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哪些情形下可以注销居住权登记?
已经登记的居住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居住权注销登记:
(一)居住权人死亡的;
(二)约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的;
(三)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
(四)居住权合同解除的;
(五)因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灭失或被征收;
(六)房屋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导致居住权消灭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居住权消灭的;
(八)居住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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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登记的居住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居住权注销登记:
(一)居住权人死亡的;
(二)约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的;
(三)居住权人放弃权利的;
(四)居住权合同解除的;
(五)因设立居住权的不动产灭失或被征收;
(六)房屋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导致居住权消灭的;
(七)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居住权消灭的;
(八)居住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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