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消防安全“三步走”
海口出台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家公安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精神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海口市政府今天下发了《海口市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农村消防安全保障问题做出部署。
据介绍,下一步海口农村消防工作的重点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编制并实施乡镇消防规划,加强乡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以社区消防服务站为模式,发展建立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提高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部署分3步走:2004年1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区、乡镇、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把消防规划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完成乡镇消防规划编制;在乡镇党委、政府所在地建立1个乡镇消防服务站,配备有关装备,具体开展乡镇消防工作。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进一步把农村消防宣传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以及中小学素质教育、创建文明村镇等活动,提高群众识灾防灾救灾能力;在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村庄,分别率先建立专职消防队、农村消防服务站;实施消防规划。2007年后,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继续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逐年投入资金,不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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