期抚恤“三属”人员106名,享受定期补助人员210名,全年开支抚恤补助经费83万元。1997年度,市民政局按规定受理病故军人6 名、因公牺牲人民警察4名、病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153名,并按国家规定标准发给其家属一次性抚恤金共1418014元,其中海南省一级死亡人员106名,支付一次性抚恤金852726元,海口一级死亡人员53名,支付一次性抚恤金486320元,部队死亡人员6名,支付一次性抚恤金78968元。

【烈士褒扬】海口市有烈士纪念建筑物3处:李硕勋烈士纪念亭、海南解放纪念碑、金牛岭革命烈士陵园。李硕勋烈士纪念亭、金牛岭革命烈士陵园配备专人管理。三处烈士纪念建筑物已成为全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清明节期间,驻市部队、各单位组织广大官兵、干部职工、学校师生2万多人(次)到李硕勋烈士纪念亭、海口公园海南解放纪念碑、金牛岭革命烈士陵园开展纪念革命先烈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市公安局防暴支队干警陈少明经报海南省人民政府1997年10月24日审批追认为革命烈士。

【军属优待】根据《海口市军人优待实施办法》规定,市民政局从10月份开始向各区政府、市属各单位和驻市各部队单位发放1997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按家居城镇义务兵人年优待金360元发给其家属;家居农村义务兵按人年优待金300元发给各区、乡镇政府转发其家属。其中:城镇义务兵家属535户,发放优待金192600元,农村义务兵家属156户,发放优待金46800元,全市优待义务兵家属共691户,发放由市财政拨款的优待金共计239400元。为保证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达到当地乡镇上年度人均收入的100%,各乡镇政府还负责做好优待金的统筹。1997年,全市农村义务兵家属人年优待标准达2400元左右。为了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加强国防建设,鼓励军人的爱国热情和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4月,对1994年设立的现役军人军功奖的奖励对象、奖励标准进行调整,奖励对象由原来奖励海口籍现役军人扩大到驻海口市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奖励标准调整为:荣立一等功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二等功者,一次性奖励3000元;三等功者,一次性奖励调整为200元,还增设荣获“优秀士兵”称号者,一次性奖励50元。1997年度,海口籍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者共23人,荣获“优秀士兵”称号者136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共计11600元,驻市军警部队现役军人荣立二等功者共9人,荣立三等功者共566人,荣获“优秀士兵”称号者共1892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共计234800元。1997年,全市共计发放现役军人军功奖一次性奖励金合计支付246400元。

(李明智)

双拥活动

1月,海口市再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的目标。之后及时召开军警民主要领导联席会议,提出双拥工作要实现五个方面的突破:在争创思想上求突破,在争创标准上求突破,在争创特色上求突破,在创建文明示范工程上求突破,在行业拥军上求突破。领导带头,身先士卒,重要的双拥工作亲自布置安排,重要的双拥活动亲自带头参加。年内,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军地联席会共14次,研究解决双拥工作的重大问题。

结合香港回归、建军70周年两件大事和本市的特点,加大双拥国防教育力度,重点突出“四性四变”的教育手段,即:在国防教育中突出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实现由一般教育向重点教育转变;突出对象的层次性,实现由部分教育向全民教育转变;突出教育方式的灵活性,实现由单一说教向演讲、竞赛、讨论座谈、文艺演出、板报宣传等多种形式转变;突出组织的配套性,实现由警备区主抓向社会齐抓共管转变。全年开办“全民教育一堂课”10期。全市90%的科以上干部接受了国防教育。新创办6所少年军校,组织各种演讲25场次,国防知识竞赛6场次,歌咏比赛34场次。驻市军警部队组织近200个宣传队(组)上街道、下农村、深入工厂、学校进行国防教育,为中小学校派出校外辅导员1200余名,为地方各单位上国防知识、国防教育课累计300场次。

市委、市政府拨出双拥专款200万元支持部队菜篮子基地建设,改造营房营区,购置文体设施,扶持各区武装部开办以劳养武项目等。市军地两用人才培训中心,开设了电脑、电工、摩托车、家电维修等专业,为部队培训两用人才400名,安置转业干部92名,为63名随军家属安排了工作。新华区和驻区有关单位共拿出120万支持部队建设;振东区拨款80万元,土地10亩为区武装部解决办公和住房问题;筹集双拥经费10万余元,解决部队和优抚对象的实际问题,秀英区出资50万元,并安排18套住房帮助区武装部解决办公用房问题,拨出18.5万元为部队办实事。驻市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展行业拥军活动。“八一”节期间,市烟草专卖局、燕泰国际大酒店、国泰实业、恒泰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沱牌集团等16家企业、公司热情献爱心,慰问驻市军警部队,赠送电视机、图书、文体器材等大批慰问品。海南民源公司出资50万元支持武警一支队解决基建资金困难,苍东村无偿提供20亩土地为边防学校解决农副业生产用地。全年各区各行业支援部队建设资金累计达400余万元。驻市部队积极支援地方重点工程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先后出动官兵24970人次,车辆7500台次参加地方重点建设项目18项。积极参与市创建文明工程活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参加 “绿化工程”、 “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春蕾计划献爱心”活动。为驻地群众放映电影160场次,组织军民联欢110余次。组织学雷锋便民服务小组400多个,建立军警民联防小组23个,出动官兵2300人次参加治安巡逻和社会综合治理活动,配合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70余人。

全市共有共建点85个,其中80%的共建点分别被省、市、区评为先进单位。市领导和双拥办人员先后三次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帮助每个共建点确定共建主题、共建目标、共建方案,做到“六定”,即定单位、定主题、定标准、定计划、定人员、定责任,从而促进了全市共建点向高层次、高标准方向发展。广泛开展共建党支部活动,健全和落实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狠抓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支部在创文明、奔小康的道路上发挥了中坚作用。结合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开展创建一条街道、 一个工厂、一所学校、一个企业、一个村庄“五个一”文明示范工程。年内全市确定的38个精神文明示范点,绝大部分都是军民共建单位。

几年内先后制定出台11个双拥政策法规,振东区、新华区、秀英区结合本区实际,各自制订了双拥政策或措施,使双拥工作规范化向基层延伸。年内重点抓好《关于调整现役军人军功奖的决定》和《海口市烈军属、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优先的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据不完全统计,由于享受加分待遇,145名部队子女进入重点学校学习。教育部门免收部队子女择校费100多万元。随军转学的子女100%安排在部队驻地最近的学校就读。为6 户随军家属解决了住房。依据《海口市军人优待实施办法》和《海口市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等规定,帮助退伍军人和军烈属及其他优抚对象解决生活等实际困难,全市优抚对象生活水平全部达到了当地群众的中等以上生活水平,“三老” 人员的“三难”得到解决。义务兵优待标准达到本乡镇上年度人均纯收入水平,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全部安置就业。

(陈大春 张 芸)

退伍军人、军休干部安置

【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安置】年内,全市接收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176人,其中城镇退伍义务兵122人,占总数的70%,农村退伍义务兵27人,占15%,转业志愿兵27人,占15%.安置工作从4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共安置城镇退伍兵和转业志愿兵149人,完成年度安置任务。退伍安置工作主要抓了二项:一是城镇退伍兵和转业志愿兵安置;二是农村退伍兵就业。城镇退伍兵和转业志愿兵安置工作按照《海南省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和《海口市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规定,实行“从哪来,回哪去”和“政府行政安置,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农村退伍兵就业在“自我开发,就地消化”的前提下,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发使用,积极向省、市企事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部队企业推荐,招聘录用。同时拨出专项经费4.2万元,为农村27名退伍兵解决返乡初期在住房、生产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安心农村,勤劳致富。

(韩珍元)

【离退休军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 年内海口市军休所接收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12人,其中离休干部1人,退休干部11人。接收第四批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29人。总人数170人。5月,根据中组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7]政联字第3号文件,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增加离退休费。离退休干部根据职务不同每人每月增加110-176元不等。12月,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97]政干字第468号、第469号、第472号通知,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了生活补贴,特区津贴,离休干部的公勤费,离退休干部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增发了离退休干部的电话费等六项待遇,补发离退休干部工资总计30万元。老干部平均年增资4800元。根据民政部安置司、总政治部干部部[1997]政干发字第420号通知,离休干部随军遗属生活定补每人每月由原来的160元增加到团职500元,师职600元,军职700元。

在文化娱乐方面,市军休所门球队全年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种门球比赛数十次,取得了第二名、第四名、第六名的好成绩。5月,离休干部参加市老干部局组织的环岛旅游;6月,市军休所领导专程带领因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同志到琼海、兴隆、三亚等地游玩,让他们坐在轮椅上观看海南的名胜古迹;9月,又组织一批老同志到华东五市参观学习。全年投入娱乐旅游经费10万元。

为老同志解决住房电线老化问题,并进行房屋修缮,防水补漏,绿化庭院,共投入资金15万元。招待所、卫生所等生产经营全年收入50万元。

(赖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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