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为什么要进行修订?
《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1997年1月施行以来,经过2010年修订、2012年修正两次修改,在规范市政设施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条例》已不能适应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发展需要:一是部分上位法已修改或者废止,一些规定已与上位法不一致;二是机构改革导致部门职能调整,管理体制发生转变,一些单位和职责的表述已不准确;三是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规范,如市政设施管理仍存在规划计划统筹不到位、管理协调联动不足、道路开挖无序恢复不力、审批监管执法脱节、各类市政管线混乱、车辆占道停放无序等一些问题。为加强市政设施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安全有序高效运行,推进新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因此,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订。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