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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才能启动灾害预警响应?@海南人 这里有答案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1-01-13 15:28   来源:海口网  

  海口网1月12日消息 1月11日20时海南省减灾办启动寒冷预警响应,针对市民询问预警启动的条件是什么,为何不分级?为此,省应急管理厅减灾专家就修订印发的《海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里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据介绍,寒冷预警响应是自然灾害预警响应的一种类型,按照《海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预警顾名思义,就是灾害可能会发生时的预警,需要大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根据《预案》,省气象局、省水务厅、省自规厅、省地震局、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及时向省减灾办(省应急管理厅)通报自然灾害预测预警预报信息。省减灾办根据这些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等情况,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灾害灾情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就可以发出灾害预警响应了。

  采取的准备措施中,除了预警,还有提前调拨或预置救灾物资,派出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视情启动与交通运输、铁路及驻琼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联动机制等。

  灾害预警响应时,灾害还没有发生,一旦灾害发生,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启动不同等级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如有以下情况之一:“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7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350户以上,5000间或1500户以下”“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全省农业人口10%以上,15%以下;或40万人以上,65万人以下”“全省已有3个以上市县启动Ⅳ级以上响应”,就可以启动海南省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

  《预案》还详细规定了各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响应等级调整、响应终止等内容。专家介绍,预警响应如果不发展为应急响应,在灾害风险降低后,可以终止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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