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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司法局关于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的答复函

中国海口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23-08-18 16:36   来源:海口市司法局  

陈在红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提出的“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20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被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海口市的任务为“2023年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全年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600件,免费解答未成年人法律咨询不少于800人次,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不少于20场次”。截至目前,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321件,任务完成率53.5%;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54人次,任务完成率44.2%;开展关爱未成年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28场次,任务完成率140%;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评估率、已结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秀率均达100%。

    二、我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根据《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落实省委省政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司通〔2023〕7号)要求,我局于2023年2月28日制定并印发《落实省委省政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领导小组,将省司法厅提出的3项工作任务共5条措施,细分为5项工作任务共12条措施,系统性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各项任务部署实施。通过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建立月报制度、监督机制等制度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各项任务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在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共青团、妇联、民政等部门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1个,在全市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共设置法律援助联络员829名,并为每位学生及家长发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就在您身边》一封信,在全市形成“学校+家庭”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保障网络,让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法治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权益保护切实落到实处。

(三)配合省司法厅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组建工作。“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由省司法厅统建,我局向省司法厅推荐执业3年以上、热心公益事业、熟悉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服务的优秀律师,加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目前,我省组建了以57名专业律师组成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今年受理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均按地域管辖的原则,指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律师办理,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四)认真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专项宣传活动。组织指导各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桂林洋司法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结合“六一”儿童节、开学季、“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以“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为主题,围绕校园安全、贩卖毒品、家庭暴力等重点内容,采取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共28场次,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法治学习氛围。联合市教育局在全市各中小学校校园醒目位置设置法律援助指引牌,明确寻求法律帮助的途径和方式,为学生寻求法律帮助指明方向。

(五)持续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在市、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窗口,为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服务。严格遵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一援到底”原则,同一未成年人案件自始至终由同一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确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不脱节”,服务质量有保障。在海口法律服务网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板块,提供网上找法、学法、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

(六)不断加强对困难、特殊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法律帮助。组织指导各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法律讲堂、送法上门等方式,深入农村地区、艰苦偏远地区,开展关爱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孤儿、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和强制隔离戒毒学员未成年人儿女活动,普及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七)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要求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安排专人在咨询、受理、指派、跟踪、旁听、回访、归档等环节,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把关和监控。严格落实《海南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对每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采取“一案一评”的方式打分评价,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已结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评估率达100%,案件优秀率达100%,努力实现已结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及其监护人满意率达90%以上,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三、我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宣传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社会、群众对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摸排。指导各区司法局、镇(街)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在日常走街串巷、进村入户开展排查矛盾纠纷的过程中,了解、排查辖区未成年人被弃养、家暴、校园霸凌等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普法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力度。

(二)进一步增强社会群众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意识。组织拍摄涉及校园霸凌、家暴、弃养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宣传片,由镇(街)司法所组织辖区居民观看,进一步增强社会、群众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法治意识,同时展示寻求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帮助的途径,如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登录“海口法律服务网”获取法律服务等,逐步增强全市各阶层、各方面对未成年合法权益保护的观念和法治意识。

(三)深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校园普法工作。与市教育局加强协作配合,在全市中、小学校组织观看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宣传片,并适时组织知识竞赛,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深入每一位学生的内心,并为他们拿起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方法和途径,让“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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