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17808-1/2016-37516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6年11月12日
名  称: 关于调整滨海新村路交通组织的通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调整滨海新村路交通组织的通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滨海新村路交通组织的通告

备案登记号:QHK-2016-40010

为了缓解滨海新村路交通拥堵,提高滨海新村路及周边路网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11月14日起对滨海新村路实施机动车单向交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滨海新村路为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二、机动车驾驶人途经滨海新村路时,请自觉按照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交警指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24小时咨询电话:0898-66796624。

特此通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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