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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 财政税务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09-08-25 00:00   来源:《海口年鉴1995》  

财  政

【简述】 按原口径计算,1994年财政收入161196万元,比1993年增长2.1%,比建省前的1987年翻4番多(1987年市财政收入为6531万元)。建省7年,市财政收入累计488234万元,年均增长58.1%。1994年财政支出89713万元,比1993年下降2.5%,比1987年的4815万元增长17.6倍。1987年至1994年财政支出累计209933万元,年均增长率为51.8%。按分税制体制划分,1994年,市地方财政收入130159万元;省补助收入41085万元(含税收返还收入34736万元,一次性及专款补助1281万元,专项拨补5044万元,调整收入任务增加2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16万元;上年结余1676万元。财政支出89713万元,上解省支出77049万元(含体制上解75592万元,海关缉私上解285万元,专项上解11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1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6158万元(其中:结转结余6128万元,净结余30万元)。财政收支相抵后,基本上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财税体制改革】 建省前后,根据“分灶吃饭”的预算原则,海口市执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总额分成、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1990年,省财政税务厅对海口市实行“划分税种、核定基数、收支挂钩、比例分成、一定三年”体制改革。1994年,海口市开始实行分税制新体制。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中,海口市把改革重点放在进一步完善区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并与市财政体制改革相适应,使区财政管理体制逐步从包干体制转变成为分税制新体制。

【帮助企业转换经营机制】 1994年,市财政部门针对企业生产水平低、技术落后、管理不善的情况,认真贯彻<关于转换国营企业经营机制条例),加强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帮助企业清理库存产品,解决潜亏,制订产品入库制度、报废制度以及原材料保购计划等,协助企业整章建制,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基础工作管理,组织企业财务人员“两则两制”学习,根据利税分流原则,完善企业承包机制,实行“利润包干、逐年递增、减亏不补、超收全留”承包方法,允许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成用于新产品开发、试制费用,促进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开展税收、财务大检查】 1994年,市财税大检查范围继续扩大,全市共查出有违纪问题的企业和单位2431个,各项违纪金额20121万元,应入库金额20121万元,已入库金额14784万元,入库率为73.48%。全市应自查企业和单位6606户,全部进行了自查,查出违纪户708户,违纪金额1882万元,应入库金额全部入库。重点检查户增加到3369户,检查面为51%,查出违纪问题2431户,违纪金额18239万元,应入库金额18239万元,已追缴入库金额12902万元,入库率为70.74%。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1991年,市财政局内设国有资产管理科,专司国有资产理。1994年,继续加强产权登记工作,全市共有163家企业参加了产权登记年检。登记统计结果,资产总额有642875万元,负债总额有50116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1707万元,其中国家所有者权益为140830万元。年内,颁发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继续做好清产核资工作。全市157家企业清查值为449547万元,比帐面值增加399万元,负债清查值为387253万元,比帐面增加76万元,所有者权益清查值为60218万元,比帐面值减少1677万元;重估结果,固定资产原值重估后为36598万元,比重估前增加10676万元,增幅为41.19%;固定资产净值重估后25173万元,比重估前增加7511万元,增幅为42.53%。

【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1994年,市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入35782万元,比1987年的3893万元增长9.2倍,建省7年累计9亿多元,平均每年以37.3%的速度增长。市预算外资金遵照“专户储存、专款使用、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统一原则,按《海口市预算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年内制订和颁布了《海口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增加农业资金投入】 1994年,全市对农业方面的总投入4661万元,比1987年的162万元增长23倍,主要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如罗牛山3万头商品猪场、20万只蛋鸡场、400头乳牛场以及郊区菜田的整治和扩建。建省7年,海口市累计总投入近2亿元,平均每年以60.6%的速度增长。

【大力支持市政建设】 1994年,全市城市维护建设资金71942万元,比1987年的1544万元增长46.6倍。其中: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费17266万元,城市公用事业建设及维护费35887万元,城市住宅建设及维护费18709万元,主要用于道路扩建、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城市污水处理等方面。建省7年,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累计204109万元,平均每年以101%的速度增长。

【会计事务管理】 1988年,会计人员上岗培训1800人,1993年参加新会计制度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1988年技术职务评选人数583人。1992年至1994年全国会计技术职务考试合格人数441人,其中:会计员206人,助理会计师169人,会计师65人。

【国债的发放和兑付工作】 1994年全市国债销售采取以旧换新、柜台销售以及银行代销等方式进行,共推销国债2800万元,完成分配任务的107.7%。其中:市财政证券公司完成以旧换新二年期国债券980万元,柜台销售680万元。兑付国库券110万元,兑付特种公债53万元。

(孙 芬)

税   务

【机构分设】 1994年,适应国家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需要,海口市税务局进行国、地两套税务机构分设,成立海口市国家税务局,负责中央预算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的组织工作,海口市的地方预算固定收入直接由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局负责办理。全年工商税收收入完成198243万元,其中中央收入60686万元,地方收入137557万元,均比上年有所增加。

【简并税种,简化税制】 从1994年1月1日起,海口市与全国一样,在税种上以增值税改革为主,同时取消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税种,合并重复设置的税种,开征确有必要的税种。工商税制中的税种由32个调整为19个,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专项调节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税、遗产税、土地增值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房产税、屠宰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款滞纳金补税罚款收入等,税制结构趋于合理。

【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从1994年1月1日起,海口市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取代财政包干体制。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海南省与海口市的收入。省固定收入包括:同中央分成部分的证券交易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省级管理的国有资产的权益以及属省的各项财政收入;市固定收入包括:市级管理的国有资产的收益,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房产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和赠予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属市的各项收入等;省与市共享收入包括:同中央分成部分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共享收入比例、税收返还数额及配套改革政策措施在琼府(1994)43号文件中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税收征管制度改革】 从1993年6月起,海口市税务局在全国率先推行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初步建立起税务机关运用电脑依法征税,纳税人主动上门申报纳税,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司法机关依法办理违法案件的税收征管新体制。1994年,市税务部门进一步推出“按行业分项管理”(省地税征管局)、“分片分项管理”(市国税局)税收征收新措施。“行业”就是按经济所属类别划分;“分片”就是以税务所为基点,把每个税务所划分成若干个小组,按地辖实行分片包干,使指标落实到所、责任到人;“分项”就是对所辖片税务事项进行征收管理,着重检查:该片企业是否都进行了税务登记,堵塞漏管户;该片业户是否都依时申报纳税,未申报的及时催促中报;该片业户是否有虚假代开发票现象,及时发现偷税行为,堵塞偷漏税。在实施上述征管方式改革的同时,市税务部门还进一步加强了纳税档案的管理工作,对纳税档案资料重新造册登记,并补充业户的各项纳税资料,使资料工作做到“及时性、完整性、连续性”,保证全面掌握所辖纳税户的纳税情况。

【强化税收管理】 年内采取五项措施,强化税收管理。1、开展扪·击假发票专项活动。6月,市税务部门联合公检法等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发票专项活动,抓获贩卖假发票犯罪分子32人,没收假普通发票112本,假专用发票9本,破获印制假发票地下印刷厂1家。2、加强税务稽查。2—4月,市税务部门共检查264户企业,发现有违纪现象186户,偷、漏各种税金额6509万元,作出予以补交、罚款等处理。lO月16日至12月15日,市国税稽查分局共检查企业192户,查补各项税款3313,9万元,已入库2298.53万元,入库率69.36%。3、加强个体税收管理。针对个体税负偏低,出现漏管等现象,税务部门采取先抓漏管户,后调整双定定额,并采取按行业、分片分项管理和查、补、定、管相结合做法(即查漏管、补税款、定额定款、建立资料档案)堵塞偷漏税。10月1日至11月1S日,省地税征收局清查出漏管户393户,其中94户补办了理税登记并补交税款。10月1日至12月20日,市国税局共清查个体、私营业户漏管户1237户,占正常纳税户的20.7%,同时,还对5119户双定户调整税负,调增月税额9l万元,较原税额增长41.5%。1~9月,个体、集贸市场税收分别为6955万元和84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4.7%和290.3%,增收2975万元和6293万元,10~12月完成1081万元(增值税部分)。4、加大清理欠税力度。1~6月,稽查大队查补及清理旧欠税款3978万元;1~9月,共征收滞纳金罚款收入532万元,比上年同期收入46万元增长10.6倍。10~11月,省地税征收局清理旧欠企业106户,税款941万元入库。10~12月,市国税局共催缴欠税3117万元,其中,轮胎厂历年欠税1050万元已全部清缴入库。5、加强出口产品退税审核。根据琼国税发(1994)第087号文和琼财税函(1994)进字第108号文精神,市国税局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出口货物税收大检查活动,全年出口退税金额58000万元,发现骗税16宗,税额110138585.23元,其中:已办退税1650758.29元,追回税额878533.91元,还未追回税额772224.32元;未办理退税额9363099.94元。

(陈海燕 郑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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