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财政局关于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45号建议协办情况的函
更新时间:2026-06-10 10:05
来源:海口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谢昭辉代表提出《关于落实推进三部委、海南省发改委关于零碳园区建设的建议》(第45号)收悉。我局已认真研究,现将协办情况函复如下:
零碳园区建设对于推动园区能源结构清洁化转型、促进产业结构绿色化升级,进而助力海口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持续强化园区重点项目资金保障,积极支持园区建设与发展。“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高新区、综保区、江东新区三个自贸港重点园区各类资金共计519.04亿元,其中:高新区69.32亿元、综保区66.55亿元,江东新区383.17亿元。并且,在高新区新一轮体制调整中,市财政部门已调增其财政补助基数,2025—2027年固定补助分别调增至5亿元、6亿元、7亿元,用于体制改革方案中提及的各项事权,高新区可从中统筹安排碳园区建设所需经费。此外,各园区还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补助资金,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共同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我局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全市零碳园区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
海口市财政局
2026年5月19日













琼公网安备4601000200000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