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各相关航运企业:
为做好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的通知》(交水明电【2020】294号)转发你们,请各港口、航运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南(第四版)》的通知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做好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的通知》(交水明电【2020】294号)转发你们,请各港口、航运企业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指南(第四版)》的通知
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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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关于转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