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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管理 --环境资源保护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6-30 00:00   来源:《海口年鉴1998》  

【简述】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定量考核工作为基础,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坚持环境管理、环境法制建设、环境宣传教育和环境科学研究四支轮子一起转的环保方针,抓好全市环境规划、环境建设、环保执法与宣传教育以及环境科研和信息工作。

城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优良,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市公众环境意识特别是环境法制观念显著加强。

【环境质量状况】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异,优于国家一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浓度年日平均值为0.00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年日平均值为0.013毫克/立方米,大气总悬浮微粒(TSP)浓度年日平均值为0.072毫克/立方米。城市水环境质量较上年度有所提高,其中地面水控制监测点米铺水厂、永庄水厂等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水质14项监测指标均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地面水国家控制监测点儒房渡口(按渔业用水)、秀英工业水库(按工业用水)、海甸溪424医院断面(按景观娱乐用水)的全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监测统计结果,所测项目均达到相关功能用水标准,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声环境显著改善,全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值为58.2分贝,比上年下降3.4分贝;全市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级值为68.0分贝,比上年下降2.0分贝。

【环境污染控制】全市建成龙华、海秀、白龙、海甸、新港等5个烟尘控制区,有效控制总面积达33.64km2,全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为100%.全市环境噪声达标区建设有成效,建成2类功能区面积达到20.99km2,使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由1996年的17.95%上升为62.40%.全市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127.75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为936.28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比上年度略有提高。对全市33905辆在用汽车中的28968辆予以年检,年检达标率为83.98%;路检2823辆汽车,路检达标率为81.01%;汽车尾气平均达标率为82.50%,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炉渣2.2万吨、化肥废渣0.5万吨、其它废渣0.68万吨,全部予以综合利用。城市危险废物产出33吨,均为医院医疗废物,全部予以焚烧或卫生填埋。

【城市环境建设】全市建有一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海甸岛东部开发区污水处理站)和一座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美国工业村污水处理厂),建有海南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等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0余套,城市污水处理率仅为7.61%;海甸岛白沙门30万吨城市污水处理厂在建;1997年度全市排放工业废水1128万吨,排放生活废水4170万吨。全市拥有工业锅炉34台(套)计219蒸吨,集中供热率为46.58%.1997年度全市供燃气总量为5.40万吨,用气总人数达42.22万人。城市生活垃圾产出29万吨,全部进行卫生填埋处理。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为8.82%,其中,建有海口湾西海岸岸线保护区16.0km?、金牛岭地下水保护区(一级保护区)2.0km?、永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2.9km?、建有风景名胜区(点)五公祠0.667km?、海瑞墓0.005km?.

【城市环境管理】加强领导,建立良好环保运行机制。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与定量考核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强化领导机构,充实协调和组织力量,成立海口市“创建”工作委员会;形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作决策,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管理运行体系;建立环保工作汇报制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和公众环保表彰制度。环保投资指数连年呈上升趋势,1997年达到1.74%,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广泛宣传教育,全民共建环保模范城市。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作用,营造环保舆论氛围,充分利用3.12植树节、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和12.29生物多样性日等重大活动的有利时机,组织新闻单位配合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环岛生态考察夏令营和中国沿海开放城市“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科学论坛活动,获得优秀组织奖。开拓环保基础教育,培养具有强烈环境意识的跨世纪接班人。市环保、教育部门密切配合,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海口市环境保护教育行动纲要》,编制一套《环境保护常识》教材,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加强环保法制建设,推动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健康发展。坚决依法行政、综合治理城市环境污染;加强环保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管理队伍素质,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的城市环境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依法解决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从1997年7月份开始,出动大批机关干部,进行为期四个月的交通污染专项治理,基本上消除了市中心区柴油中巴车的黑烟污染,初步控制了其他机动车辆的废气污染;环保、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城管监察等有关部门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彻底消除机动车喇叭噪声污染。依法限期治理严重污染企业。根据科学监测和分析研究,把污染相对突出的海口糖厂、海口椰岛公司、欧化印染厂等三家工厂和海口保健院、海口中医院、海南安宁医院、海南中医院等四家医院列为重点污染源,对其废水污染实施限期治理,依法征收排污费。获得“全国环境法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杨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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