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如何申请?
答:根据省最新文件要求,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请认定工作授权我市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18家)。参保人员申请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认定,认定通过后即时享受待遇。
我市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18家):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南省肿瘤医院、海南省第五人民医院、海南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海南省中医院、海口市中医医院、海南省安宁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八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海南省地质医院、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武警海南省总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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