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95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芳代表:
您《关于进一步完善对流动摊贩管理的建议》(第195号)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城市管理理念,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在海南自贸港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巩固“双创”来之不易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容秩序管理水平,今年,结合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口市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问题分类处置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多措并举开展流动摊贩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分步扎实推进,引导公众参与。按照“点、线、面”分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围绕城市主次干道红绿灯路口、主次干道两侧和背街小巷区域分时段突出整治重点。以“疏堵结合、方便群众、合理布局”的管理原则,充分发挥镇(街道)、社区组织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农贸市场、商超、夜市经营主体、各类店商和市民共同参与流动摊点规范管理。二是引导摊贩入市入店经营。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多次走访调研,摸清我市市场空缺底数和摊贩底数,并对经营群体分类疏导,引导入店入市规范经营,以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影响市容环境、不影响居民生活、不影响卫生安全的原则设置疏导点 ,逐步取缔流动摊点。三是开展普法宣传。通过网络平台、流动宣传车、执法人员现场教育等渠道,大范围宣传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政策,引导摊贩进行信息登记。四是联合执法。积极联动交警、公安、属地镇(街道)开展联合行动,在主城区同步开展,重拳打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行为。五是坚持督查督办。今年以来由市局牵头,组织每日由1名分局领导带1名大队领导对各镇(街道)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点位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二、工作成效
我局会同市文明办、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对秀英区长流镇、龙华区城西镇、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和美兰区白龙街道办流动摊贩登记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座谈。8月,为进一步解决流动摊贩不进市场的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文明办、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先后到秀英区长流镇长流农贸市场,龙华区海垦街道办水英双拥农贸市场,琼山区凤翔街道办凤翔农贸市场、府城街道办金花农贸市场和国兴街道办金鹿农贸市场,美兰区白龙街道办白龙农贸市场和美苑农贸市场进行现场办公,截至8月18日,长流镇已组织清理长流农贸市场二楼空余场地,共划设摊位33个,装修工作已全部完成。协调现场管理方并同步开展摊贩进驻引导工作,已登记流动摊贩47人;府城街道金花市场空置二楼目前已做好卫生工作,并修复了水电,登记流动摊贩20人,凤翔街道办登记流动摊贩569人,已安置43人;白龙街道办制作白龙市场、美苑市场摊位信息卡片,在卡片上注明市场联系人及市场空摊位的数量、月租金等信息,通过印制发放、短信、微信、电话告知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宣传发动引导其入市入店经营。目前白龙街道办登记流动摊贩238人,有37户流动摊点经营者主动到现场了解市场摊位相关情况,已有16家流动摊点进入沿街店面经营。 此项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
三、存在问题
(一)镇(街道)对街面秩序管控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统筹网格力量协同解决问题,也没有对疏导点进行认真规划,同时对日常管理缺乏持久性。
(二)摊贩的经营工具多为三轮车,流动性强,无视交规横穿马路、逆行、闯红灯等,给执法增加了难度。
(三)个别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太注意仪容仪表、举止不够文明等现象。
四、下步计划
(一)持续开展流动摊贩专项整治。针对肉禽类、外地水果车辆等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高发区域,继续联合交警、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打击,对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行为坚决制止。
(二)进一步加强疏堵结合。严格按照《海口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容秩序管理》的指导意见,认真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分类建档,逐步引导摊贩入店入市经营。合理设置疏导点,加强统筹协调、规范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监管和指导,用政策措施的配合和管理服务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精度。
(三)进一步加强协调管理。通过案例学习、现场观摩、学习交流等方式,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与能力素质。同时,按照“抓巩固、防反弹、上水平”的要求,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安排执纪纠察队深入镇(街道)进行检查指导,按照五定方案要求强化网格化责任落实,做到失职必究,追责必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