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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的后续运营

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运营或通过承包运营、租赁运营、入股市场经营主体等多种方式开展运营。

(1)规范运营协议内容。经营性资产运营协议条款中须明确经营责任、经济效益、帮扶机制、退出机制等内容,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在村内信息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村委会干部负责经营性资产运营的,可在项目实现盈利的前提下按照同工同酬领取一定报酬,相关报酬计入运营成本。

(2)加强项目资产管理。经营性资产运营过程中,资产所有者和乡镇政府要加强对运营项目的跟踪监测,发现风险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和运营效益。

(3)择优选择运营主体。对于采取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运营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协议到期后,应当重新选择运营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原运营者,避免资产闲置浪费。

(4)创新项目资产管理模式。鼓励以乡镇为单位,统筹整合各村的经营性资产统一委托实力强、信誉好和财务管理规范的公司进行运营,提升项目资产的抵御风险能力和运营效益,受托方可按收益的一定比例作为运营费用。

(5)合理使用到期股金。对入股经营主体的资金,合作协议到期后,应依法回收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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