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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 --人口 婚姻 家庭 计划生育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6-30 00:00   来源:《海口年鉴1998》  

人 口

【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199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90个小区,11064户,调查期期末人口45709人,期初人口45227人。调查标准时点为1997年11月1日零时,调查时期是1996年11月1日至1997年10月31日。调查结果是海口市1997年人口出生率13.50‰,人口死亡率3.21‰,人口自然增长率10.29‰,分别比上年降低0.47、0.20、0.27个千分点。



从表1可看出,海口市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呈逐年下降态势,出生率由1990年四普时的20.32‰下降到1997年的13.5‰,平均每年下降0.97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每年下降0.87个千分点。这说明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行政区域划分看,新华区机关企业单位住宿人口较多,占全区人口六成以上,农村人口较少。人口出生率相对较低;而秀英区地处市郊,农村人口较多,人口出生率相对较高(附表2)。


【常住人口情况】根据“四普”规定,常住人口划分为四种:一是户口在本市人住本市;二是户口在外地,人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三是人住本市不满一年,但离开户口所在地一年以上的;四是人住本市,户口待定的。根据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和市公安局的人口迁移情况,推算海口市1997年底常住人口61.73万人(附表3)。

(陆宾林)

婚 姻

1997年全市共有4215对8430人申请结婚登记。经登记机关审查批准登记3995对7990人,占申请数的94.8%.其中振东区办理登记2129对4258人,新华区办理登记1064对2128人,秀英区办理登记766对1532人。在准予登记的7990人中,初婚7599人,占结婚总数的95.1%;再婚391人(男245人,女147人);复婚9对,占再婚人数的4.6%.全市受理离婚申请515对1030人,其中振东区254对508人,占申请数的49.3%,新华区214对428人,占申请数的41.6%,秀英区47对94人,占申请数的9.1%,经登记机关审查,批准离婚登记461对,占离婚申请总数的89.5%,与1996年相比增加7对。

市涉外婚姻登记处依照有关规定,为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或外籍华人、华侨与国内公民、内地公民与港澳同胞、大陆公民与台湾同胞之间办理结婚登记、复婚登记,为港澳台同胞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在“一转变两提高”专项整治活动中,市涉外婚姻登记处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对符合《婚姻法》规定,手续齐备的结婚申请,即发给结婚证,协议离婚登记的在30日内发给离婚证。全年共为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友人办理结婚登记512对1024人(复婚登记2对),其中涉港澳同胞66对,占总数的12.9%;涉台湾同胞377对,占总数的73.6%;涉华侨结婚13对,占总数的2.5%;涉外国人及外籍华人56对,占总数的11%.在512对1024人中,初婚874人,占总人数的85.4%,再婚150人。在512个国内公民中,男33人,占6.4%,女479人,占93.6%.涉台结婚登记数量是1996年的3倍多,涉港澳结婚登记比1996年减少6对。1997年受理涉港澳台离婚申请30宗,登记机关为符合离婚规定的28对当事人解除了夫妻关系。

坚持治理违法婚姻,制定了长期治理违法婚姻的工作计划,本年度补办结婚登记178对。6月、10月婚姻登记机关分别对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的两对当事人宣告其婚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从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本年度,全市共有42对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56对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未予批准,婚姻登记机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说明了不予登记的理由。登记机关根据婚姻登记档案向丢失《结婚证》的122位当事人出具了《夫妻关系证明书》;向丢失《离婚证》的23位当事人出具了《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1997年,全市建立结婚档案105卷4691册,离婚档案11卷489册。其中振东区建立结婚档案44卷2196册,离婚档案5卷233册;新华区建立结婚档案22卷1103册,离婚档案4卷199册;秀英区建立结婚档案18卷880册,离婚档案1卷29册;市民政局建立结婚档案21卷512册,离婚档案1卷28册。根据历年涉外档案记载,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出具婚姻证明117份,向公安、司法等部门提供情况并协助查阅档案30余次。

(李从军)

家 庭

市妇联与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等6家单位一起发出《关于深入持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联合通知》,推动全市家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为推进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于5月“国际家庭日”表彰市级“五好文明家庭”27户。各区、各单位也根据“联合通知”精神,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新华区妇联根据《关于共创联建滨海新村安全文明示范小区方案》的要求,在滨海新村居民中大力倡导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该村“三户”(五好文明户、遵纪守法户、计划生育户)已达到75%.区妇联举办“美在家庭”摄影展和3期烹调学习班。秀英区妇联与有关方面配合,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评选“三户”活动。振东区妇联组织基层妇代会利用基层文化室、妇女之家开展形式多样的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下半年,为贯彻全国省市妇联主席工作会议精神,市妇联总结滨海新村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作法和经验,借鉴上海、广州等地妇联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在“创”字上做文章,在“建”字上下功夫,从而使群众性的创建工作又有长足的进展:(1)、舆论宣传,营造气氛。各级妇女组织大张旗鼓地宣传活动的意义目的,宣传各类文明家庭典型。新华区妇联在居仁坊居委会举办“女性、家庭、奉献”宣传栏获得良好效应,并举办了别具特色的家庭文化角与家庭志愿者活动。(2)、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市妇联下基层抓新华区居仁坊、秀英区海秀乡新村两个点,从树立典型入手,从家庭与社会的结合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五好家庭创建活动。(3)、目标引导,创有方向。新华区妇联在居仁坊居委会以争创“十星级文明户”为目标带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4)、活动吸引,自主参与。各级妇女组织通过举办“趣味运动会”、“家庭卡拉OK比赛”、“家庭读书活动”,引导广大妇女与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使之成为吸引众多家庭成员参与创建活动的磁石。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发展和繁荣,推动了特区省会城市的家庭美德建设。

(邓子松)

计 划 生 育

【简述】1997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人口计划,扎扎实实地抓基层、打基础,认真开展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取得显著成绩。根据海口市统计局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1997年全市总人口为61.73万人,比上年末净增1.34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13.5‰,比上年下降0.47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10.29‰,比上年下降0.27个千分点,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被省委、省政府授予“199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达标市”称号,这是海口市自1992年以来,连续6年获此殊荣。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为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对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市委、市政府除了继续与3个区、市属8个职能部门签订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外,又增加与省、市直属16个单位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促使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大大地调动了各单位抓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促进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经过年终考核,新华区等18个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1997年度计划生育达标”单位;省工商管理局、省建设厅被评为“1997年度计划生育不达标”单位。

【落实纯女户节育措施】海口市近几年计划生育率偏低,计划外多孩,控制率偏高,其主要原因是二女户、纯女户没有落实节育措施。从1997年初开始,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一举突破落实二女户、纯女户节育措施。全市全年共完成落实纯女户节育措施475例。同时,大抓一孩放环,拉开生育间隔,使计划生育率从多年的80%左右徘徊,提高到88.11%的好成绩。秀英区措施得力,成绩显著,全年共完成纯女落实节育措施279例,全区30个村(居)委会有15个100%完成纯女户落实节育措施任务。振东区利用利益导向机制,对实行计划生育户优先提供资金、项目和技术服务,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全区共完成二女户、纯女户落实节育措施110例。新华区抓纯女户落实节育措施比例较大,完成数占当年应落实节育措施对象的92%.

【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贯彻全国城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单位负责,条条保证,以块为主,条块配合”的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管理工作。一是配备基层计生专职领导,充实计划生育队伍,做到有事必有人管。新华区在基层机构改革中,为全区53个居委会各配备1名计生专职副主任,专门抓计生工作。振东区、秀英区也相应落实了基层计生管理人员。二是消除计生管理死角。市计生局草拟了关于住宅小区生育管理六条规定,经市政府批转全市执行,较好地理顺了乡(镇)、街道办事处与住宅小区之间的关系,解决了多年来住宅小区计划生育没有人管的老大难问题。三是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化试点管理。全市共建立试点单位107个,比1996年增加41个,试点单位总人口61082人,比上年增加1833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1.81%,比上年提高3.54个百分点。开展试点工作,不仅能及时、准确掌握全市人口变动与计划生育情况,而且能准确地测评全市计生工作整体水平,为制订今后工作目标提供依据。6月,省计生局通过信息点人口变动情况检查,发现白龙乡人口出生严重漏统问题。经进一步抽查核实,漏统的主要原因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所致。市委、市政府抓住这个典型,召开现场会,通报批评,推动全市开展人口登记和计生建档工作,发动计生专干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人口婚育档案,不断完善乡(镇)、街道办事处“四册一卡”;村(居)委会“一卡、一表、一单”和区计生工作情况动态图表,逐步实现人口计划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在全市推广了振东区和平南街道办事处在基层管理上坚持经常调查核实,按分类归档服务,做到“四勤三清”,实行动态管理,初步完善了基层计生基础档案管理的经验,使各区在基层基础管理工作上有了借鉴,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和平南办事处还把计生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在开展创“十星”文明户活动中,把计划生育作为“十星”文明户的重要条件之一,有力地促进了计生工作在基层的深入开展,原国务委员、国家计生委主任彭佩云5月23日视察该办事处工作时,充分肯定了他们基层基础管理的经验。

【依法管理计划生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从紧从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制订“九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根据实际情况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办法》的通知。利用电视、广播、墙报、宣传车、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收到较好社会效果。组织开展以区和部分职能部门为单位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全年共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54人,处罚计划外生育单位8个,清理假准生证10个,制止计划外生育8人,处理持假证生育12人。

【计划生育宣传】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在1996年成功开办“人口与计划生育”广播栏目的基础上,又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人口、环境与健康”专题栏目,并在海口晚报上开办“人口与计划生育”栏目。通过这三个栏目系统地向广大市民宣传党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深受群众的欢迎。二是继续改造计划生育宣传环境。在全市主要街道、村庄路口设置标语口号牌匾2100块,编印散发宣传资料13.5万份,悬挂宣传横额60条,出宣传栏365期。三是利用新婚学校,开展婚前教育,向育龄夫妇传授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政策及孕期保健、避孕节育等知识,取得较好效果。据统计,3个区共举办新婚学习班26期,参加人数2731人次。四是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把宣传品送到各家各户,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滚动教育,使育龄妇女的生育观念得到了改变。

【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按照省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在3个区各抓1个乡(镇)级单位为计划生育“三结合”试点。3个区根据自己的实际,制订推行“三结合”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居)委会”试点活动,经验收已达到“合格村”标准的村(居)委会有44个,其中新华区24个,振东区12个,秀英区8个。把“三结合”工作和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结合起来,发动社会各界人士为贫困母亲捐款,共募捐资金34.25万元,实施救助项目2个,帮助10户贫困母亲发展经济,为贫困户提供资金,提供种苗、技术等服务,深受群众的好评。

(陈贤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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