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度:27-39℃ 天气现象:多云间晴,局地午后雷阵雨 风向风速:南到西南风3-4级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4-01-02 09: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

成文日期:2023-12-21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4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3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0日至17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三、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五、6月8日至10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9日。

六、9月15日至17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18日。

七、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4日。

八、12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2月16日。

各地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3年12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海口市信息中心规划设计并技术实现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5613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68710000 政府咨询投诉电话: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琼ICP备1700528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09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