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 41 号建议答复的函
更新时间:2026-01-19 16:16
来源: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苏关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充分开发政府储备地的建议》(第 41 号)收悉。现将意见函告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2013 年我市开展了战略大收储工作,因部分土地存在征收补偿或权属争议等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农转用手续,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等,不符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政府储备地入库标准,未纳入政府储备地。建议提及丘海大道延长线西侧 2000 余亩土地属于战略大收储时期征收土地。经查,因金盛达建材商城项目建设需要,于 2016 年完成涉及项目部分土地收储和供应工作,剩余土地不符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的收储标准。下步将统筹城市发展、产业布局情况推进土地盘活利用。
二、根据省市储备土地管理要求,结合海口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城市发展规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指标等政策实际情况,我局每年均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土地出让计划,定期摸排梳理全市储备土地资源情况,开展土地挖潜整合工作,保障各类项目用地需求。
三、为推动土地资源有效开发,我局积极创新、多管齐下开展土地推介工作。一是通过“土地超市+项目投资”招商推介会和小型座谈会,与企业面对面交流,重点推介我市优质地块,实现高效招商。二是充分利用平台资源,以省资规厅搭建的“土地超市”平台和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的“优质地块品鉴”专栏为主要宣传渠道,动态线上推介我市优质地块信息,实现了土地推介常态化,让潜在投资者能够随时随地获取最新土地资讯。三是在推介中采取了无人机全景航拍技术,打造了“手机云看地”的全新体验,有效提升推介效果。
此复。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日
(同意对外公开;邢女士;联系电话:6872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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