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3-34℃ 天气现象:多云,午后有雷阵雨 风向风速:东到东南风3-4级

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办事指引

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办事指引

(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一、适用普通注销(一般注销)程序的情形

(一)章程或者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但通过修

改章程或者协议约定而存续的除外;

(二)经营期限届满未延期的;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

(四)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五)经法定程序作出决议解散的;

(六)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告

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前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

清算组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四十五日。

三、申请普通注销(一般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注销前依法应当清算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在线上通过“海南e登记”网站(https://e-register.amr.hainan.gov.cn/ICPSP/index.action)或者在线下通过窗口向登记机关申请普通注销(一般注销)。

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依法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

四、普通注销(一般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