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启悦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长滨路改建工程绿化初步设计审查的函》(启悦函[2018]18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设计文本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尚未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初步设计深度规范要求,应补充风景园林设计资质、绿化总平面图及图纸签章等内容。
二、部分图纸内容不符合规范要求。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标明道路桩号、各绿化带宽度等;各图纸中应标明植物名称及数量;苗木表中的“椰汁树”名称有误及图纸比例有误,请核实。等等。
三、建议两侧机非绿化带根据需要合理配备浇灌系统。
四、缺工程概算书。
请贵公司要求设计单位严格按以上意见细化完善设计文件及补充编制概算书后重报。
此复。
海口市园林管理局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李伟龙,联系电话:6872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