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海口市第十六届七次会议第98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高效办理店铺门面广告招牌审批管理的建议》(98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店铺门面广告招牌审批管理的关心与支持。关于广告招牌审批设置管理的问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店铺招牌的设置
当前,海口市店铺招牌设置不需要审批许可,只需按照《海口市牌匾标识设置导则》要求自行规范设置。《海口市牌匾标识设置导则》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已于2018年11月13日印发各区执行。为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分局对《导则》的理解掌握,我局也组织了各单位进行相关培训,并要求各区加强设置指导。如店铺招牌设置申请人对《导则》规范的内容不好把握理解,可到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进行详细咨询了解。
二、关于户外大型广告牌的审批
根据《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容干规定》和第103号海口市人民政府令要求,申请设置户外大型LED广告牌必须符合广告专项规划,非占用公共资源设置大型户外LED广告牌由各区审批局依法审批(例如:权属用地楼体上),占用公共资源设置大型户外LED广告牌(例如:市政道路、市政绿化带、市政设施等)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当前海口市广告专项规划仍未通过市政府正式批复之前,依照《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容干规定》和市政府工作要求,依法暂停大型户外广告牌的新建和审批。
三、关于广告专项规划的编制
当前我局正在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筹备我市重点商圈广告规划设计工作,该广告规划设计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美化视觉环境,协调广告与环境的关系,采用先进设计理念、新形式、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对户外广告进行统一布局、规范引导,充分体现城市特色、城市文化,促进城市管理长效化、精细化和户外广告行业发展。目前已形成初步编制工作方案,并通过市政府专题会研究,现已按市政府专题会意见修改完善再次呈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我局再依程序开展海口市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此函。