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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现在的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是什么?

23.外国人来华,现在的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是什么?

(一)1.入境“四类(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人员管理。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确诊病例经过治疗后符合出院标准的,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并于第2周和第4周到医院随访、复诊。疑似病例进行单人单间隔离治疗,连续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且发病7天后新冠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和IgG抗体仍为阴性可排除疑似病例诊断。有疫苗接种史者,血清学IgM和IgG不作为排除指标,在发病7天后增加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仍为阴性可排除。密切接触者实施入境后14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二)2.入境非“四类”人员管理。

对入境的非“四类”人员,如经医疗卫生机构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的,及时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病程进展。入境人员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在隔离医学期间的第1、4、7和14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标本应采集鼻咽拭子,其中第14天核酸检测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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