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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制 -- 审 判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8-25 00:00   来源:《海口年鉴1995》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人名单

院    长    吴邦海

副 院 长    郑志富  谢春和  何惠楠  王前生

【综述】1991年6月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法院正式挂牌办公。建院之初,市中级人民法院共设10个机构,即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庭、执行庭、研究室、办公室、政治处和监察室。1992年3月,设立经济纠纷调解中心;1993年.又先后设立税务审判庭、房地产审判庭、法警大队和法医技术室。现有15个机构。

1991年6月至1993年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房地产、税务、审判监督、执行等各类案件共1985件,审(执)结1753件,结案率为88.3%。199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97件,审结1209件,结案率为75.7%,其中一审案件707件。审结507件,结案率为71.7%;二审案件468心,宙结389件,结案率83.1%;审判监督案件87件,审结57件,结案率为65.5;冀吁塞件335件。已执行256件,执行聿为74.2%。

【刑事审判】 1994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56件,审结48件,结案率为85.7%;二审刑事案件67件。审结58件,结案率为86.6%。刑事审判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的方针,锋芒始终指向杀人、抢劫、重大盗窃、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流氓犯罪团伙和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海口中院全年召开宣判大会8次,参加群众1.83万人次,宣判罪犯69人,执行死刑43人。对办案中发现的一些单位存在的管理和制度上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促其加强管理,预防和减少犯罪。

【民事审判】全年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72件,审结129件,结案率为75%;=审民事案件207件,审结167件,结案率80.7%。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重点是抓好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案件的审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房屋、宅基地及债务纠纷案件。

【经济审判】全年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372件,标的额人民币96747.l万元,美元1372.29万元,港币89.09万元,审结238件,标的额折合人民币76465.01万元,结案率为63. 4%;二审经济纠纷案件162件,审结140件。结案率为12.4亿元,审结114件,标的额人民币10.84亿元,结案率为65.9%。

在经济审判中。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及三资企业的经济纠纷案件30件,审理股票、期货、企业承包、联营合同纠纷等新类型案件153件。坚持依法从严惩处严重经济犯罪的方针,把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诈骗等经济犯罪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重点,年内受理这类经济犯罪案28件43人,审结23件17人。

【执行工作】 1994年,受理执行案件335件,标的额人民币38600万元,已执行256件.执行标的额人民币24696.58万元。执结率为76.4%。在执行工作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法,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合作,对症下药,适当采取强制措施,取得显著的成绩。

【告诉申诉】 全年处理群众来信497件,接待群众来访562人次;共立一审民事、经济案437件,其中民事案件立案198件,经济案件239件;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87件(1993年旧存25件,1994年新收62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事案件31件,经济案件44件,行政案件7件;共审结357件,其中刑事案件4件,民事案件22件,经济案件26件,行政案件5件,强化了自身监督机制,保证了办案质量,密切了人民群众的联系。

【行政审判】全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0件,审结7件,结案率为70%;二审行政案件15件,审结13件,结案率为86.7%。有效地监督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傅向东)

【海事审判】海口海事法院为省直副厅级建制的专门法院,设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研究室、办公室和执行组。海事法院院长施文、副院长金兆华、曹树忠。

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树立服务意识,变以往的“坐堂等案”为主动找案,送法上门;对案件多发地的主要港口和企业采取由各业务庭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领导带头,经常主动走访、调查。并定任务、定指标,落实到庭、落实到人,努力提高办案效率。1994年,共审理各类海事、海商案件137宗,其中1993年结转11宗,当年新收126宗。在新收案件中,海事案件10宗、海商案件116宗,其中,涉外、涉港台案件26宗,占受案总数的20.6%。诉讼标的额达3.3亿元人民币,受理案件比上年增长103%。全年共审结案件121宗,结案率为87.6%。比上年提高了2.4%;结案标的额达2.6亿元人民币。此外,全年受理执行案件33宗。申请执行标的额2645.64万元人民币;已结执行案16宗,执行标的额2098.45万元人民币。

海口海事法院在洋浦和三亚设立派出法庭,同时还从海事审判专业技术性和涉外性强的特点出发,以严格把关、精挑细选、保证质量、宁缺毋滥为原则,充实了审判力量。现有审判业务人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获法学硕士学位的有5人、获法学学士学位的有7人;45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占80%。注重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制定了诸如“不许给本院受理案件的当事人介绍律师”、“不许单独接见当事人”和“绝对禁止办案人与当事八同行、同住、同吃”等一系列严明的审判纪律和制度。注重发挥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的表率作用。在办案中,当事人多次授予本院“秉公执法”、“清正廉明、值得信赖”等奖旗奖匾。并且重视锻炼和培养干警队伍,实行了干部岗位定期轮换制和各庭、室不设副职等改革举措。

(冯明岗)

【队伍建设】中级人民法院人员编制为165人。成立时,共有干警51人,至今已从全国16个省、市、区调入33名审判业务骨干,其他人员也逐年增加。共有干警131人,其中审判人员101人(审判员、助审员60人,书记员41人),党务、行政人员30人。

【案例举要】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建国以来全国最大的贪污案——薛根和等人贪污案。该案案情复杂,涉及8名被告,犯罪主体难以认定。但市中级人民法院仅用73天就审结了该案。主犯薛根和等5名案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其他3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法院评价此案“办得很成功,搞得很细、很扎实,适用法律也很准确,使省高院全案维持,最高法院全案核准,及时合法地审结了案件,保证了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的准时召开,有力地配合了全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为此专门题词:“运用法律武器,严惩经济犯罪。”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成功地审理了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原海南省计划厅厅长姜巍受贿案;原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证券委副主任李善有受贿、诬告陷害案;原海南省建设银行行长唐菊秋受贿案和海南省建省以来最大的诈骗案于明军诈骗案。

(傅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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