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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7-06 00:00   来源:《海口年鉴1997》  

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实施意见

〔1996年11月8日中共海口市委八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方针和重大措施,是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中共海南省委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对我省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作出了部署。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六中全会《决议》精神和省委二届五次会议精神,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加大工作力度,实现我市精神文明大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正确把握形势,明确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

(1)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今后15年,是加快我市现代化建设步伐,把海口建设成为具有热带风光、海滨特色、外向型、国际性城市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要抓住机遇,奋发进取,增创优势,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海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要在前进的道路上,面对新的矛盾,迎接新的挑战,克服新的困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这一切,既要求物质文明有一个大的发展,也要求精神文明有一个大的发展。必须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加强特区省会精神文明建设,关系到我市跨世纪宏伟蓝图的全面实现,关系到把什么样的海口带入新世纪,关系到坚持特区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塑造特区的良好形象。我们不能只抓物质文明不抓精神文明,也不能先抓物质文明后抓精神文明,更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作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我们一定要在把物质文明搞得更好的同时,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解决当前一系列紧迫问题,进一步开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2)正确分析我市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海口成为省会城市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日益被人们所掌握,人民群众对党的基本路线的信念更加坚定;干部群众对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认识更加深刻,对改革开放的承受能力日益增强;爱国主义教育深入人心,艰苦创业精神弘扬光大;社会风气日趋好转,社会道德水准不断提高;治理市容市貌成绩喜人,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日益密切;双拥工作不断深化,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增强;文化新闻、科技教育等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市民的素质明显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这些成就是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重要因素。

海口是大特区省会,是海南的门户。如同物质文明建设一样,海口在大特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应责无旁贷地发挥率先和示范作用。在特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精神生活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有的还较为严重。一些领域道德失范,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滋长问题,封建迷信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问题,假冒伪劣、欺压诈骗之类的社会公害问题,以及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问题,使党风、政风和民风受到很大的损害。面对这种形势,我们既要看到精神文明建设的成绩,又要看到存在的严重问题,从而深刻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自信心、责任感和紧迫感。

(3)切实贯彻《决议》提出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总的指导思想和要求,努力实施《决议》提出的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全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体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把海口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科教先进、政治民主、法制完备、人民富裕、社会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今后15年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总的目标是:要在全市干部群众中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努力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市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市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在全市创造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优质的服务,形成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遵循精神文明建设“要确定扎扎实实的内容,开展扎扎实实的工作”的思路,把长远目标同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切实抓好今后五年的工作。要从大局着眼,认真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中干部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一要坚持制止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树立密切联系群众、勤政务实、廉洁奉公的党风政风。二要坚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反对假冒伪劣、欺诈行为,大力培育爱岗尽责、方便群众、优质服务的敬业精神。三要坚持不懈地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四要坚决查处制造和传播文化垃圾的行为,大力提倡健康有益的文化生活,实现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的局面。五要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依法治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坚决治理不同程度存在的社会治安不好和脏乱差的问题,巩固和发展各种群众性创建活动的成果,力争成为海南经济大特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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