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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海口市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89号提案答复的函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2-09-20 16:55   来源: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市农工党:

贵党《关于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建议》(第389号)收悉。非常感谢贵党对我市秸秆禁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于3月26日建成秸秆禁烧监控平台37个监控点位并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接入省社管平台,监控在线率达到100%,覆盖面积1748.98平方公里,目前监控平台已具备热成像、告警等功能,能满足日常监管需求,已施行常态的秸秆等农村废弃物燃烧违法行为的监控。自平台建成投入常态监管以来,共预警处置秸秆焚烧问题611宗,处置率100%,4月1日至12日受新冠疫情影响,告警问题以教育防控为主,4月13日至今我局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告警问题281宗,立案处罚281宗,罚款14.9万元,处罚率100%。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治,秸秆禁烧平台预警从4月份602个降至5月份9个,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制。督促辖区、镇(街)、村(居)、自然村、农户层层签订秸秆禁烧防控责任书和保证书、承诺书,按照“全面覆盖、网格清晰”等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包片、包点、责任到人的监管责任制,以行政村(居)为单位划分监管网格,督导各镇(街)建立网格化常态巡查队伍,防控责任人员名单信息在系统中录入,压实属地政府防控处置和执法责任,做到防控责任到人、处置责任到人,确保秸秆禁烧监管工作细化到田、责任到人。今年上半年,已与全市行政村和自然村完成责任书签订,共签订责任书3234份;与全市农户完成承诺书签订,共签订承诺书12.4701万份。

(二)依托秸秆禁烧监控平台实施线上监管。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运用现有通讯塔基站资源安装37个高位远程视频监控,应用视频智能识别技术在海口市农耕地集中区域和综合行政执法涉及的重点监管区域,实施24小时昼夜监控,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派发网格防控责任人处置。为提升系统监管效能,我局制定印发了《海口市秸秆禁烧常态化监管工作规程》和《海口市秸秆禁烧防控和执法工作指引》,组织各执法分局、大队,镇(街)分管领导和镇(街)执法中队召开专题会进行工作部署和培训,会同技术团队研究解决系统平台漏报、误报问题,提升告警准确率,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压实各镇(街)属地执法责任,明确秸秆焚烧问题处置执法工作标准和流程,要求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次日将执法情况和相关执法文书录入行政执法系统,未能及时作出处罚决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上报系统。现场找不到当事人的,压实村(居)、自然村的属地责任,属于在农户庭院或其使用权属用地范围内焚烧垃圾或秸秆的对土地权属人进行处罚,属于在公共区域范围的,追溯问题发生地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责任和镇(街)、村(居)的监管责任。运用“执法+媒体”的方式对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确保焚烧秸秆和垃圾的案件做到应罚尽罚。今年上半年秸秆禁烧平台预警611宗,核实真实火点281宗,立案处罚281宗,罚款14.9万元,处罚率100%。

(四)强化宣传,正面引导。各区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覆盖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广播、村庄广播、横幅、海报、短信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抖音等新媒体方式宣传入村入户,定期深入自然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秸秆焚烧对处罚政策及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村民“不能烧”“不敢烧”环保意识,从源头上引导村民规范处置秸秆和垃圾。今年上半年,我局制作并在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上播放宣传片,通过短信群推宣传方式共推发手机用户312.151万个,基本覆盖海口市常住人口。

(五)健全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建立督查问责和分级通报工作机制,对秸秆禁烧工作组织防控不力、宣传发动不力、发现和处置不及时、执法不到位的问题,第一次发现问题组织属地防控人员、执法人员和中队长进行业务培训;第二次发现问题组织镇(街)分管领导进行业务培训,向存在问题的执法分局及镇(街)发督办通知;第三次发现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组织存在问题的执法分局分管领导、镇(街)分管领导、大队长、中队长进行培训,同时将相关镇(街)、村(居)列入重点督办区域,并进行公开通报;组织市级督查组每天到实地进行督查检查;公开通报后仍存在问题的,约谈分局和镇(街)主要领导,并将情况向各区政府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问题依法依规移交问责。今年4月中旬,按照省社管平台考评结果,我局召集对秸秆焚烧防控、处置及执法不力的21个镇进行了约谈。

三、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常态管控。结合我市实际,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充分运用“人防+技防”的防控模式,不断加强露天焚烧农林废弃物的管控力度,做到“无火点、无冒烟、无烧痕”。

(二)强化普法宣传。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采用村广播站播放、村公示栏红黑榜、宣传告示、设置便民服务点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提高市民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禁烧氛围。

(三)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农林废弃物行为,对平台预警、巡查发现的焚烧行为依法立案顶格处罚,运用“媒体+执法”和村公示栏红黑榜适时曝光执法案例,形成震慑效果,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实现全面禁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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