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对信用等级为A/D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奖惩措施?
根据《办法》规定,对信用等级为 A(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在有关评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予以加分;在有关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时优先考虑或者推荐;鼓励建设单位实施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时给予加分,鼓励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优先考虑等奖励措施。
对信用等级为 D(差)的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实施重点监督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在有关评优或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予以减分;在市级纸媒、行业权威报刊或者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网络媒体信息平台予以曝光;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等惩戒措施。
[录入者: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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