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7-37℃ 天气现象:多云间晴 风向风速:南到西南风3-4级

《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何时开始实施?

  答:海口市在2015年7月15日发布了《海口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5号)第二十一条“制定机关应当确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不超过5年。名称冠以“暂行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有效期满后拟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由负责起草或实施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并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修改意见的规定“及《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预警的通知》要求,2020年3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成立领导小组,修订了《办法》,2020年11月27日由海口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