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杨小明就“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答记者问
6月24日,“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会上,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杨小明就“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答记者问。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实施意见》统筹生产降碳、低碳建筑、绿色生活、生态治理等多维度工作。请问生态环境部门将如何立足职能,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碳减排工作,促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杨小明: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们坚持以系统理念,推进全域的绿色低碳建设,立足生态环境监管主责主业,打通降碳治污、生态提质和绿色发展的协同链条。
一是健全协同管控体系,把工业节能降碳、园区循环化改造、交通降碳减污等任务,与大气、水、固废、噪声污染治理工作统筹部署、一体推进。例如我们在建设“低碳岛”的过程中,一方面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另一方面统筹强化燃油车的达标排放监管,加快淘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降碳与减污协同增效。
二是强化全域系统治理,聚焦“园区产业、城乡建筑、城市生活”等重点领域。一方面紧盯工业端废气、废液、废渣循环利用和节能减排,严控企业新增的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另一方面统筹城市面源污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自然生态修复,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的巩固,推进滨海城市开发建设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海南是海洋大省,有13个沿海市县,滨海城市的建设、海洋产业的发展、海岸带的保护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近年来,我们以海口、三亚等地美丽城市建设为引领,统筹推进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建设,协同推进海洋产业绿色转型和海岸带的保护修复,一体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同步建设,实现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协同提质。
三是完善监管全过程闭环,依托生态环境信息化监管平台,整合碳综合管理、固废处置、污染源监测、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的数据,建立常态化督查、动态化监管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与各有关部门一道,压实各属地、各行业主体责任,确保绿色低碳发展的各项任务落地落细,最终实现生态效益、低碳效益、发展效益的有机统一。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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